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2024-05-17 15:06

1. 同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郭巷中学91届同学互助基金会(寅基金)章程         草案修改(一)        2013-07-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郭巷中学91届同学互助基金会,由陈益民同学发起创始,并由其命名基金会对内对外名称为“寅基金”。        第二条 郭巷中学91届同学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所有凡在郭巷中学91届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会员是指凡是郭巷中学91届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成员。        第三条 基金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具体:        (一)促进91届同学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91届同学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共同发展。        (三)促进91届同学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基金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        第四条 本基金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 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基金会理事会。        第二章 基金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 组织基金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基金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基金会会员联谊活动及91届同学之间的集体联谊活动。        第九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建立同学QQ群网上交流制度,使郭巷中学91届QQ群成为同届同学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同学可在群上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得在群内发表不当言论、有关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的言论和淫秽语言、图片等,违者逐出本群。QQ群号为194495202。        第十一条 不定期共享《基金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        (一 )会员享有参加由基金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基金会理事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基金会章程,执行基金会决议。        (二)维护基金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基金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基金会活动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基金会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基金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四条 参会        (一) 参会会员面向全体郭巷中学91届的同学,本着自愿、爱心的原则,每年力所能及向基金会募捐。募捐不限数额,不限起点,不得攀比。        (二) 本着自愿的原则,基金会欢迎每一位同学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申请退会会员募捐的资金保留在基金会,不随会员退会而返还。        (二)有严重损害基金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包括理事、财务会计、财务出纳。        (四)审议表决基金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五)审定活动基金收支方案及具体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年中前后。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人数9人)。        第十九条 理事会构成如下:        (一)会长1名:基金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拟定基金会工作计划;召集和组织基金会的各项活动,起草活动方案;指定或分配理事执行理事决议,执行活动的分工任务;并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直接管理财务;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大范围全年级同学聚会,校领导、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联系邀请。        (二)秘书长1名:执行理事会决议并向会员通报情况,拟定基金会工作计划,召集和组织基金会的各项活动,起草活动方案,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编辑《基金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三)理事8名:除了表决重大决议,还要协助会长办处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帮困和慈善的实施;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编辑《基金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表决重大决议。        (四)财务会计1名(理事兼任):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五)财务出纳1名:负责募集现金的收支及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收支等票据,跟财务会计对好账。        (六)顾问(监督)若干:负责对常务理事会策划的聚会方案进行把关,对活动预算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计和提出建议,行使监督职能。支持理事会会议的工作。        第二十条 理事会职权:        (一) 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产生理事会的决议。每年至少两次。        理事会会议包含:提出各项活动议题议案;制定和布置本会的工作计划;做出对个人会员的处理决定,提出理事会人员任免,提交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二) 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三) 组织召开会员大会,产生大会决议。每年一次。        (四)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五) 向会员大会做基金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六) 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七) 负责筹集活动经费、对基金会活动基金进行管理。        (八) 保持和所有同学的日常联系,及时更新传递同学通讯录。        (九) 促进同学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所设会长、秘书长、理事、顾问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任期为2壹年,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的方式从会员中选出,需大会会员三分之二投票或举手表决通过,选举通过后可连任。财务会计和出纳由理事会推选人员,理事会半数举手表决后通过。        第五章 基金的获得、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活动基金的获得        (一)活动基金原则上由理事会每年向基金会会员募捐一次,由财务出纳统一收缴,现金交给财务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将报表递交会长签字,基金收支时时公布在群共享。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积极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理事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发募捐倡议书,欢迎各会员应积极响应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 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 大型同学聚会,面对全体同学的大型聚会,费用实行AA制,每人按200-300元的标准,基金会会员由基金会同统一支付,总费用由基金会多帖少补。        (二) 小型同学聚会,会员人数大于会员总数一半的,费用实行同第(一)条;会员人数小于会员总数一半的`,费用实行全体AA制,基金会不做统一支付。        (三) 理事会会务费,全额由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        (四) 基金会会员大会的会务费,全额由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        (五) 慰问奠仪金,当同学中有人失去血亲直系亲属时,知情同学应及时通知基金会,理事会安排关系亲密的同学作代表,携慰问金若干,并以郭巷中学91届同学名义送花圈一个,作为对逝者的悼念,使当事同学在悲痛之时能感到同学们送去的一丝温暖。女性会员当中的失去直系亲属者,以出生地为准。        (六) 当同学有重大疾病时,经治疗费用15000元(含15000元)以上,30000元(不含30000元)以下,经报理事会通过,会长同意后,由理事会安排关系亲密的同学作代表,探望并送去1500元慰问金。30000元(不含30000元)以上医疗费用病情的同学给予2000元慰问金。经基金会了解情况后,以基金会的名义可适当提供500-5000元的慰问金;如有特殊困难,可视实际,酌情调整,特殊情况亦可单独募捐。        (七) 通过基金会,会员及及家人可共同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比如残疾学校,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基金会每年提供不超过本年度募集基金的20%作为经费。        (八) 通过基金会,会员及家人可共同参加一些体育活动,比如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近郊的登山活动等,基金会每年提供不超过本年度募集基金的5%作为经费。        (九) 基金会会在第二,第三年,基金规模超过20万的基础上,可以每年拿出1-2万在郭巷中学设立寅基金奖学金,奖励中考分数排名第一,第十一,第二十一,第三十一,第四十一,第五十一的同学,靠前的同学,也可奖励有突出进步的同学或有困难的同学,名单由学校提供,经基金会核实,奖金随同寅基金章程和会员名单、以及寅基金活动纪要随同奖金一起发放,用于激励每一位努力学习的同学,以及推广和传播寅基金的理念,让师弟师妹也继续发扬同学间的互帮互助精神。        第二十四条 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会计出纳具体管理,会长主管,理事会监督,顾问审计。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时时向会员在群共享公布。        (二)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费用开支均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同时在群共享网上公布。        (四)每次支出的请款单上都应有经办人、财务会计、出纳的签名。事后及时由会长签名入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五条 基金会会长、秘书长、理事、财务会计、财务出纳、顾问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基金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        第二十七六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秘书长、以便联系。        第二十八七条 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争取参加每次聚会。        第二十九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三十二十九条 本章程从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五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        附录:        寅基金会员首次会议于2013年7月13日在鸿泰饭店召开,参会会员12人,分别是(按姓氏首字母序)陈益民、程理、龚万荣、顾晓青、何建新、何永华、李素芳、沈小明、唐忠明、王建娟、吴美香、徐琪慧,占目前会员总数20人的百分之六十。        与会成员讨论了寅基金章程草案的修改意见(详见前三页),推选并举手表决了首届理事会人选。        寅基金理事会人选名单如下:        理事长:何建新        理事(姓氏拼音序):陈建国、程理、何永华、李素芳、        孙国华、吴美香、袁心亮、朱学良        财务会计:吴美香        财务出纳:管丽华        顾问(监督):余下的会员        未到现场会员的对人选的意见,会后将逐一沟通,并获得他们的表决意见。        未到现场的理事人选的个人意见,会后也将逐一沟通,争取他们能出这一份力。

同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2. 个人成立的商业互助基金会是不是合法的啊

合法,要求:
1、合法与否首先是国家是否许可这类组织成立。
2、即使许可成立这类组织,你也得走设立的程序。
  这类基金会一般在法律上是财团法人,你可以去看相应的法律规定。
  据我所知,没有有个人成立的。但个人出资是可以的,个人出资的,不等于是个人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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