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人坐牢了,我怎么把钱要回来呢?

2024-05-07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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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欠钱的人坐牢了,我该如何把钱要回来?


3. 欠钱的人坐牢了,我该怎么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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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欠钱坐牢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坐牢不会免除民事义务,因此债务仍然要偿还的。但是入狱后,欠款的支付利息,可以协商解决。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第六百七十五条 第六百七十六条  

5. 欠钱人坐牢了怎么要回欠钱

一、欠钱人坐牢了怎么要回欠钱1、欠钱人坐牢了,仍然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债权人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债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债务人财产范围是什么1、债务人财产的认定。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2、非债务人财产。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3、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4、共有财产。(1)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2)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属于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3)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和解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基于重整或者和解的需要必须分割共有财产,管理人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4)因分割共有财产导致其他共有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其他共有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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