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农业融资难

2024-05-10 13:34

1. 如何破解农业融资难

“农业企业融资难,我体会最深了!”1月27日,河北亚雄现代农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武殿雄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唤起社会对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关注。
武殿雄委员的公司是做蔬菜加工的,如今固定资产上亿元,产品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然而,回忆起几年前因为无法贷款而险些倾家荡产的情景时,他仍然心有余悸。
2005年,武殿雄租了50亩土地和大棚,想建厂房进行农产品粗加工。由于出现2000万元资金缺口,他选择到银行贷款。此时,棘手的问题出现了!他打算用租赁的土地、大棚等进行抵押,但银行方面告诉他,土地等没有确权,不能抵押。由于土地没有土地证,所有地上建筑都是无效的。
武殿雄委员介绍,为此他在银行、信用社间跑了两个月,也未贷到款。最后走投无路的他通过找亲戚朋友借钱、赊购高价砖、高价钢筋等,总算在没有向银行贷一分钱的情况下,艰难地把企业做起来了。
这也让他对政府工作报告中“引导各类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这句话感慨良多。
那么,如何破解农业企业融资难?
“银行业机构要下沉服务,深入了解‘三农’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的金融需求。根据当前农村实际,对林权、宅基地、责任田等抵押贷款进行探索,加大金融创新,不断增加贷款投放,改善金融服务。”河北银监局局长郭锦洲委员给予了这样的回应。
据介绍,为加大对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银行业机构扩大在农村的覆盖面,要求城市商业银行加快分支机构在本辖区县域实现全覆盖,要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村通”工程加快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要求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其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涉农贷款项目数量不少于上年。“同时,涉农企业也应在健全法人治理、规范管理制度、提升产品品质、加强信用建设上下功夫。”郭锦洲委员说,企业有了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良好信誉,金融机构也会对其另眼相看。
郭锦洲委员还建议,政府应加大支农资金的整合,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应利用各方面资金建立担保机构等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引导银行业机构为农业企业提供更大资金支持。

如何破解农业融资难

2. 农业项目融资模式

 农业项目融资模式
                      在国家政策、尤其是金融政策没有对涉农项目“国民待遇”化的情况下,农业项目比起地产、制造业融资来讲,难度系数大了很多。那么大家知道农业项目融资的模式有多少?
     一、农业融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发展带来农民入城就业机会和收入的增加,但资本、人才和技术向城市的转移,使农村发展日益落后。主要是农村没有良好的投融资环境,资金的趋利性导致无法进入农业投资。另外农业生产投资虽有较高的社会效益,但投资回流期长,前期启动投资较大,使农业资金的需求和供给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国农业融资主要集中在财政资金支持和银行商业性资金支持两类上,主要困境如下:
    (一)财政资金支持
    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76708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60863亿元,占比9。0%[1]。2015年国家财政预算的中央本级支出25012亿元,其中农业相关支出见表1[2]。
    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低于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政府对农业投入较多的是大中型基础设施和水利设施建设,或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对农业的品种改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保障等投入不够。没有足够的资金对中小农业项目进行支持。
    (二)商业性资金支持
    农业项目自身也有较大风险,如受气候灾害影响大、生产周期性长、资金回笼慢等。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难度大,农户缺乏足够的贷款抵押品,农业保险制度又不完善。商业银行基于风险管理,缺乏对中小农业项目的贷款动力。目前商业银行逐步撤并乡镇级营业网点,可以看出其逐步收缩对农业金融的服务。
    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三农”为业务核心。近期向商业银行的改造,短期内无法与邮政储蓄及其他商业银行竞争存款资源,同时又拓宽了其贷款方向。使存款资金中很大部分被用于城市的商业贷款,反而稀释了对中小农业项目的资金支持。
     二、中小农业项目融资规模 
    截至2006年末,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20016万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39。5万个,农业从业人员34874万人,耕地121775。9千公顷[3]。农业从业人员的人均耕地只有5。24亩。因我国城乡户籍制度问题及农业人口的整体素质不高,进城务工的农民必将保留自己的农业土地使用权以作年老返乡的退路。所以我国很难全面的走美国式大农场发展之路,应是土地流转租赁的中小规模农场模式。以二八定律考虑(20%的人占80%资源),集约化后人均耕地约20亩,即中小农业项目的土地规模是20亩。以常规农产品核算项目收益见表2和表3。
