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1993]614号

2024-05-10 11:17

1. 粤办函[1993]6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等印章规格问题的复函》
(粤办函[1993]614号,1993年11月10日下发)

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式样和规格为:椭圆形,横径4.5厘米,竖径3厘米,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排,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据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粤办函[1993]6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