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吗

2024-05-18 07:17

1. 餐饮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吗

可以。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 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一、餐饮企业能申请的补贴1、企业当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4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企业当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6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企业当年营业额20亿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8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4、企业当年营业额50亿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二、企业申请国家补贴需要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工资支付凭证(申请企业公章和金融zhidao机构代发明细并加盖金融机构业务专用章)4、企业财务报表5、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条_ 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餐饮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吗

2. 餐饮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吗

可以。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 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一、餐饮企业能申请的补贴1、企业当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4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企业当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6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企业当年营业额20亿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8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4、企业当年营业额50亿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二、企业申请国家补贴需要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工资支付凭证(申请企业公章和金融zhidao机构代发明细并加盖金融机构业务专用章)4、企业财务报表5、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条_ 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 餐饮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吗

可以。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 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
一、餐饮企业能申请的补贴
1、企业当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4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企业当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6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企业当年营业额20亿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8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企业当年营业额50亿元以上,按照当年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二、企业申请国家补贴需要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工资支付凭证(申请企业公章和金融zhidao机构代发明细并加盖金融机构业务专用章)
4、企业财务报表
5、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条  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餐饮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吗

4. 餐饮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吗

亲,您好,餐饮可以申请政府补贴的。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 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摘要】
餐饮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吗【提问】
亲,您好,餐饮可以申请政府补贴的。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 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条_ 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回答】

5. 餐饮业目前有哪些政策?

目前,我国餐饮行业缺乏规划引导,法规建设滞后问题。在快速发展中有盲目、无序和低水平发展的现象。尚未建立适用于餐饮业的国家级法规,缺乏系统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强制性标准,餐饮企业的标准参差不齐,内容不全面、技术知识含量低,缺乏全国统一性。
  我国餐饮业缺乏统一的行业执法,市场秩序不规范,餐饮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市场管理和行业管理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市场秩序有待规范。
  但是,国家加快服务业发展战略将为餐饮业发展带来新机遇。目前我国服务业总量相对较小,2007服务业产值比重不到40%,与全球服务业产值平均比重60%(发达国家超过70%)相距甚远。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为服务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政策基础,为餐饮业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

餐饮业目前有哪些政策?

6. 餐饮创业补贴申请

申报对象应为注册地在我区并按照《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通过创业审核,设立登记并正常开业经营、已将自投资金存入银行账户中且完成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的微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微型企业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应遵循自有资金先行使用的原则。微型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先使用自有资金,待自有资金使用完毕或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时,方可向辖区工商所提出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      三、申报范围      财政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微型企业经营场地装修、机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原辅材料采购、商品购进以及支付经营场地租金、加盟费、员工工资等生产经营方面的费用支付。不得用于购买汽车、手机等消费品,不得用于餐饮娱乐消费,不得用于基金、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活动。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      五、申报程序      第一步 申办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微型企业在开设临时账户并将自投资金存入后即可将自投资金进账单、临时账户开户申请书复印件一式贰份交辖区工商所;      申办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微型企业凭营业执照等证件开设基本账户并将自投资金存入后即可将自投资金进账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贰份交辖区工商所;      工商所汇总后报送区微企办,区微企办将自投资金进账情况录入微企电脑系统后,按“十户一捆,两周一批”的原则将审核合格的微型企业名单提交区财政局,财政部门据此在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微型企业银行账户。相关银行对财政部门拨入的资本金补助资金实行止付制度;      第二步 投资人准备以下申报材料,向辖区工商所申请初审,辖区工商所根据近1个月内对申请企业的实地巡查记录,审查自有资金使用和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的情况(根据审查情况,工商所可安排人员再次开展实地巡查)。经工商所审查,对确需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工商所长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随同《微型企业实地巡查表》一并交由投资人报分局微企科,同时工商所应当将支付情况走网上流程报分局微企科。分局微企科审查后由区微企办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微型企业开户银行根据批准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通过转账方式进行代支付。      微型企业能够同时提供本企业近3个月来缴纳税收、缴纳员工社保、开展与银行对账的相关凭证中任意两种材料的,工商所可根据近3个月内对申请企业的实地巡查记录开展相关审查。      六、申报材料      1、《 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一式三份)、《支付清单》(一式一份)、委托书(投资人无法前来的需填此表,一式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表格均在工商所领取。      2、按创业计划开支的与经营相关的经营场地装修、机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原辅材料采购、商品购进以及支付经营场地租金、加盟费等内容的有效合规原始凭据(含合同、正式发票、收据等)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印章齐全(审核原件留复印件),支付对象的资格证明(含营业执照、产权证等)复印件(支付对象为单位的加盖鲜章、自然人签字)。      3、涉及员工工资的以工资单形式报送。应有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员工本人签名等相应信息,并附有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用工合同;超出个税缴纳起征点的,应同时附有代扣代缴凭证(加盖公司鲜章)。      4、第一次申报时还需附《微型企业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表》(一式一份)(表样附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支付标准      微型企业申请支付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以评审会确定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为限。

7. 餐饮新政策

法律分析: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五条 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餐饮新政策

8. 餐饮新政策

法律分析: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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