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

2024-05-11 18:13

1. 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期的规定如下: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

2. 医疗耗材,一 二 三 类分别是什么?

医疗器械的分类: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包括基础外科用刀《手术刀柄和刀片、皮片刀、疣体剥离刀、柳叶刀、铲刀、剃毛刀、皮屑刮刀、挑刀、锋刀、修脚刀、修甲刀、解剖刀等》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包括普通诊察器械类:体温计、血压计,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类:磁疗器具,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类:家庭用血糖分析仪及试纸,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类:医用小型制氧机、手提式氧气发生器,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类:匡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类:避孕套、避孕帽等。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一次性使用采血器、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 骨科植入物医疗器械 :外科植入物关节假体(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助听器、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体外诊断试剂、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除外)等

扩展资料:

医疗器械许可范围:
1、经营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和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融资租赁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本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载明的注册地址以外的地方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自产产品范围以外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非法人单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仅限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中的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用耗材

3. 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怎么算

医疗期长短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如果医疗期满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扩展资料医疗期疾病鉴定为伤残的,可以享受对应的赔偿: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怎么算

4. 医疗保险交多久才可以用

医保分为个人缴纳和公司缴纳两部分,个人部分很少。从你第一个月缴纳开始,你就可以使用医保卡里的钱(个人缴纳的部分),到能使用医保刷卡的药店或者是医院购买药品或者是就诊。一般是缴纳满一年后才能在生病住院的时候进行医疗费用报销。这个额度就会大一些,不仅包含你个人缴纳的还有公司缴纳的。但是费用报销的比例,也要看你当时的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公司缴纳,可以转为给人缴纳。但是公司一般是缴纳五险,而以个人名义的话只能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险。公司没有什么优惠,缴纳比例金额都是固定的。如果是在公司缴纳话,一般都是公司承担大部分,自己缴纳很少的部分!基本职工医疗保险在缴费的次月就可以报销了。

5. 医疗机构主要有哪些?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这一概念: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 室) 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2)妇幼保健院;(3) 中心卫生院、乡( 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4) 疗养院;(5) 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6) 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7)村卫生室(所);(8)急救中心、急救站;(9)临床检验中心;(10) 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11)护理院、护理站;(12)其他诊疗机构。

医疗机构主要有哪些?

6. 目前在国内做的比较好的医疗器械公司有哪些,有哪些外企?

医疗器械是一个很广义的概念,我对全球大型医疗影像设备行业比较了解,推荐如下:
1、大型医疗影像设备主要是指医学诊断设备,包括CT、磁共振、PET/CT、XR、超声等;
2、全球排名前三的公司是西门子、通用、飞利浦,在中国市场也是他们。另外,日本的东芝和日立的大型医疗设备也很不错,不过市场份额低很多;
3、在中国市场,G.P.S三家公司,占领了90%以上的市场份额,剩下的上百家民营企业分享10%的利润。其中最好的民营企业是迈瑞,其超声和监护产品很不错,是美国上市公司。其次是东软医疗,做了十多年了,技术积累还可以,不过有中国民营企业的通病,发展壮大后就太平天国了。
4、上海新成立了一家民营企业,叫上海联营医疗,来势很猛,初入江湖就一副武林盟主的架势。有国资委和中科院的背景,里面牛人非常多,据说有获得诺贝尔奖提名的华人科学家。他们的待遇很好,号称要挑战G.P.S,打造医疗行业的华为。老板薛敏是西门子麦迪特的创始人,也是中国医疗设备行业的泰斗式人物了。

7. 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基金,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所以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不是指患者得了某种疾病才有的保险,而是因为患病花钱超过一定额度而给与报销的保险。大病保险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大病保险不需要参保人额外缴费。

新农合大病保险规定:
2017年普通新农合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000元,
低五保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3000元。
参合农民年内单次或累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金补偿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属于新农合报销范畴)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按照分段逐级提高比例进行理赔,赔偿比例为:
大病保险起付线至6万元(含)部分按50%理赔;
6万元至10万元(含)部分按55%理赔;
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60%理赔,不设封顶线。
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规定:
2017年起伏线是16500元
2018年起付线为1900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即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支付。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补偿额度累计结算,不设封顶线。
(一)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0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支付50%;
(二)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支付55%;
(三)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10万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部分,支付60%;
(四)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15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支付65%;
(五)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20万以上的部分,支付70%。
上述支付比例,根据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适时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8. 我国医疗保险的种类

医疗保险是社保中非常重要的一项险种,在我们日常看病住院的时候,可以进行报销,节约一大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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