    农业项目的资金准备除年收入中包含的成本外,还须准备一定的流动资金以备不时之需,所以启动资金应不少于项目的年度收入。以此核算小型农业项目的资金需求在5~10万,中型农业项目的资金需求在40~70万。
     三、现有融资模式的分析 
    目前融资市场有多种融资模式,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分别评估其在中小农业项目融资上的可行性。
    (一)政策性融资
    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发行的贷款对象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直属库、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专门从事棉花收购调销进出口业务资格和能力的供销社棉花企业、农业部门所属的良种棉加工工程、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企业。农户的中小农业项目是没有贷款资格的。同时政府年度的农业财政预算主要是用于农业发展的基础投入,即使有部分资金用于农业补贴,也无法满足中小农业项目融资。
    要改善这种现状,一方面拓展农发行的贷款业务范围,针对农户提交的农业项目规划发放相应的项目贷款。或者由农户在生产前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上报当年的农产品产量后,农发行依据上年的价格提前发放农户贷款用于生产。待农产品丰收后,再由农户向企业出售农产品归还贷款。另一方面在财政预算上进一步支持地方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支持,可在相关的税收方面将部分农业企业的国税转为地税,并明确指定用于中小农业项目融资。
    (二)商业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需要有相应的抵押品。而农户的抵押资产拥有量普遍很少。农村的房产又无法用于抵押。中型农业项目近50万贷款,农户很难拥有等值的抵押品。目前的现状是商业贷款在农户中并不普及。政府可放开农用土地和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使农户能够用自己的土地、宅基地及房产为抵押品贷款。这将极大的拓展农业融资市场,降低中小农业项目的融资难度。
    (三)民间贷款
    目前农户在缺乏资金时首先会向亲朋借款。因双方了解和信息流通透明借贷款的风险更小。但50万的资金额度较大,对于普通农户家庭很难完全通过亲朋筹集。其他的民间借贷途径,以目前民间借贷市场来看更多是类似于高利息贷款性质。这种借款风险极大,一旦项目经营失败将导致沉重债务负担。
    (四)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公司股东通过出让部分股权增资引进新股东的方式来融资。新股东分享公司的盈利,公司无须还本付息。融资方式有私募发售和公开市场发售两类。公开市场发售是公司在股票市场上市向公众发行股票来融资。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上市要求有5000万的资产规模。所以公开市场发售方式并不适合中小农业项目的融资。
    私募发售应用于农业融资,首先需要农户成立农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再吸引投资者入股。考虑到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公司股份的流通性较差,地方政府可以成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负责股权登记、公司项目考察评估、融资中介及股权交易的服务。这将大大降低私募股权融资的难度。
    (五)债券融资
    除银行信贷和民间信贷外,债券融资也是债权融资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国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中小农业项目即使成立公司也无法发行债券。债券融资可通过以下途径实施:   1。政府发行专项的“农业创业债券”。融资资金专项用于农发行的中小农业项目贷款。农发行只要评估贷款人的项目资质,并监督项目的进展即可较好的控制贷款风险。
    2。中小农业公司发行小额特种债券。可将债券的登记、发行、交易业务归并到“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政府只需做好债权债务人的资质评定和融资资金的使用监督,即可确保债券融资的顺利进行和降低融资风险。
    (六)众筹融资
    众筹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资金需求向广大网民募集资金。发起人在预设时间内发起融资项目。融得目标金额后项目成功获得收益,以实物或资金回报出资人。相比传统的融资模式,众筹门槛低、更为开放,为中小农业项目的小额融资提供了非常好的融资平台。但众筹在我国发展过快存在较大风险:
    1。制度不健全,评估监督不够,大量的众筹项目良莠不齐。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存在较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据银监会统计,部分进入众筹市场的资金并没有进入实体经济而是返回资本市场或充当贷款资本。
    2。法律支持缺乏,监管不到位。政府对中间账户安全、担保和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的监管缺失。众筹企业自身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如内部审查机制不健全、自控风险能力不足、对借款人资格审查不严、担保制度落实不完善。
    我国互联网金融日渐兴起。除政府需要出台法律法规来规范众筹平台外,众筹企业也需要进行内部调整,加强风险管理。通过市场竞争,淘汰大部分高风险的小型众筹企业后,众筹平台才能更好的为中小农业项目融资。
    (七)农业价值链融资
