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保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2024-05-12 12:01

1. 2021年医保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不同地区,缴费的标准不一样,以北京市为例。确定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公告称,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期为今年10月至12月底。

扩展资料:
2021年年底前,我国将实现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等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
社保卡的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已经实现全国通读。目前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可在网上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可通过刷脸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1年,你的社保有新变化

2021年医保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2. 2020年医保目录?

8月20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新版国家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预计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我们都知道,医保跟我们看病报销有关,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首先应该配备的,就是医保。
这次调整的医保目录,简单点来说是医保的保险目录,只有在规定目录内的费用才能报销。
一、新版的医保目录,改了什么?跟之前相对,区别主要在于:

1、纳入好药,替换低价值药;
调出150种药品:接近50%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其他的是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
新增148种药品:覆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
医保目录“更新换代”之后,一些重大疾病的看病压力能够小一些,替换进来的新药品也比之前的效果更佳。
当然,覆盖的药品种类也比之前要多~
2、74种基本药物可100%报销;
这次调整中,74种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甲类药物是可以100%报销的,而乙类药物只能报销一定比例。
常见的如:双黄连口服液、小儿清热感冒片等。从明年开始,这些药物都可以通过医保全部报销了。
3、新增128种高价药;
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等。
包括近几年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亦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
二、医保报销有什么不足?
虽然国家医疗保障整体趋势是越来越好了,但依然不够:
1、覆盖率不高
虽然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数有2643种,但实际上并不算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录的药品,目前有169470种,医保覆盖的仅为1.6%,还有98%的药品无法使用医保报销。
2、进入医保却不一定买得到
抗癌靶向药进入医保后,反而在医院开不到了。在一篇采访中,曾经有这么一句话:
504个癌症患者中,有54.9%的患者表示买不到医保抗癌药,甚至有53.4%的患者透露,医院已经明确表示不进医保抗癌药。
那么,像自费药,外购药等,就需要商业保险来报销了~
三、学霸说保总结医保是虽有不足,却是基础的保障,费用低廉,还有国家补贴。
但医保的保障范围是很有限的,能报销的药品占比不足2%;除甲类药外,都不能100%报销;无法弥补工资损失、护理费用等。
所以医保+商业保险的组合,才能够给我们比较全面的保障。

3. 医保卡2020年新规


医保卡2020年新规

4. 2021年医保新规定

2021年医保新规定如下:1、明确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原则。被保险人连续参加医保满2年及以上,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若医保中断交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重新交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这样可以避免参保人在身份切换时出现医保待遇空白期。如果被保险人医保中断交费3个月以上,那么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2、清理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参保人并不能享受多重待遇,并且还会浪费财政补贴;3、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机制。明确了对于医保参保退费的处理原则,如果是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前重复缴费可以退费;灵活就业人员中途参加职工社保,可以申请退费。其余情况省级医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可退费和不予退费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5. 医保新规定2022年最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居民医保政策的调整,关乎您的看病报销。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有所调整,一起来看看吧!







门诊



普通门诊起付线为5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元。
门诊慢性病(一类、二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0%。一类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800元;二类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同时患有门诊慢性病第一、二类慢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门诊特殊疾病(透析、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症、肺动脉高压)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标准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







住院



普通患者住院,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60%,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甲、乙类分类管理,甲类按100%,乙类按95%分别计入基金支付范围。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相同。参保居民

