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2024-05-11 17:19

1.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受理所需材料 
分娩(含顺产、剖宫产、难产):
1、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出院诊断书、出院小结、产检发票及费用清单(以上需要原件);
2、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本人社保卡。(以上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3、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申请表(加盖用人单位红色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2.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如下: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2、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

1、生育 医疗费 。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 医疗费用 。 2、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 漫画 女职工产假 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 为基数,按规定的 产假 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 法规 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

4.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补偿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5.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补偿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指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什么

6.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①
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的6个月内,由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申请手续。生育补偿标准,统一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含平产、吸头器产)的补偿6个月;难产(含钳产、剖腹产、产后出血500毫升及以上)及多胞胎生育的,补偿8个月,领取生育证后怀孕期间因病理原因流产的补偿1个月。补偿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生育职工所在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由单位按不低于省、市有关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7. 生育保险补偿范围

生育保险补偿对象:男职工一般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女职工生育保险一般为连续缴费满一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其他项目费用。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补偿范围

8. 生育津贴补偿标准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