    农业价值链是由销售商、加工企业、农业生产者等相关利益主体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行谈判、博弈确定联系,把农产品产前供应体系、产中生产体系、产后加工销售与服务体系、最终消费者纳入一条合理的价值链条体系中,通过整合农业产业链中各种中间需求来应对变化迅速的农产品市场[4]。价值链融资是使资金流入价值链各个环节的过程。其融资模式分为外部融资和内部融资两种:
    1。外部融资是以价值链上的所有参与者为授信主体,对整个价值链进行贷款的风险和收益评估。将资金注入到价值链中的需求环节,从而促进价值链长期的协同关系和提升竞争力。因价值链中参与者的综合信用评级和互相担保可以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相比普通的农业贷款更利于融资的进行。
    2。内部融资是资金需求主体从资金供给主体即农业价值链上的加工或流通企业那里赊购农业投入品或者获取购买投入品的现金贷款、销售预付款,并通过向企业出售农产品方式偿还贷款。内部融资的优势是参与者之间存在着依赖关系可以很容易地嵌入还款机制,便利向生产者提供资金技术援助[5]。
    无论是外部融资还是内部融资,构建良好的农业价值链是融资的基础。需要政府构建价值链参与者的撮合平台,设计合理的价值链,并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风险共担机制和价值链内部利益制衡机制。
    (八)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负责购买设备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只有设备的使用权,并按合同定期交纳租金给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的方式是:
    1。直接融资租赁。承租人选择需要的设备,租赁公司出资购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期内承租人定期支付租金。这样可以解决承租人的固定资产投资问题,满足在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转租赁。租赁公司从其他出租人租入设备,转租给承租人。租赁公司同时具有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双重身份。一些拥有多余优质设备资源而不具备租赁许可的企业,可以通过转租赁的方式融资。
    3。售后回租。承租人向租赁公司出售自有的固定资产,再从租赁公司租赁回该固定资产。售后回租可以将固定资产变为现金用以补充流动资金或购买新的设备。
    目前我国主要还是农业机械的融资租赁。在中小农业项目上只能满足部分资金需求。如要进一步的'服务农业融资需要拓展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如农田山林的使用权、生物资产(良种良畜)、禽畜圈舍等。
     四、新型融资模式的探讨 
    农业项目建成后,每年会产生稳定的现金流,且风险可以评估。因此可以考虑进行农产品证券化。证券化流程是:发起人将每年的农产品价值作为基础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V)。SPV汇集资产形成资产池,对资产池进行价值评估后,再将其中的资产打包发行有价证券进行融资。最后以资产池每年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发行的证券。证券化的参与者有:
    1。发起人:为农产品的拥有者。因交易成本较大,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多个具有相同的农产品生产的合作社组建联合体作为发起人。
    2。SPV:特殊目的机构,发起人转让基础资产的接受者。在形成资产池后,发行相应的有价证券。机构要有破产隔离条件,对基础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对证券进行风险评估。
    3。存管机构:由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和资产的托管,保证资金和基础资产的安全。
    4。信用增级机构:提升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向特定目的机构(SPV)收取相应费用,并在证券违约时承担赔偿责任。
    5。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是农产品证券化程序中的重要步骤,关键是要识别农产品证券化中存在的多种风险,证券发起人只有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措施规避,才能提高证券的信用评级。
    6。承销人:证券设计和发行承销的投资银行。
    7。投资者:发行及二级市场的证券持有者。农产品证券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在机构设置上起主导作用,在证券化的流程上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机制。需要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市场,降低生产风险和气候灾害对证券违约的风险。需要完善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降低发起人的经营管理风险。而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对证券价格的风险,可以通过证券组合管理来降低。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农产品证券化能将社会资本引入农业生产领域,有利于农业融资。
     五、总结 
    十三五规划后,中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的发展依然是目前国家有待解决的问题。而农业融资问题,无论是在现有融资模式的改善和创建融资新模式上都需要政府在宏观上起到主导作用,在法律和制度上构建合理的农业融资平台。从而确保在市场化的融资渠道下,农户能合理高效的融资,并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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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农业企业融资的渠道

