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谁出的钱

2024-05-06 19:24

1. 失业保险金是谁出的钱

法律分析:不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失业保险金金是由社保保障部门直接给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是谁出的钱

2. 失业保险的钱是谁出的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的缴纳:
1、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
2、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
3、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
4、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
5、全部由雇主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失业保险的钱是打到哪里?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的属于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失业保险的钱汇入公民的社保卡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失业保险的钱是打到哪里?

4. 失业保险的钱是谁出的

失业保险的缴纳:
1、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
2、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
3、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
4、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
5、全部由雇主负担。
一、事业单位交社保多少钱一个月
养老保险:雇主20%,雇员8%;基本医疗保险:雇主6%,雇员2%。失业保险:雇主2%,雇员1%;工伤保险:用人单位0.4%到2.4%,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用人单位0.8%,职工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00%为缴费基数上限。
二、单位开通社保但没有缴费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三、雇佣关系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
雇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劳务受到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在提供劳务期间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人身损害的,雇员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 失业保险金的钱是谁给的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的保险金是由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的,是从失业保险基金里进行支付的,但是不是一失业就给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钱是谁给的

6. 失业金是谁出的钱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金是单位支付还是谁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      《实施      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失业了除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有什么待遇?医疗有没有保障?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5种待遇:      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是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他的遗属可以根据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五是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如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失业保险基金可以支出的项目包括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      一般在失业申请下来后,劳动保障部门会通知失业者参加培训,或者办理一次性领取手续,这里要说一下,要是参加培训的话,可以学到诸如小吃制作,电脑培训,汽车驾驶培训等很实用的技术技能。但是每个月都要去劳动部门确认签名,如果是有24个月的失业金的话,就需要分24个月领取。什么时间就业什么时间不用去签名。

7. 失业金的钱打到哪里?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是可以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的钱打到哪里?

8. 失业金的钱打到哪里?

法律分析:
失业补助金是可以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