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怎么卖碳排放指标自有林地5千多亩,产权清晰怎么样能进行碳汇交易?

2024-05-05 11:38

1. 林地怎么卖碳排放指标自有林地5千多亩,产权清晰怎么样能进行碳汇交易?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戳脸]: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戳脸]:交易方式:去碳排放权交易所通过协议转让和单向定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碳交易(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也就是购买合同或者碳减排购买协议(ERPAs),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摘要】
林地怎么卖碳排放指标自有林地5千多亩,产权清晰怎么样能进行碳汇交易?【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戳脸]: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戳脸]:交易方式:去碳排放权交易所通过协议转让和单向定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碳交易(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也就是购买合同或者碳减排购买协议(ERPAs),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回答】
首先你要有它的产权,你要拿出相关的证明,然后再参与一个叫作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项目。需要进行登记,流程比较复杂,而且现在拥有碳排放交易所的省份不多,部分省份的碳交易所的交易流程也没完全建立好,需要你自己先提前和买家商量好,然后在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所相当于只提供平台,发个证,不帮你找买家。扩展资料:拥有碳交易所的省份或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湖北、重庆、深圳、福建。如果不是这几个省份的,林业碳汇这个事还是先别想了。而且现在生态环境部规定了,CCER项目只占配额交易的5%,是很小的一部分。【回答】

林地怎么卖碳排放指标自有林地5千多亩,产权清晰怎么样能进行碳汇交易?

2. 林地怎么卖碳排放指标

目前CCER涉及及林业的方法学包括两个: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和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前者是针对在已有林地中实施能够增加碳汇的经营管理行为,主要涵盖的措施为: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造、林分抚育、复壮等,并且项目活动的开始日期不应早于2005年2月16日。后者是针对新增林地,但是并非任何新增林地都可以开发CCER,其中第一条要求就是:项目活动的土地是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当然,上述的条件只是一个最为基本的要求,如果您有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打算,一定要先详细了解其中的规定,以确定自己的林地是否符合要求。易碳家。另外,林业碳汇项目虽然目前卖价较高,但是开发过程相对复杂,且实施周期较长,期间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3. 林地怎么卖碳排放指标

目前CCER涉及及林业的方法学包括两个: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和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前者是针对在已有林地中实施能够增加碳汇的经营管理行为,主要涵盖的措施为: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造、林分抚育、复壮等,并且项目活动的开始日期不应早于2005 年2 月16 日。后者是针对新增林地,但是并非任何新增林地都可以开发CCER,其中第一条要求就是:项目活动的土地是 2005 年2 月16 日以来的无林地。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当然,上述的条件只是一个最为基本的要求,如果您有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打算,一定要先详细了解其中的规定,以确定自己的林地是否符合要求。易碳家。 另外,林业碳汇项目虽然目前卖价较高,但是开发过程相对复杂,且实施周期较长,期间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法律依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六条 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组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记录碳排放配额的持有、变更、清缴、注销等信息,提供结算服务,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林地怎么卖碳排放指标

4. 林地怎么卖碳排放指标

法律分析:据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参与主体初步考虑为业务涉及上述重点行业,其2013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5. 新碳林地算是林地吗?

法律分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森林分为以下五类:(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新碳林地算是林地吗?

6. 新碳林地算是林地吗

您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森林分为以下五类:(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摘要】
新碳林地算是林地吗【提问】
您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森林分为以下五类:(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回答】
所以算林地,希望答案能帮助到你【回答】

7. 林地碳交易的亩数要求是多少

林地碳交易的亩数要求:
1、如果是新造林或再造林,建议最低在1万亩以上,一般要求是10万亩或者更多,因为开发成本几乎是固定的,林子规模小了划不来,赚不到钱。
2、如果是既有林地,规模要求更大一些,建议最低要求在5万亩以上。
碳汇交易将成为山区农民经营森林获取经济收益的又一重要途径。不管是那种林地,一般都要求产权清晰,产权不清的林地后续会带来很多麻烦,会影响项目是否能得到批准。

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2005年2月16日后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但是目前《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在修改,以修改后的规定为准。
2、不属于湿地或有机土。
3、碳汇造林(含竹子造林)项目必须是在无林地上实施的造林项目,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上的造林都不能列入碳汇造林项目。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必须是人工林。
4、项目具有额外性。通过碳汇项目的实施,产生的项目碳汇量高于基线碳汇量的情形,且这种额外的碳汇量在没有拟议的林业碳汇项目活动时是不会产生的。
也就是说,一方面,我们的项目一定要产生额外的经济价值,属于增量部分,这部分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己判断;另一方面,我们的项目是否符合方法学,判断该项目是否可开发为CCER,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审定和核证。

林地碳交易的亩数要求是多少

8. 林地碳交易的亩数要求有哪些?

林地碳交易的亩数要求:
1、如果是新造林或再造林,建议最低在1万亩以上,一般要求是10万亩或者更多,因为开发成本几乎是固定的,林子规模小了划不来,赚不到钱。
2、如果是既有林地,规模要求更大一些,建议最低要求在5万亩以上。
碳汇交易将成为山区农民经营森林获取经济收益的又一重要途径。不管是那种林地,一般都要求产权清晰,产权不清的林地后续会带来很多麻烦,会影响项目是否能得到批准。

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2005年2月16日后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但是目前《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在修改,以修改后的规定为准。
2、不属于湿地或有机土。
3、碳汇造林(含竹子造林)项目必须是在无林地上实施的造林项目,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上的造林都不能列入碳汇造林项目。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必须是人工林。
4、项目具有额外性。通过碳汇项目的实施,产生的项目碳汇量高于基线碳汇量的情形,且这种额外的碳汇量在没有拟议的林业碳汇项目活动时是不会产生的。
也就是说,一方面,我们的项目一定要产生额外的经济价值,属于增量部分,这部分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己判断;另一方面,我们的项目是否符合方法学,判断该项目是否可开发为CCER,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审定和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