(一)债权融资渠道
1、国内银行贷款。
2、国外银行贷款。
3、发行债券融资。
4、金融租赁融资。金融租赁业务介绍:首批试点5家银行系统金融租赁公司介绍。
5、民间借贷融资。
6、信用担保融资。
(二)股权融资渠道
1、股权出让融资。
2、产权交易融资。
3、杠杆收购融资。
4、引进风险投资。
(三)企业内部融资渠道
1、留存盈余融资
2、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池融资”的新业务
3、票据贴现融资。
4、资产典当融资。
5、商业信用融资。
(四)上市融资渠道
1、国内上市融资。
2、境外上市融资。境外资本市场简介。
3、买壳上市融资
(五)贸易融资渠道
(六)项目融资渠道BOT融资架设刺桐大桥,摸索实践开启新模式。
(七)政策融资渠道
(八)专业化协作融资渠道
一、农业企业融资属于什么?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企业融资是指企业从自身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未来经营与发展策略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内部积累或向企业的投资者及债权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资金是企业体内的血液,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没有足够的资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没有保障。企业融资是指企业向外部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企业内部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财务活动。组织创新是指组织规则、交易的方式、手段或程序的变化。
企业融资一般是指非金融企业的长期资金来源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融资的方式总的说来分为两种:一是内源融资,即将自己的积累可供使用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另一种是外源融资,是指企业外部投资人或投资机构资金注入,将资金转化为股份的过程。企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能否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企业融资主要是指企业在金融市场上的筹资行为。因此,企业融资与资金供给制度、金融市场、金融体制和债信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农业企业融资的渠道

4. 农业项目融资论文

      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项目融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农业项目融资论文篇1         浅析我国中小农业项目融资模式
         【摘要】我国农业人口众多,中小农业项目是农业经济发展的主体。但目前发展滞后的农村融资体系阻碍了中小农业项目的融资。结合我国农业金融现状,分析了现有的融资模式在中小农业项目上的应用,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并探讨了新融资模式的可行性。
         【关键词】中小农业项目 融资模式 证券化
         一、农业融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发展带来农民入城就业机会和收入的增加,但资本、人才和技术向城市的转移,使农村发展日益落后。主要是农村没有良好的投融资环境,资金的趋利性导致无法进入农业投资。另外农业生产投资虽有较高的社会效益,但投资回流期长,前期启动投资较大,使农业资金的需求和供给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国农业融资主要集中在财政资金支持和银行商业性资金支持两类上,主要困境如下:
         (一)财政资金支持
         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76708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60863亿元,占比9.0%[1]。2015年国家财政预算的中央本级支出25012亿元,其中农业相关支出见表1[2]。
         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低于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政府对农业投入较多的是大中型基础设施和水利设施建设,或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对农业的品种改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保障等投入不够。没有足够的资金对中小农业项目进行支持。
         (二)商业性资金支持
         农业项目自身也有较大风险,如受气候灾害影响大、生产周期性长、资金回笼慢等。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难度大,农户缺乏足够的贷款抵押品,农业保险制度又不完善。商业银行基于风险管理,缺乏对中小农业项目的贷款动力。目前商业银行逐步撤并乡镇级营业网点,可以看出其逐步收缩对农业金融的服务。
         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三农”为业务核心。近期向商业银行的改造,短期内无法与邮政储蓄及其他商业银行竞争存款资源,同时又拓宽了其贷款方向。使存款资金中很大部分被用于城市的商业贷款,反而稀释了对中小农业项目的资金支持。
         二、中小农业项目融资规模
