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政策大概什么时候出台

2024-05-16 15:04

1. p2p监管政策大概什么时候出台

  p2p监管政策大概2015年年底时候出台

  1,在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保险监管细则率先落地之后,P2P行业逐渐走向规范化健康化,银监会针对P2P行业的监管细则草案已基本制定完成,有望2015年底前公布。

  2,《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P2P网贷平台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这些无疑为互联网金融P2P创新留出了更大空间。

p2p监管政策大概什么时候出台

2. P2P行业的监管政策什么时候才会出台呀?

具体细则,今年5月前应该会出来。目前已经由银监会给出了10大原则:
1.P2P的发展要坚持业务本质,不得建资金池。

2.落实实名制原则,资金流向要清晰。

3.P2P要清晰业务边界,区别于其他法定金融业务,打击冒名非法经营。

4.P2P要有行业门槛。

5.贷款人和投资人的资金要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管代替托管。

6.P2P自身不担保,引入的担保机构要有资质,不能承担过多担保倍数。

7.要有明确的收费机制,力求长期的发展,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

8.应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既要披露自身和运营信息,也要进行风险提示。

9.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打击伪P2P。

10.坚持小额化、普惠金融、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

3. 监管细则出台后,给P2P带来哪些影响

投理想:
首先:监管细则里最重要的一条,有关借款限额的限额令,此外,监管细则规定的另一门槛是银行资金存管,其次:网贷行业“小额分散”的监管思路已确定,而从业机构也在逐渐调整战略方向。最后:P2P行业的收益率或许将面临一次大范围下降。相比于之前两年P2P行业的超高收益,现在的市场收益率可以说已经变得极低。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收益率下行,也是政策调控的效果,是市场回归理性的体现。对投资人来说,谨慎对待高息平台,也是投资理财观念进步的表现。(车辆质押平台)

监管细则出台后,给P2P带来哪些影响

4. 银监会对p2p监管什么时候开始

具体的监管时间还没确定,银监会首次提出十大监管原则如下: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5. 新出炉的网贷监管细则,P2P业内怎么看

  一是额度标准更细化,对行业影响很大。很多平台在业务拓展初期,各显神通,有些主攻额度比较大的资产,但这不大符合普惠金融的理念,监管部门也在借款额度上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强调小额分散的资产特色。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金融在资产端的关键就是小额分散,这一规定使得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回归普惠金融的本质,顺应普惠金融的大趋势,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目前,业内部分以大标为主的平台将面临不小的调整压力。

  二是关于资金银行存管。暂行办法将事中、事后的监管交给了政府部门,事前监管和审核则交给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不需要牌照了,但必须满足一系列的前提要求,比如备案,比如银行对网贷平台资质的很多要求。资金存管也成为网贷平台长久发展的重要基础,甚至成为平台发展的生死符。

  三是加大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暂行办法对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的要求非常细致、严格,甚至高于对上市公司、传统金融机构的信息标准,比如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的信息标准。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网贷信息披露的高度重视,将有力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关于债权转让,我们也一直认为,这是不符合监管政策精神的,因为债权转让意味着转让人承担了信用中介的角色,这与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不符。虽然一开始债权转让模式为网贷行业的发展做出了一些贡献,但其实是不符合监管精神的,因为这种模式与银行吸储、放贷的模式非常接近,被禁止也在意料之中。

  五是暂行办法还透露出,对于合法合规的平台将给予政策支持。暂行办法采用的是负面清单形式,划了监管红线,给红线之外的行业创新提供了很多空间,网贷平台还是大有可为的,可以做出很多新的尝试。

  六是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还应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否则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这一点与之前出台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中为网贷平台划定的五大门槛是十分契合的,体现了网贷行业的“互联网”属性。作为撮合式交易平台,网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并涉及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对硬件、系统要求较高,因此监管部门通过已经十分成熟的电信业务管理体制,来规范网贷行业的业务系统,我们认为是十分明智的做法。

新出炉的网贷监管细则,P2P业内怎么看

6. 监管细则对线下p2p有什么影响

有影响,其中在监管办法中的第十六条有详细的规定。
第十六条 [线下业务] 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P2P监管细则中对与P2P线下业务进行了相关的要求。

7. 监管办法出台后,P2P的新出路是什么?

近日,行业期盼已久的P2P监管办法终于出台了。《办法》不仅首次要求资金存管成为P2P平台标配,同时也将监管“红线”从4条增至12条。
  首先,再度明确P2P平台信息中介性质,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P2P平台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自融自保。其实,此前多数平台已放弃“自兜底”的担保模式,转而寻求更多元化的外部增信模式,将投资人安全的保障寄托于第三方担保、风险准备金机制或保险公司投保等渠道。
  有分析指出,第三方担保模式虽然满足了投资人对本息保障的安全诉求,但是这类模式下,平台的风险还会向这些增信机构转移,其本质上只是将风险转移给了担保方,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底层资产的潜在风险。
  同时,担保公司的资质是否真的具备兜底实力也有待考究,外部机构的风险也将导致平台出现风险暴露。
  此外,平台风险准备金也是对逾期债权进行兑付的一种“曲线增信”模式。虽然其提供着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但由于受到规模的局限,不可能完全覆盖到平台的交易量。因此,目前行业中最受投资人青睐的增信模式就是保险公司对平台承保,保障投资安全。
      随着管理办法的出台,合法合规平台移动端将越来越受投资人的青睐,而这一部分的资源也将成为P2P理财的一个优势。意味着,未来移动端将成为P2P平台竞争的主要战场,谁能够拿下这个战场,谁就主导了这个市场,移动端理财成为必然趋势!
      随着P2P平台竞争的激烈化,未来的P2P市场将会更加有特色,2016之后,P2P网贷行业迎来更大的挑战,更专注的市场及细分化的领域让这个行业发展更受投资人的青睐。

监管办法出台后,P2P的新出路是什么?

8. 监管办法出台后,P2P的新出路是什么?

P2P的新出路:
一、跑路平台或将减少,行业趋向理性化。
二、P2P平台的安全性成为投资人关注重点。
三、移动端成为P2P理财的重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