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维修基金是法律规定要交的吗?

2024-05-05 00:59

1. 买房子维修基金是法律规定要交的吗?

法律分析:
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维修基金是商品住房在出售之后所建立的专项基金,在新房办理房产证之前必须要交纳,和契税一样,如果没有交纳维修基金的话房产证是不能办理的。有的时候是开发商帮忙收取维修基金,有时候是物业公司代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买房子维修基金是法律规定要交的吗?

2. 买房子维修基金是法律规定要交的吗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维修基金是商品住房在出售之后所建立的专项基金,在新房办理房产证之前必须要交纳,和契税一样,如果没有交纳维修基金的话房产证是不能办理的。有的时候是开发商帮忙收取维修基金,有时候是物业公司代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 国家有规定买房子有要交维修基金吗

买房子是必须要缴纳维修基金的,这个是国家规定的。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国家有规定买房子有要交维修基金吗

4. 购买房屋住建局收维修基金有规定吗

  有,必须有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联合发布的文件,第165号令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所以,根据国家规定,购买住房必须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合法收取的,那么谁来收取呢,《管理办法》第10条做出了规定: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根据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部门代管。新购买住房时,肯定是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这点毋庸置疑,那么专项维修资金就应该依法由建设部门代为管理。自然,收取专项维修资金也是由建设部门来负责的。

所以,住建局在业主购房时收取专项维修资金,是合理合法的行为,是符合国家政策和制度的。

5. 住房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吗


住房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吗

6. 房屋维修基金是啥到底该不该交?


7. 住房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吗


住房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吗

8. 住房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法律分析:住房维修基金是需要交到开发公司或者是物业公司的。是必须要交的。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