         截至2006年末,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20016万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39.5万个,农业从业人员34874万人,耕地121775.9千公顷[3]。农业从业人员的人均耕地只有5.24亩。因我国城乡户籍制度问题及农业人口的整体素质不高,进城务工的农民必将保留自己的农业土地使用权以作年老返乡的退路。所以我国很难全面的走美国式大农场发展之路,应是土地流转租赁的中小规模农场模式。以二八定律考虑(20%的人占80%资源),集约化后人均耕地约20亩,即中小农业项目的土地规模是20亩。以常规农产品核算项目收益见表2和表3。
         农业项目的资金准备除年收入中包含的成本外,还须准备一定的流动资金以备不时之需,所以启动资金应不少于项目的年度收入。以此核算小型农业项目的资金需求在5~10万,中型农业项目的资金需求在40~70万。
         三、现有融资模式的分析
         目前融资市场有多种融资模式,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分别评估其在中小农业项目融资上的可行性。
         (一)政策性融资
         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发行的贷款对象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直属库、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专门从事棉花收购调销进出口业务资格和能力的供销社棉花企业、农业部门所属的良种棉加工工程、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企业。农户的中小农业项目是没有贷款资格的。同时政府年度的农业财政预算主要是用于农业发展的基础投入,即使有部分资金用于农业补贴,也无法满足中小农业项目融资。
         要改善这种现状,一方面拓展农发行的贷款业务范围,针对农户提交的农业项目规划发放相应的项目贷款。或者由农户在生产前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上报当年的农产品产量后,农发行依据上年的价格提前发放农户贷款用于生产。待农产品丰收后,再由农户向企业出售农产品归还贷款。另一方面在财政预算上进一步支持地方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支持,可在相关的税收方面将部分农业企业的国税转为地税,并明确指定用于中小农业项目融资。
         (二)商业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需要有相应的抵押品。而农户的抵押资产拥有量普遍很少。农村的房产又无法用于抵押。中型农业项目近50万贷款,农户很难拥有等值的抵押品。目前的现状是商业贷款在农户中并不普及。政府可放开农用土地和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使农户能够用自己的土地、宅基地及房产为抵押品贷款。这将极大的拓展农业融资市场,降低中小农业项目的融资难度。
         (三)民间贷款
         目前农户在缺乏资金时首先会向亲朋借款。因双方了解和信息流通透明借贷款的风险更小。但50万的资金额度较大,对于普通农户家庭很难完全通过亲朋筹集。其他的民间借贷途径,以目前民间借贷市场来看更多是类似于高利贷性质。这种借款风险极大,一旦项目经营失败将导致沉重债务负担。
         (四)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公司股东通过出让部分股权增资引进新股东的方式来融资。新股东分享公司的盈利,公司无须还本付息。融资方式有私募发售和公开市场发售两类。公开市场发售是公司在股票市场上市向公众发行股票来融资。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上市要求有5000万的资产规模。所以公开市场发售方式并不适合中小农业项目的融资。
         私募发售应用于农业融资,首先需要农户成立农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再吸引投资者入股。考虑到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公司股份的流通性较差,地方政府可以成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负责股权登记、公司项目考察评估、融资中介及股权交易的服务。这将大大降低私募股权融资的难度。
         农业项目融资论文篇2         浅谈项目融资风险管理
         一 项目融资及其风险管理概况
         项目融资的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项目融资是指一切针对具体项目所进行的资金筹集活动;狭义的项目融资,按照《美国财会标准手册》的定义,“是指对需要大规模资金的项目而采取的金融活动。借款人原则上将项目本身拥有的资金及其收益作为还款资金来源,而且将其项目资产作为抵押条件来处理。该项目主体的一般性信用能力通常不被作为重要因素来考虑。”本文所指的是后者。项目融资是20世纪70年代在国际金融市场出现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经过30年的发展项目融资已经日趋成熟,项目的操作模式和框架日趋系统化和规范化。
         由于项目融资主要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追索最多只能限定在某个特定阶段或规定的范围内,即所谓“有限追索”;并且项目融资时间长、规模大、参与方多、结构复杂,因而比一般的传统贷款风险更大。风险的合理分配和严格管理是项目融资成功的关键。在西方风险的管理是项目融资实施的必要环节,每个融资项目都要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并付诸实施。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项目融资,90年代后在大型工程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项目的筹资活动中得以广泛应用。