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黑旅游团?

2024-05-13 01:29

1. 如何举报黑旅游团?

听说过一些关于旅行社和导游坑游客们钱的事情,很多朋友甚至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在报名旅游团之后,在旅游过程中被导游强制购买商品,而且导游还克扣游客们的团费,让游客们的旅行体验非常差,好不容易出去旅行一趟,就连当地的特色美食都吃不到。
当然了,类似于这样的事件,一般都发生在那些低价旅行团和不正规的旅行社里面,正规的旅行社一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件,只有个别导游会私自进行违规操作,而且合格的导游都要考取资格证才可以上岗。

很多朋友为了贪便宜,就会去报这样的低价旅行团,结果在旅行过程中,被带团的导游各种强迫购物,没有办法好好旅行。大多数游客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选择忍气吞声,不会站出来反抗,事实上这种行为是非常错误的,反而会让那些导游更加的变本加厉。
索性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导游,第一是因为自己一般都是自驾游,或者是自己去旅游不会跟团,所以就不会遇到这样的黑心导游,如果遇到的话,我一定会打当地的旅游。热线或者是市长热线或者是12315进行投诉绝对不会妥协。

如何举报黑旅游团?

2. 旅游遭遇黑店怎么办?


3. 旅游遭遇黑店怎么办?


旅游遭遇黑店怎么办?

4. 旅游遭遇黑店怎么办?


5. 旅游遭遇黑店怎么办


旅游遭遇黑店怎么办

6. 黑旅游怎么管

建“红名单”严格把关服务商
据三亚市旅游委介绍,监管旅游市场的工作经验主要如下。
一是多部门联合执法,明确职责权属。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由旅游部门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整治非法一日游小传单,由综合执法部门牵头,旅游部门配合。各个击破问题环节。
二是把关网络,整治在线旅游市场。与各大电商建立合作监管机制,整治虚假旅游网站,以及无资质或超范围经营旅游产品的商家。建立旅游服务商家的“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共享信息。
三是组建正规旅游服务梯队,正本清源。完善信息发布与咨询平台,利用微信等媒介开展宣传,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推进“三亚诚信一日游”项目和“价格守信商家”体系建设,打压不法商家的生存空间。搭建电子商务系统,提供放心可靠的旅游选择。

7. 请问旅游中被坑了怎么维权

旅游途中遭遇各种“坑”如何维权

  本报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昨为居民旅游维权支招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记者宋芳科都一鸣)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相信不少市民都选择外出走走看看。这一路上有旅途的风景,也有放松的心情。不过也有一些市民旅游归来后向我们投诉旅游途中遭遇的一些烦心事。5月7日西部商报百名律师进社区第十九期活动如约在何家庄社区和居民见面,甘肃文广律师事务所张乃权、肖文广两位律师现场为市民解疑释惑,其中旅游归来“后遗症”也不少,我们归纳了一下请律师解答。

购物产品有瑕疵退货费用商家承担

市民金先生:我在云南的一个景区购买了一把3000余元的饰品刀,当时是邮购回来的。可是我签收后打开一看,这把刀刀锋生锈。对此我联系景区要求退货,对方表示退货可以,但是中间的邮递费用要我来承担,我想他们有错在先,为什么让我来承担邮费。所以我想问一下律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旅游购物合同纠纷,维权的正常途径是向旅游局举报,为了便于旅游局立案受理,旅游购物人有责任、有义务向旅游局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购物发票、物品照片甚至大额购物应该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书面鉴定结论,以便在提起诉讼时有充分的合法证据,就金先生遭遇的情况来说,由于商品有瑕疵导致的退货,邮递费用应该由商家来承担。

景区被蛇咬管理不善或担责

市民景先生:去年我去广西一家景区游玩时被一条毒蛇咬伤,对此我要求景区给予赔偿。但是对方表示景区本来是自然保护区,有野生蛇类很正常,所以游客自身应该小心。我想问律师遇到这样的问题,景区到底该不该赔偿。