医保新规定2022年最新

6. 2021年医保新政策

2021年医保新政策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具体如下:1、个人账户可以家人使用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2、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稽核内控等制度,严肃查处虚假住院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3、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7. 2021年医保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内容如下:1. 定点医药机构不得乱收费,乱开药新规定要求不得分解、挂床住院,不得过度检查,不得重复、超量开药等等。 2. 不得骗取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合谋,虚假就医、购药,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单据等。3. 不得重复报销农村的新农合,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只能享受其中一种。4. 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今后随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5. 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 6. 个人账户可以家人使用,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7. 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稽核、内控等制度,严肃查处虚假住院、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从此次医保新政来看,最受欢迎的就是第一点与第三点,因为医保的报销范围扩大,意味着可以减轻参保人的压力,再者是个人账户可以给家里人用,可以有效的减轻年轻人的压力,而且结合了我国的国情,能够减轻养老问题。拓展资料:医疗保险网上怎么缴费?医疗保险在网上缴费可以通过这三种方式:①在手机打开微信,然后再我的界面中点击支付。随后找到生活缴费,点击社保,就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地区进行选择,然后再根据提示输入自己的真实信息,比如参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最后点击缴费并进行支付,等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就可以啦。  ②公众号缴费:在微信APP中关注当地支持医保缴费的公众号,根据公众号的提示,绑定自己的医保,并进行用户认证,然后就可以进行自助缴费。③官网缴费:登录社保官网,根据提示输入参保信息,再进行缴费,在登录账号的时候,需要输入短信验证码。操作环境:小米手机10,MIUIV12.0.10.0,微信8.0.7

2021年医保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8. 2020年1月1日医保新规

有变化!有变化!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      自2020年1月1日起      调整统一全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


      一、职工医保      1.统一大额医疗救助资金筹集。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资金由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缴纳。按参保人员每人每月10元的缴费标准筹集。      大额医疗救助资金的缴纳,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从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由退休养老金发放单位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由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代收代缴。      2.统一全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比例,具体为:      (1)在职人员分年龄段,按照本人年度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35周岁(含)以下按周岁以上到45周岁(含)按周岁以上按退休人员按照本人上年度退休养老金总额的5%划入。      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计入资金低于以下最低计入标准的,按以下标准计入:70周岁(含)以下的600元,70周岁以上至80周岁(含)的800元,80周岁以上的10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每年仍另增加200元。      如东县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低于本通知划入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3.参保人员须连续参保至退休,因故中断的,可按当期公布的本市医疗保险补缴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4.首次参保或续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社会医疗统筹支付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结付。      5.统一全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每月从当年统筹基金中按每人16元标准筹集。逐步实行由市级医保部门统一招标、委托第三方经办服务。      6.统一全市住院自费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按每人每年120元筹集。其中,每年年初从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中一次性扣除60元,从统筹基金中按每人每年划拨60元。自费补充保险逐步实行由市级医保部门统一招标、委托第三方经办服务。
      二、居民医保      7.新出生的婴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8、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未按规定及时参保或参保以后中断的,自办理参保补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9.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转入职工医疗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不含在校学生和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居民和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段享有职工退休养老金的老年居民在全市正常连续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按4:1的标准折算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法定劳动年龄段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折算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10.统一门诊统筹标准。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年累计费用限额标准统一为800元,同步取消县(市)每天费用限额的规定。      11.统一全市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110元筹集。逐步实行由市级医保部门统一招标、委托第三方经办服务。      12.统一全市住院支付标准。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各费用段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0元至10万元(含)部分,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8%、83%、81%;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3%、88%、86%(学生未成年人分别为98%、96%、94%)。      全市参保居民在签约家庭医生隶属或签约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医疗联合体内的上级医院下转至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各费用段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0元至10万元(含)部分,基金支付90%;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学生未成年人基金分别支付93%、98%。      13.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居民生育保险规定的妊娠期常规检查和门诊流产费用,按 50%比例给予补助,实际补助金额不超过 400 元。      参保居民住院期间发生符合居民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基本医疗费,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病种限额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具体限额标准为:阴道分娩顺产1900元;阴道分娩难产2000元;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剖宫产手术2400元,其他剖宫产手术2200元;流(引)产手术1200元。对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及剖宫产同时附带子宫肌瘤、阑尾切除等手术的,再予以不超过800元的补助。      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相应的居民生育保障待遇标准结算。
      三、其他      14.全市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规定,严格执行包括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和乙类个人先负担支付政策在内的医疗保险目录、医保支付等级和支付规定。      15.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两险同步参保登记、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代缴职工医保人员,已进入协保(保养)等一次性缴费单位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仍按原职工医疗保险费率缴费,并按原规定享受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6.取消原市内参保人员签约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就近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数量规定。      17.全市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按照南通市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8.本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