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程序

2024-05-19 06:35

1. 股权质押的程序


股权质押的程序

2. 股权质押流程有哪些

法律分析: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保管;6、企业应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7、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8、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 股权质押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股权出质流程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质押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4. 股权质押流程有哪些

股权质押流程有:
1、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3、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一、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流程为股权质押决议;提出股权质押贷款申请;签订书面贷款合同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融资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股权出质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等。
二、股权质押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质押借款合同需要注意:
1、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权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办理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三、股权质押规定所反映的法律有哪些
股权质押规定所反映的法律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可以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 股权质押需要哪些程序

股权质押需要以下程序:
1、应当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
2、质押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3、交付质押股权,共同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对新三板股票有什么影响
股权质押并不会直接影响挂牌。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票挂牌是公开上市交易的过程。
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贷款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履行公司决议程序,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只要不存在股权纠纷和其他争议,原则上不影响其挂牌。对于存在股权质押情形的,申请挂牌公司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充分披露。
二、公司是否可以出质当事人的股权
公司不可以出质当事人的股权。公司持有的股权应当及时处理。股东可以出质本人的股权,股权质押登记才设立,登记时需要携带质押合同、主合同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法律关于股权质押时间限制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与合同偿还债务的时间相同。
公司的股权出质是股权转让吗
公司的股权出质不是股权转让。两者是不一样的,股权质押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本人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权持有人发生实际性变更,股权质押只是一种担保方式,设定了权利限制,如果债务人不能到期清偿,质权人行使质押的,会导致股权持有人发生变更。
三、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①拟上市流通的非上上市外资股的持有人持有该非上市外资股的期限超过1年;②非上市外资股转为流通股后,其原持有人继续持有的期限必须超过1年。这都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外资股份的转让必须遵循上述规定。
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股权质押需要哪些程序

6. 股权质押流程有哪些

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 股权质押贷款 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 资产评估报告 。 (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 约定的期限 内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保管; 6、企业应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7、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 股权质押登记 证明书》办理贷款; 8、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7. 股权质押有哪些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1、在进行股权质押前,充分调查了解出质人及将质押的股权的详细情况,如果公司章程中有相关禁止股权质押的规定的,要注意查看是否符合条件;2、股权质押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3、依法签订股权质押合同;4、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有哪些流程

8. 股权质押流程是什么?

股权质押的流程为:1、需要详细了解出质人以及其拟质押股权的相关情况,包括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别规定。同时,需要仔细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出资形式、出资金额等相关信息。最后,出质人需要提供带有会计事务所对股权出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出资证明书;2、出质人的股权,必须经过所出资公司的股东过半以上的同意;3、出质人需要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需要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4、对于已经质押的股权,不可再转让和重复质押。同时,需要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而且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