项目融资的出现,对有效利用外资,调动民间资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改善我国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起到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项目融资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其规范发展所需的各种主、客观条件尚不完备,加之受传统的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项目融资的实际操作并不完善,风险管理水平落后。缺乏系统的风险意识和管理手段,将会成为项目融资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最终导致其难以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发建设的需要。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找到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现存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推动项目融资在我国的发展。
         二 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风险管理法律依据混乱
         项目融资的推行要求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保证,这是项目融资发展所需的客观条件。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主要是通过各种合同文件和信用担保协议,将项目风险在参与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这一过程涉及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多个利益群体,融资结构体系复杂、实施操作程序繁琐,各利益主体的行为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对各方均具备约束力的法规体系来约束。倘若这方面不具备条件或条件较差,必然增大投资风险,加大风险管理工作的难度。
         从我国目前的状况看,项目融资的直接依据主要有:国家计委颁布的《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暂行规定》,外经贸部颁布的《关于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原电力部、交通部颁布的《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定出自于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缺乏统一性,甚至出现矛盾之处。一方面,这些规定都是针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对于外商来讲,其法律地位是不够的。另一方面,对于国内企业参与项目融资这一越来越普遍的情况,则没有法律依据。
         (二)金融市场欠发达,制约风险规避手段的实现
         对于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吸收境外资金是推行项目融资的初衷和主要融资渠道。项目融资通常主要以外汇进行融资、以人民币取得收益,项目自身不易做到外汇平衡,人民币是否可以兑换成硬通货是国外投资者十分关注的问题。一方面,我国属于外汇管制国家,在资本项目中外汇进出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这样,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无疑加大了境外投资者的外汇利率和汇率风险,也同时加大了风险管理的难度。
         另一方面,项目融资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的合理设计是项目能否成功的前提条件,多渠道的筹资方式有利于降低项目融资的风险,减少筹资成本。在项目融资中各种类型的贷款无疑是项目的主要筹资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发行股票和债券也较为常见。在我国对发行股票和债券实行限制性的政策,对发行主体或发行人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使得这些筹资方式实现的难度较大;我国资本市场欠发达,使得项目的融资渠道不畅通,直接加大了项目公司的融资风险;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尚未完全开放,利用金融工具规避外汇利率和汇率风险的手段较少,这无疑使得融资风险的合理规避受到限制。
         (三)目的审批管理不规范,加大融资项目的审批风险
         项目融资多应用于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国政府对项目的审批管理一般较为严格。由于融资项目的实施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其审批程序是比较繁琐的,涉及多个不同的审批部门。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各主管部门遵循统一的规定,否则就可能由于不同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不衔接而导致项目审批工作迟缓,进而增加项目的风险。
         在我国由于缺乏项目融资基本法律,各部委的相关规定(如前所述)既缺乏统一性、又不具备应有的权威性,而且难以涵盖项目融资的所有环节,使得项目的审批管理政策操作性不强。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对项目融资的管理基本上是套用现有外资法律或法规,同时参照一些国际惯例,这种状况不能够适应对融资项目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进行管理的需要,人为地加大了融资项目的审批风险。