律师解答景区应当是旅客游玩的安全场所,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自然保护区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悬崖峭壁、野生动物、游客众多容易发生踩踏事故,这些都是景区管理者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在有危险的地方悬挂警示牌,以提醒游客远离风险。不要误进有警示牌的危险区,擅自进入可能自己要承担责任,对于没有警示牌的地方被毒蛇咬伤,景区因没有提供安全旅游场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买赝品维权步骤要看清

市民林先生:我去年参团旅游,被导游带到一家和田玉专卖店购物。在店员的推销下,我脑子一热购买了一个上万元的和田玉器。拿回家后我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就找了专业的人士来鉴定,结果被鉴定为假的。现在我找旅行社他们说购物是我自愿,去找那家商店也不知道在哪里?现在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拿着你的鉴定报告、购买发票、旅游合同到旅游局举报景区购物中存在的欺诈行为,找不到商店可以委托有调查权利的人如律师等,前往景区当地工商局,通过工商调查就能获知商店的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掌握这些基本证据有利于维权活动的有效开展。

旅途车被偷是否赔偿须看合同

市民石先生:我报团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自驾游,行程费用包括食宿和全程导游。在我们的行程进行到第三天时,我的车辆被盗目前尚未破案。对此旅行社让我找宾馆,宾馆又说他们报案了。那么我到底该找谁维护权益?

律师解答首先旅游合同有没有车辆保管条款,这是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基础,有约定按约定的条件旅行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约定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宾馆有负责旅客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责任,可以向宾馆进行索赔。具体方式为: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品质打折扣不能拿不可抗力当幌子

市民陈女士:去年我们组团去湖南游玩,在旅游合同上明明写着全程入住四星及四星以上宾馆。可是到了景区后我们入住的却是农家乐,而且饭菜质量也不好,吃了两天我一直拉肚子。但是对方表示进入景区都是这样的宾馆,属于不可抗力。我想问律师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首先,旅游过程中随意改变约定的住宿条件,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预防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出现不可抗力合同当事人可以免责。游客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将农家乐、饮食拍成照片,然后找导游要求调换宾馆,调换不成向旅游局投诉并要求减免旅游费用。

帮游客看孩子导游一定要尽心


市民薛女士:我是去年国庆节跟团出去的,在河南一家景区我去洗手间,临时将7岁的儿子交给导游照看。可等出来就听到有人大喊不好了,原来我儿子在水边嬉戏时坠入湖中。现在虽然一年过去了,但我儿子因为呼吸道呛水导致肺炎一直都不好。我想问一下景区和导游该承担哪些责任,毕竟当初我是让导游照看我的孩子,导游也答应了。

律师解答这个问题从诉讼角度来讲,有两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从法律规定的程序上来讲,《民事诉讼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一年,超过诉讼时效的有可能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提醒当事人在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时,不要忘记诉讼时效。如果是十八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景区导游在接受口头委托合同后,就自动产生提供安全旅游的的义务,那么景区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旅游中被坑了怎么维权

8. 旅游整治中黑导游被拘留了吗?

国庆节、中秋节两节到来,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旅游等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景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流疏导,严打旅游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在严打旅游违法中,北京一黑导游被拘。

近日,八达岭派出所接到报案,有人在八达岭长城登城检票口与检票人员发生冲突。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和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是导游侯某某,他正在试图通过带团逃票非法牟利,八达岭长城景区门票定价40元,儿童和60周岁以上老人半价,侯某某通过向景区虚报游客年龄购入半价票后,在旅游团游客成人票中混入半价票赚取差价,非法牟利,而这样的把戏被检票人员识破,侯某某便与景区检票人员发生冲突。

近日对八达岭长城天地附近停车场的检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了延庆区井庄镇人陈某某在周边带车绕道,赚取“带路费”,投机取巧的陈某某也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警方提示,有人拦车称可以带道直接到登城口的千万不要相信,自驾游的游客应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到停车场有序停放车辆。

据了解,结合八达岭景区实际,从9月初开展重点整治以来,发现并整治各类旅游秩序问题200余件次,有效的维护了游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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