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05-05 00:27

1. 多久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如果没有提出要求听证的,那么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听证程序是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听证;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会,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各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由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依照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行政提示书的法律效力
1、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2、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3、由此看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最大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后者只是起到一个通知作用,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
三、什么情况下会告知有听证权利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多久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书

2. 行政处罚告知要多久下决定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时间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而行政处罚告知书发后多久发决定书有两种时间,一种是宣告后当场或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后七日内。送达方式则有直接送达、委托当事人所在地工商机关代为送达和邮寄送达这三种方式。
一、法院传票如何网上查
登录法院相关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案件信息,需要案号,当事人信息。案件的进展信息都可以查看到。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二、行政处罚决定公布必须是向法律公开的吗?
行政处罚必须公布。《行政处罚法》当中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同时还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检察院寄的通知书是什么
当然侦查终结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认为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法院。
按正常程序,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以及卷宗材料后,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即你),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
你收到的,正是检察机关送达的权利义务告知书。正常情况,这种权利义务书的送达,检察机关是会叫你到案,顺便把告知书交给你,并问问你有关案情。可能你的案情比较简单,事实比较清楚,检察机关觉得暂时不需要讯问,所以,选择了邮寄送达,这在法律上也是可以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 行政处罚告知后多久作出处罚决定

法律分析: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告知后多久作出处罚决定

4. 行政处罚告知书几日后决定书

F6156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5. 行政处罚告知书多久后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行政处罚告知书多久后行政处罚

6. 行政处罚决定书几天下达

您好,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行政拘留先执行还是先复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几天下达【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您好,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告知后,如果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公安机关经过审批,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内下达,也就是说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因鉴定所用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间。【回答】
我是六个月前嫖娼,现在被警察发现了,还先罚了5000元,让我先回家,等两天决定书下来,在拘留我,我该怎么办【提问】
您好,如不服本处罚决定,您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部门可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回答】
处罚决定书几天才到【提问】
您好,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回答】
申请复议期间,人是还要进拘留所吗【提问】
您好,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行政拘留先执行还是先复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回答】

7. 行政处罚告知后多长时间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
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行政处罚法》
第42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处罚告知后多长时间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8. 行政处罚告知后几日内发决定书

“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的送达时间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是“宣告后当场”或“7日内”。
一、行政机关多少日内组织听证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如果是行政处罚的听证,决定期限法律没做规定,但一般行政机关会尽快做决定,这里听证笔录只是作为参照,行政处罚的听证,听证笔录都需要经当事人确认无误签字或盖章才行,签字或盖章后即代表当事人认同其内容,否则可以在听证会上提出意见。而听证意见书正是对于听证笔录的总结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判断,同样需要当事人确认后签字或盖章。听法律文书在听证会期间经当事人确认即可,会后无需下达当事人,但是处罚决定书是要限期送达的,如果对决定不服,可以对决定书复议或诉讼。
二、肥料不合格的处罚
由工商部门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查处。
1、现场检查,制作现场笔录。
2、询问笔录,如抽检,送达检验结果。
3、制作各类审批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4、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5、3日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6、当事人执行处罚后,制作结案报告。
三、行政处罚通知书和决定书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二、作用不同: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后者只是起到一个通知作用,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