2022北京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4-05-17 16:40

1. 2022北京养老金计发基数

第一,哪些退休人员能参与养老金重新核算补发?      之所以会因为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就重新核算补发养老金,是因为计发基数有所增长,今年一月份以来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且其养老金按照前一年计发基数计算的,这部分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将迎来“转正”,将按照以下统一的计算公式重新核算补发:      基础养老金=所在地区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x社保平均缴费指数x账户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x过渡性养老金计发系数。      由于我国2014年9月份开始,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实施并轨制,因此,计算公式也是统一的,计发基数公布后,今年退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都将迎来重新核算补发。所以,北京的计发基数在9月份公布后,北京今年1-9月份退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将迎来重新核算补发。

2022北京养老金计发基数

2. 北京2021年养老金计算基数

8月4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文公布了《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北京市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变化真不小。

缴费基数上下限口径实现了统一。由于2019年国家公布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规定,明确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要以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上下限。但是,对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保险并没有要求,因此就出现了双口径和双缴费基数上下限。但是,2021年北京市统一了四项保险的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一升一降。
2021年,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统一调整为28221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2020年上限为29732元。2021年比2020年下降了。

不过,2020年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上升的。


2021年,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644元。

缴费基数的下限相较于2020年上升了不少。去年的保险缴费基数由于是为了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按照人社部统一要求继续采用2019年的缴费基数不变,企业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采用361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采用4713元。

今年企业职工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上涨了1747元,是双重因素导致的结果。

第一,2020年实行的缴费基数下限是2019年的下限,今年实际上相当于两年没有调整了。一次性调整当然会出现大幅上涨。

像上海市也是这样。不过,为了防止缴费基数下限增涨的过快,人社部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缴费基数下限可以分两年调整到位。理论上说,上海市60%的缴费基数应当是6233元/月,上海市2021年7月1日起执行的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975元/月。上海市2019和2020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927元。


第二,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变化。过去的时候,北京市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40%的社平工资,按照国家要求要逐年过渡到60%。

【摘要】
北京2021年养老金计算基数【提问】
8月4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文公布了《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北京市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变化真不小。

缴费基数上下限口径实现了统一。由于2019年国家公布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规定,明确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要以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上下限。但是,对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保险并没有要求,因此就出现了双口径和双缴费基数上下限。但是,2021年北京市统一了四项保险的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一升一降。
2021年,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统一调整为28221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2020年上限为29732元。2021年比2020年下降了。

不过,2020年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上升的。


2021年,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644元。

缴费基数的下限相较于2020年上升了不少。去年的保险缴费基数由于是为了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按照人社部统一要求继续采用2019年的缴费基数不变,企业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采用361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采用4713元。

今年企业职工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上涨了1747元,是双重因素导致的结果。

第一,2020年实行的缴费基数下限是2019年的下限,今年实际上相当于两年没有调整了。一次性调整当然会出现大幅上涨。

像上海市也是这样。不过,为了防止缴费基数下限增涨的过快,人社部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缴费基数下限可以分两年调整到位。理论上说,上海市60%的缴费基数应当是6233元/月,上海市2021年7月1日起执行的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975元/月。上海市2019和2020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927元。


第二,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变化。过去的时候,北京市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40%的社平工资,按照国家要求要逐年过渡到60%。

【回答】

3. 北京2021年养老金计算基数

1、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为年缴费9000元。2021年最低缴费标准与2020年相同。缴费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起,一直延续至2021年12月10日,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均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2、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为年缴费9000元。其中对选择最低缴费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6000元至最高缴费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缴费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起,一直延续至2021年12月10日,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均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3、其中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失业保险的0.50%——26.80元,医疗保险的2%——107.20元和养老保险的8%——428.80元,大病补充医疗3元,共计565.80元。拓展资料:公司部分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养老保险的16%——857.60元,医疗保险的9%——482.40元,失业保险的0.5%——26.80元,工伤保险的0.4%——21.44元,生育保险的0.80%——42.88元,共1431.12元。公积金按照最低基数5360元基数计算,费用为536.00元,公司与职工个人各缴纳268.00元。因社保政策变动频繁,以上费用可能会有变化,最新费用明细可进入“社保计算器”计算查看。据通知,2021年社保缴费年度(即2021年7月初到2021年6月底)北京职工5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已统一调整为5360-28221元。即是缴费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5360元。

北京2021年养老金计算基数

4. 北京2022年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

北京确定2022年养老和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11082元/月。
  2022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以11082元/月作为计算基数。其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照上述法规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为保证本市2022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11082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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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缴纳的时间是比较长的,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定,必须交满15年才能够保证退休以后能够按照我国的法定去领取退休金,否则是没法正常领取退休金的。
  当然15年只是一个最低期限,如果大家有机会长时间缴纳养老保险的话,自然是最好的。毕竟在交养老保险的时候,交的钱越多,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就会越多,退休以后可以领取到的退休金也就会越多了。所以希望大家有条件的话,都可以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长一点。

5. 2021年北京退休计发基数

2021年北京退休计发基数:1、北京市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每月10534元,在2021年11月及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的计发基数直接按照10534元来计算,到12月份所领取的养老金就是正式计算的养老金;2、11月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还需要按照10534元重新进行正式的计算,按照10534元计算的养老金和按照9910计算的养老金产生的差额部分,要从本人领取养老金的当月进行补发;3、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主要体现在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两个部分,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4、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指数化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作为计发基数,每缴费一年发给1%的基础养老金;5、2021年的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根据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要在2021年10月份左右才会公布;6、在北京市办理退休的职工,按照养老金的计算规则,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应该是10534元,但在10月份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由于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没有公布,所以只能按照2020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也就是2019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9910作为计发基数临时进行计算,所发的养老金不属于正式计算的养老金,而是预发的养老金。按照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公布的数据,2021年北京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534元,高于上海的10338元,居于全国首位。2020年北京全口径统计的月平均工资为9407元,比上一年增加了560元,增长率为6.33%,2021年北京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与2020年的计发基数9910元相比,也是增长6.3%左右,高于2021年全国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5%的增长率。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告》第一条  该通告提出,在核算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以10534元/月作为计算基数。

2021年北京退休计发基数

6. 养老金计发基数什么意思?北京2021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多少?

  养老金计发基数指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计算应当交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主要与本人的工资基数有关,与未来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平均工资无关。
   
      也就是说,在实际中计发基数、和咱们退休人员每个月领到手的养老金,可不是一个概念。计发基数指的是咱们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基数。咱们每个月应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就是用缴费基数乘以和缴费比例算出来的。
   
      北京和深圳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突破万元,北京为10534元。深圳为10360元。吉林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最低,为6004元。

7. 北京2021年退休养老金计算基数

北京市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__一、调整范围__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20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手续的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__二、调整方法__(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__(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__(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__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841(5786+55)元的,补足到5841元。__(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__(五)企业退休的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

北京2021年退休养老金计算基数

8. 北京2022年退休金基数

法律分析:(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841(5786+55)元的,补足到5841元。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0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841(5786+55)元的,补足到5841元。(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五)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六)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0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七)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