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2024-05-12 02:09

1. 烟台开发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烟台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也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是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烟台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烟台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669261  2、芝罘管理部:2118906;  3、开发区管理部:6377113;  4、莱山管理部楼:6715758;  5、福山管理部:2139888  6、牟平管理部:4227084  7、长岛管理部:3212102  8、高新区管理部:6922064  9、莱阳分中心:7232603  10、海阳分中心:3107705  拓展内容: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_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0、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12、异地求学的;  13、失业2年以上的。

烟台开发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2. 烟台开发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烟台开发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如下:
征管科电话:6113193,637711。
贷款科电话:6113194,6931130。
执法科电话:6113190。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存,商业贷款已还款满12个月以上且不动产证已办理,可以申请转贷。

烟台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四)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
(十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烟台,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3.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烟台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6年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理顺,在各县市区分别设立了分中心或管理部。各分支机构直属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履行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工作,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了统一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的目标。目前市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综合及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征收管理科、贷款管理科、稽核科、信息管理科);下设7个管理部(芝罘管理部、莱山管理部、开发区管理部、福山管理部、牟平管理部、高新区管理部)、7个分中心(栖霞分中心、莱阳分中心、海阳分中心、招远分中心、蓬莱分中心、龙口分中心、莱州分中心),人员编制153人。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及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4.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1.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日常政务工作,研究工作动态,督办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2.负责中心文秘、档案、保密、信息整理汇总与发布、机要通信,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中心大事的记录、整理,编写中心大事记;3.负责建立、完善、落实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4.负责中心的经费财务会计核算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固定资产和办用品的采购、保管、分发、维护等工作;5.负责中心人员的工资核定、审批、发放和社会保障等费用的交纳等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6.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工作;7.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政工、党群等管理工作;8.负责综合性会务组织安排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及批办处理意见;9.负责劳动、卫生、生活福利、安全保卫、计划生育、老干部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10.负责机动车辆的管理、调度、维护与保养工作;11.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负责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及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负责对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2.负责住房公积金收入、支出、使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3.负责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核算及收益的分配;4.负责承办国家债券的购买、兑付及相关会计核算工作;5.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帐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帐户的设立和管理,对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结算业务进行协调和监督;6.负责与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核对帐目;7.研究分析经济运行、财税金融政策变化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改善资金运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8.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档案建立及移交;9.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的财务管理,探讨改革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体系的途径和模式;10.负责中心内部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健全内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11.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提报市级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并组织实施批准的归集计划;2.负责住房公积金催缴工作;3.负责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4.负责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5.负责对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问题的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6.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征管工作行政执法业务流程;7.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提取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解释工作;8.负责对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封存等工作;9.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等业务的审批、办理及明细帐核算;10.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帐原始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保管以及归档;11.负责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的审批、调整工作;12.配合有关部门拟定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调整意见;13.负责对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征管工作的业务指导;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拟定、调整和解释;2.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程序的制定和规范;3.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宣传;4.负责根据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度和贷款的需求程度,提报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并组织实施批准的贷款计划;5.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考察、审核、发放及回收;6.负责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防范办法,协调、监督受托银行履行“委托协议”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7.负责记录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帐。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月报表及年报表,按时与委托银行、计财科对帐,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面情况;8.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管理;9.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表格的制定、修改和调整;10.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概况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烟台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6年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理顺,在各县市区分别设立了分中心或管理部。各分支机构直属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履行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工作,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了统一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的目标。目前市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综合及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征收管理科、贷款管理科、稽核科、信息管理科);下设7个管理部(芝罘管理部、莱山管理部、开发区管理部、福山管理部、牟平管理部、高新区管理部)、7个分中心(栖霞分中心、莱阳分中心、海阳分中心、招远分中心、蓬莱分中心、龙口分中心、莱州分中心),人员编制153人。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及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决策,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扩大贷款规模,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支付能力,为促进和谐住房发挥重要促进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概况

6. 烟台公积金电话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为:0535-12329。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和规范贷款业务相关事项认定标准的通知》《住房公积金支持促进人口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和《烟台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烟台公积金调正介绍:
1、规定年满18周岁,已在烟台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退休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受社会保险费缴存时间长短的限制,也不设户籍、收入等限制。
2、根据烟台市经济发展需要和公积金资金使用状况,将住房套数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标准调整为以实际拥有房屋数量认定。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所购住房结清贷款后已出售的,以及全款购房已出售的,均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3、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缴存条件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也就是说贷款缴存条件由12个月缩减为6个月。

7. 烟台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烟台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也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是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烟台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烟台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669261
    2、芝罘管理部:2118906;
    3、开发区管理部:6377113;
    4、莱山管理部楼:6715758;
    5、福山管理部:2139888
    6、牟平管理部:4227084
    7、长岛管理部:3212102
    8、高新区管理部:6922064
    9、莱阳分中心:7232603
    10、海阳分中心:3107705
    拓展内容: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0、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12、异地求学的;
    13、失业2年以上的。
  ;

烟台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8. 平顶山公积金服务中心电话

平顶山公积金服务中心电话是:0375-2667779。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1、贷款最高限额一般每个城市都有一个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有的城市个人和夫妻的额度也会有差异。各地公积金中心会根据自身的放款情况、业务目标等条件作出提高额度或者降低额度的调整。2、首付款比例跟房子评估价对于二手房来说,除了最高限额,首付款比例和房子的评估价格也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房屋评估价减去首付的金额。3、月收入有的城市会以月收入和缴存额计算贷款额度。4、缴存基数有城市规定公积金贷款月供本息合计不能超过缴存基数50%。5、账户余额与借款人年龄有的城市以贷款人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和年龄计算贷款额度。6、还有城市会以建筑面积作为评估贷款额度的标准。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