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2024-05-08 01:37

1. 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其实这种情况不太好界定,婚前买入股票,肯定是一方出的全部钱买的,按理说,股票增值部分是归出钱买股票那个人所有,但事实上,婚后卖出股票,增值部分就被看做是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这样看来,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我国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则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个很重要的概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婚姻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缔结婚姻,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自然终止的期间,即依法取得结婚证之时至离婚生效或因一方死亡婚姻自然终止之时的期间。包括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双方尚未共同生活期间,离婚纠纷中分居期间,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尚未判决离婚,虽经判决准予离婚,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之前的期间。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是法律认可的合法婚姻关系的存续,法律没有确认的婚姻关系,不能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认定。例如双方虽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因双方不具备结婚实质要件——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期间;双方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生效后,俩人又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期间;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但是登记时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后被宣告无效的婚姻,这些期间均不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此期间取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所得的财产”,其实质内容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权,包括实际占有的所有权和非实际占有的所有权,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已经取得某财产的所有权,并未实际占有该财产,该财产仍然是夫妻所得的财产。但是,对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实际占有,而没有取得财产权的财产,无论合法与不合法,都不属于夫妻所得的财产,比如借用他人的财产和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 
 
  第三,夫妻所得的财产的主体,只包括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因为来源于夫妻以外的人的财产,和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均不属于夫妻所得的财产,如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所以夫妻所得的财产的主体仅仅指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 
 
  第四,夫妻所得财产的范围,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该有以下几方面:
(一)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劳动报酬在以各种形式出现,如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应视为工资、奖金性收入,纳入工资、奖金范围,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实践中,对股份、股权这种资本性为主的收益的认定和处理难点较多,涉及公司法等其他法律的问题,有待于立法上去完善解决,根据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方精神,现在司法实践中有几个问题应该明确:
(1)股份(或股权)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
(2)股份(股权)作为一种公司股东的权益,在认定和处理时要考虑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在审判实践中,要考虑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保护弱者,尤其是妇女合法权益,当出现婚姻法与公司法的冲突时,既要考虑夫妻共同对外的义务,又要考虑夫妻间的基本公平。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里说的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律规定接受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接受赠予人无偿给予财产的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比如受赠予人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实际取得财产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这个灵活规定,是因现实生活中的财产情况变化较快,除了上述规定的几种共有财产外,还可能会出现其他未列明但又确实应认定为共有财产的情况,作出这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填补列举式立法与现实存在之间总会有距离的不足,以适应时代变化发展的需要。此外,在审判实践中,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应该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所得孳息、增值,如果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了劳动的孳息、增值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是指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不问财产的来源以及各自贡献的大小,都平等地享有处理权,这也是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和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有三方面的含义,其一共同所有的含义,是指夫妻不分份额的共同所有,而不是按份共有,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之前,每一项财产,夫妻均拥有共同所有权,包括共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二夫妻有平等处理权的财产范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包括夫妻以外的其他人财产;其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是指处理共同财产必须协商一致,共同处理,而不是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强调财产来源,贡献的大小。
因此,按新婚姻法的界定,虽然你是婚前买的股票,但股票卖出却是在婚后,满足“婚姻存续期间”这个条件,因此,增值部分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范围。希望对你有帮助。

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2. 婚前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 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 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一、离婚汽车在一方名下如何分割
离婚汽车的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车辆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车辆是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复员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复员费的性质,故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及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个人财产,不得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6. 婚前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该增值部分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是我国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股票如何分割
现在的很多案件中,都涉及到了涉及到共同买卖的股票分割,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不仅要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还要终止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股票也是夫妻财产中的一项,自然而然就涉及到了分割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包括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案件时一案该按照以下规定来进行下:
1、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上得到合理的解决。如果当事人有争执,法院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3、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股票财产时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4、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要对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5、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尽量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7. 婚前购买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购买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股票的买卖已经成了很多家庭的财产一部分,这里要讲述的是对已一方婚前所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发生了增值以后,那么这一部分的增值是否属于夫妻的 共同财产 ,我们来进行简单的说明。的本案的焦点是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在审理中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 首先,按照我国《 婚姻法 》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工资 、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然而,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的收益,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 证据 ,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此项法律规定,就要看具体的案件,如果案件中主张方无法提供证据的话就属于共同财产。 总之,在针对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来讲,我们要将我国现行法律发的 法规 定和具体的案件相结合,综合分析后才能予以确定。 二、离婚股票如何分割 现在的很多案件中,都涉及到了涉及到共同买卖的股票分割,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不仅要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还要终止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 夫妻财产 分割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股票也是夫妻财产中的一项,自然而然就涉及到了分割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包括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案件时一案该按照以下规定来进行下: (一)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上得到合理的解决。如果当事人有争执,法院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二)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股票财产时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要对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四)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尽量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一方在结婚之前购买的股票,要是在结婚之后有增益的话,那么对于增益的部分,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因为此时股票的增益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换言之,如果此时因为股票导致欠债了,往往也会按照 夫妻共同债务 来处理。

婚前购买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8. 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购买股票,在婚后增值的,增值部分在没有约定或法定的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买入股票后进行了积极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