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税收不用上缴国库。 《中英联合声明》的第三章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基本法》)第 106 条落实《中英联合声明》的承诺,该文如下:「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