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材料什么时候发

2024-05-16 23:25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材料什么时候发

通常是每年五月中旬。各个项目具体时间有所区别,常常是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的博士、访学、联培出来的比较早,然后是公派硕士生,然后是合作项目,最后还会有第二批录取人员。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材料什么时候发

2. 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

法律分析: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第五条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六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3. 留学基金委 每个月什么时候 发补助

人的账号上。
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留学基金委 每个月什么时候 发补助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是直接递交还是学校递交

  学校递交。
  一、请认真阅读项目遴选通知。
  二、网上报名
  已获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资格的人员,请于2014年9月8日至9月15日登陆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按要求由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网上报名时,申请留学身份为“硕士研究生”,申请项目名称“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青年领导者奖学金”,受理机构“直接上报基金委”。
  注意事项如下:①基本信息一栏:电子信箱、移动电话请务必认真填写;②申请留学情况:具体研究方向“行政/地方行政/法律/经管”中四选一填写,计划留学单位对应遴选文件填写,计划出国日期“2015-10-1”,申请留学/资助期限12个月;③外语水平:托福/雅思等英语成绩,请务必详细填写分项分数;④国内导师情况可暂写“待定”,国外导师情况可暂写“NULL”。
  二、申请材料
  (一)中文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所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应有文头、文号、公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以上两份材料在网上申报后自动生成,请按要求填写、盖章。
  (二)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1.申请表(见附件):※原件、复印件均须贴最近6个月内 6X4cm、上半身正面免冠同版照片;
  2.最终毕业院校全学年成绩单:拥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提交本科期间成绩单;
  3.英文推荐信:※不用另装信封,由所在单位领导或原毕业院校老师出具。
  4.健康诊断书(见附件):按要求体检并请医院填写盖章。体检结果一般需一周后才能拿,请先行体检同时准备其他材料。
  5.最终毕业院校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6.申请理由及赴日研究计划;
  7.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如无护照者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英文成绩证明;
  9.问答题(见附件);

  其他(申请经管课程人员提交GMAT成绩,如无可不附)。
  注:1)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按1-10顺序装订成册(共5册),均需用英文填写;如提供的材料为中文件需另附英文翻译件,且所有中/英文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公章。凡要求签名处,无论原件、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名,不得复印。五份对外联系材料均交外方,请自留备份。
  2)请将以上中文材料及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连同单位公函(含文头、文号、公章)一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
  

5. 如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

申请人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4.身心健康。5.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6.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7.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8.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如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

6.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资助期限为3至12个月。申请人须在9月1日至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向学校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资助人选将按照“个人申请、高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确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基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留学基金计划的财政专款,同时也接受境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资助。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一、凡我国公民个人通过正当和合法手续取得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办好入学许可证件的,不受学历、年龄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请自费到国外上大学(专科、本科)、作研究生或进修。
二、高等院校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和在学的研究生,可以在学校或单位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出国后,保留学籍一年。应届毕业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凡属国家统一分配的,应服从国家分配,到工作单位后,再申请和办理自费出国留学。

7.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资助期限为3至12个月。申请人须在9月1日至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向学校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资助人选将按照“个人申请、高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确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基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留学基金计划的财政专款,同时也接受境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资助。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一、凡我国公民个人通过正当和合法手续取得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办好入学许可证件的,不受学历、年龄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请自费到国外上大学(专科、本科)、作研究生或进修。二、高等院校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和在学的研究生,可以在学校或单位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出国后,保留学籍一年。应届毕业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凡属国家统一分配的,应服从国家分配,到工作单位后,再申请和办理自费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期限是多久

8.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奖学金是不是必须回国

是的。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内容,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提取保证金等手续。
参考资料: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第六章 派出与管理
第十五条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提取保证金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