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抵押贷款能贷多少

2024-05-16 23:03

1. 股票抵押贷款能贷多少

可以质押,不可以抵押。
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质押贷款申请人条件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质押贷款。
1、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担保;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质押贷款金额
用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
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
(三)质押贷款期限个人质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品的到期日;
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四)质押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一、抵押贷款的对象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抵押贷款又分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
(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
办理抵押贷款必备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和抵押人当今一期的财务报表;
3、借款人和抵押人董事会决议;
4、抵押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5、抵押物权属证明及保险凭证;
6、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7、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办理抵押贷款其他资料:
1.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3.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6.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7.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股票抵押贷款能贷多少

2.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贷款人  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内控机制健全,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制定了与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  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五)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有关重要信息,具备对分类股票分析、研究和确定质押率的能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借款人  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股票质押贷款利率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3、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  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

3.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一)贷款人
贷款人需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内控机制健全,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3、制定了与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
4、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五)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有关重要信息,具备对分类股票分析、研究和确定质押率的能力;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
借款人需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2、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3、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4、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5、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6、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1、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2、股票质押贷款利率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三)贷款人不得接受作为质物的股票类型
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
1、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2、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3、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4、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6、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股票质押贷款的内容,包括借款人资格、贷款人资格和贷款人不得接受作为质物的股票类型。股票质押贷款可以使得证券公司获得稳定的低成本的资金来源,维持公司的运营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