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要求

2024-05-17 17:36

1.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要求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要求,配备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财政专户的会计、出纳,有条件的地区还要配备稽核人员,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的内部管理机制。1、会计人员的职责:负责财政专户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障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负责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用款计划的审核;负责其他有关财政专户的业务工作。2、出纳人员的职责:负责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财政专户的有关工作;负责拨付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款项工作;负责其他有关财政专户的业务工作。3、会计和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4、各级财政部门要按时编制财政专户资金月报和季报,年度终了后按照统一的报表格式编制决算表。 (三)具体业务办理时:1、社会保险基金的缴存、拨付和结余管理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2、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按规定的时间或定额将征集的社会保险基金缴存财政专户后,财政部门应于当日登记入账。每月终了前,财政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及时通知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缴存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执行的,财政部门应委托各开户银行或国库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全部划入财政专户。3、财政部门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并结合缴存财政专户情况,对经办机构的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不得延误。4、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险基金未经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购买国债或转存定期存款申请,一律不得随意动用。5、预算和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其他非基金性质的资金补助额度确定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填制预算拨款单或划款凭证,并将资金从国库或相关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转入财政专户。6、财政专户内各项资金的结余除按规定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7、财政专户内的银行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个别类型的资金,如医疗保险基金、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等应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执行。8、财政专户发生的缴存和拨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划拨,不得以现金的形式缴付。9、财政专户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时,应凭原始凭证记账,并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有关部门或单位记账和备查。10、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下级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应通过国库结算,不得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缴拨手续。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要求

2.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如下

(一)接收缴存或划入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二)接收社会保障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及购买国债兑付的本息收入;(三)接收财政补贴收入;(四)根据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拨付社会保险基金;(五)根据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用款计划,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六)支付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国家债券的资金,并加强债券管理;(七)接收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八)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资金;(九)办理与财政专户有关的其他业务。

3.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核算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等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非基金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核算内容

4.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主要任务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依法管理专户内资金;通过对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会计核算,督促检查社会保障资金收入按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向政府和社会保障监督组织反映和报告财政专户内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5. 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原则上不超过几个

亲你好,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原则上不超过5个。相关资料:县级财政是指县政府与其所辖区内部门、企业、组织和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并且在财政管理级次中是一个独立的层次。县级财政管理体制一般随中央与省的体制变化而变化,并与之相适应。当前县级财政的管理体制采取核定收支,收支挂钩,然后根据收支情况,确定上交 (定额上交、收入按比例上交、增长收入部分按比例上交等) 或补助 (定额补助、定额定期补助、按一定增长率补助等),自求平衡,一定几年不变。【摘要】
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原则上不超过几个【提问】
亲你好,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原则上不超过5个。相关资料:县级财政是指县政府与其所辖区内部门、企业、组织和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并且在财政管理级次中是一个独立的层次。县级财政管理体制一般随中央与省的体制变化而变化,并与之相适应。当前县级财政的管理体制采取核定收支,收支挂钩,然后根据收支情况,确定上交 (定额上交、收入按比例上交、增长收入部分按比例上交等) 或补助 (定额补助、定额定期补助、按一定增长率补助等),自求平衡,一定几年不变。【回答】

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原则上不超过几个

6. 医保基金专户必须由财政管理吗?

是的:根据国发〔2016〕3号文件的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国 务 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  
(六)统一基金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应支付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合理控制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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