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人提前死亡12%统筹部分怎么办

2024-05-07 13:57

1.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人提前死亡12%统筹部分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人提前死亡12%统筹部分还在政府统一账户中统一支付,个人是取不出来的。国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
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扩展资料:
基本作用: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人提前死亡12%统筹部分怎么办

2.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会划入个人账户中吗?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会划入个人账户中吗?做为灵活就业人员,独立交纳员工养老保险的个人,那样事实上它的缴费比例和在职职工是有一定差别。自然滑进到本人账户比例是没有什么变动的,都是一个同样的占比,都是按照每个月8%比例去进行划拨的。

作为企业在职职工,众所周知本人只要承担养老保险的8%的消费,而这个8%便是全额进入本人养老保险账户当中去的企业单位基本上是担负18~%20%的一个养老保险缴费,可是企业单位所承担的这一养老保险缴费不是进入本人账户之中的,他进入另外一个账户,就是这个统筹养老保险账户,这一统筹养老保险账户,事实上直接与自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并且在测算退休金的过程中与自己也没有直接影响。
那样灵活就业人员,他并不是依照28%的这个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去进行交纳的。他是依照多少来交纳的呢?事实上灵活就业人员是依据20%的缴费比例去进行养老保险的交纳,相较于公司在职职工而言,它缴费比例低了8%。可是进入本人账户之中的占比都是没有变得都是按照8%去进行划拨的,所以说不论是企业单位交纳本人养老保险也罢,或是灵活就业人员交纳本人养老保险也罢,在最后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的待遇上有不受任何影响的。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依照20%去进行交纳,这一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的8%进入到了本人账户,那样剩下的12%进入到了统筹账户之中,所以说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进到统筹账户费用相对而言少一些,但这个统筹养老保险账户不会影响到养老金的一个测算,所以说就不会影响到自己的一个共同利益。
那我们个人养老金账户,实际是测算个人养老账户的一个重要标准,你的个人账户之中的余额越大,那样也就代表着你能获得一个较高的本人养老金待遇。还有一个条件便是退休年龄,因为不同的退休年龄,它的计发月数是不相同的,你比如说50岁退休的人计发月数是195个月,那样55岁,退休的人机发月数是170个月,60岁退休的人,它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所以说这一计发月数越低,自身得到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大。那样也就代表着退休年龄越晚,自身获得的养老金也就越大。

3. 灵活就业人员买养老保险中途死亡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人员如果中途死亡的话是可以退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买养老保险中途死亡了怎么办?

4.  个人参保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请问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就过世了,这钱是怎么算的,交满15年怎么算

个人账户储存额依法继承。
以广东省为例,依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依法继承。
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对中断缴费期间进行补缴的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均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应发放不低于其死亡时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市、县级财政负担,具体标准和资金分担比例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确定。
2、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从参保人员出现上述情况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5. 我们交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等到60周岁以后钱都打到什么卡里?

交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等到60周岁以后钱都打到社保卡里。目前,各地的社保卡大都是当医保卡用。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我们交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等到60周岁以后钱都打到什么卡里?

6. 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达60岁后只拿了半年的养老金就死亡,个人账户上的余额怎么处理?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滴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7. 问: 个人参保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请问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就过世了,这钱是怎么算的,交满15年怎

社保法规定: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问: 个人参保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请问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就过世了,这钱是怎么算的,交满15年怎

8.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不到60周岁死了怎么办

1、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