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事业单位转让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时,怎样进行账务处理?谢谢

2024-05-15 15:25

1. 请问事业单位转让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时,怎样进行账务处理?谢谢

事业单位转让核销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如下:
事业单位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处置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这需要一个过程,也通过“待处置资产损益”科目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的核算,作为两笔会计处理,不直接确认,进一步体现了核算的准确性。

请问事业单位转让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时,怎样进行账务处理?谢谢

2.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怎么核销

一、成本法的主要调整方面
(一)核算范围变化:在原核算范围基础上,新准则对有控制权的投资(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而原准则采用权益法,新的变化与国际会计准则处理方法一致。调整原因是在有控制权的情况下权益法所提供的信息,使用者可以通过合并报表得到,采用成本法则更能重点反映投资资产的业绩。
(二)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原准则以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新准则对企业合并和非合并两种情况分别规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以取得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情况下,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反映在营业外收支中。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非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权益法主要调整方面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明显变化是新准则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平时计量新旧会计准则没有明显变化。
(三)期末计量:新准则规定计提的长期投资不能转回。
(四)股权转让损益计量有变化:新准则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五)披露内容有明显变化:重点关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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