         三 促进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发展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项目融资的立法层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鉴于项目融资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我国宜采用专门立法的形式,对项目融资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统一规定;对项目融资涉及的其他问题,由相关配套法律规范,形成以项目融资专门法为核心。项目融资的单行法应重点将项目融资与其他形式投资区分开来,明确规定项目融资应遵循的原则和各环节应遵循的程序性规则,对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做出专门规定。
         (二)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开放金融保险市场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高风险的融资方式,项目所在国金融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如何,将直接影响项目风险的预测和转移规避等风险管理手段的实现,发达的金融市场和灵活多样的金融工具是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得以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因此,我国应大力发展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多类型、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并制定相应政策,拓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鼓励国内商业银行参与项目融资。与此同时,逐步开放金融服务市场,创造多种金融工具规避利率和汇率风险;加快保险业的发展,为项目融资担保机制的完善提供可能;对项目融资的外汇管理实行特殊政策,解决项目融资外汇平衡的难题。
         (三)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作用,建立专门主管机构加强管理

5.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可以有哪些?

城市和农村的融资方式其实都差不多,但是相较而言,农村企业融资方式要比城市的融资方式要少一些,在这一方面和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实力比对有关,所以在现今这一阶段,我国的农民们可以利用的融资方式着实有限,但也不是没有,为您整理出了农村企业融资的一些方式可供参考。
一、农村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基于我国农户固有的弱势,现阶段,我国农户可利用的融资方式很有限。一般的农户很难从亲朋之外获得资金。经营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广的有实力的农户,可以通过社会关系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接触信息源,获取有关的项目信息,参与政府组织或协调的项目;或与项目执行单位或企业建立某种契约关系,参与其经营活动(如参与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经营活动)。具体的融资方式有:
1、直接融资:指农户直接从他人或机构借贷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也是人们较熟悉的相对简单的一种融资方式。用这种方式融得的资金易于农户操作,易于实现农户自己的目标。
2、间接融资:指农户通过参与生产性项目从中获取资金(以及技术、管理经验和产品市场等)从事生产活动,进行家庭经营的再生产。从严格意义上讲,这并不是一种普通的融资行为,而是通过生产活动获得多种收益的过程。但从农户经济再生产的角度考虑,也可以看成是融资的特殊形式。可以预见,未来这种形式在农户融资中的份额将日益增加。具体方式有:
(1)参加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如扶贫、开发、生产性经营、基础建设等项目。但此类项目往往是从上到下安排下来的,有地域及生产经营内容的限制,农户被动参与。农户从政府获取资金,以从事政府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劳务、土地使用权等;
(2)参加地方政府利用国外贷款项目、主要是扶贫、开发、生产性经营项目,此类项目的特点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同;
(3)参与政府出面协调组织的由企业实施的或企业自行组织实施的生产性经营项目,农户通过从事双方约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劳务和土地使用权等,获取资金(以及技术、管理经验和产品市场等)。这种方式将使农户与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即所谓的“产业一体化经营”模式。通过这种方式,农民可与大市场联接,企业可拥有稳固的原料生产基地和人力资源基地。这应是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但在未来相当长的阶段、农户在这一共同体中将处于被动,依附地位。随着企业产品的市场价格的波动,共同体的链条会时紧时松,但当企业产品价格处于不利地位时,共同体可能将由企业首先破坏。制定和遵循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十分必要。农村企业融资方式按常规方式来说可以从亲朋好友处获得资金,而当把企业经营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以后,再通过一些其他的方式和其他企业或者机构接洽来获得融资就是比较容易的事情了,在这之后,只要企业的发展势头良好,自然也就不愁融资了。竭诚为您服务。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可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