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法院可以查询个人的银行卡信息吗

2024-05-05 05:29

1. 知道法院可以查询个人的银行卡信息吗

法院可以查到个人的银行账号,法院的司法查问是通过你的身份证件查问到你在某银行的存款账号,而后查问存款钱数。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可查询、冻结个人和单位银行账户。而且只有法院可以,检察院和公安是没有这项权利的,除非经过法院批准。
一、如何查询夫妻一方财产
(一)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二)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
(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
(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
(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二、多少金额可以冻结转账账户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和欠款的多少无直接关系。涉及欠钱的民事纠纷的案件,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
三、离婚时对方隐瞒银行存款怎么办
常见的情况有,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账户中。离婚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并声称其余钱款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六个部门才有权利查询银行储蓄,当事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因此,对于隐匿存款的解决,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一般而言,夫妻在平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是对于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
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具体如下:
1、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2、仅知道开户行,不知道账号,查询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法院是否接受申请以及查询力度不能保证,如果法院不予查询,只得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3、即不知道银行账号又不知道开户行,法院无法调查。

知道法院可以查询个人的银行卡信息吗

2. 法院可以查到个人银行卡里的钱吗

如果是案件需要,法院有权查询。1、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根据职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各项财产情况。但法院查询财产,以该财产在相关国家机关进行登记的为限,被执行人有财产,但未办理实名登记手续的,法院无法查询。2、法院可以查询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其他有价证券、车辆、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拓展资料】查询个人案件有以下两种办法:1、拿着身份证到受理法院的立案庭现场申请查询被告的受案情况,一般立案庭只会告诉您被告有或者没有其他案件在受理之中。(此种查法仅仅限于受理法院)2、去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但是只能查询到1月1日以后生效的案件。查询办法:打开网址,搜索位置输入姓名。点击搜索,就会出现该与姓名相关的判决书。这里是全国范围,同名同姓情况会存在,需与身份证号一起确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五)国家赔偿决定书;(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3. 法院可以查到所有银行信息吗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查到个人的银行账号,法院的司法查问是通过你的身份证件查问到你在某银行的存款账号,而后查问存款钱数。 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可查询、冻结个人和单位银行账户。 而且只有法院可以,检察院和公安是没有这项权利的,除非经过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法院可以查到所有银行信息吗

4. 法院查得到当事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吗

法律分析:可以查看当事人所有银行的账户。 法院有权利调查被告的所有银行帐户。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执行的需要,可以向银行调查当事人开户情况,而银行有协助法院调查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协助调查的,法院可予以民事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5. 法院可以查到所有银行信息吗?

法律分析:
法院可以查到个人的银行账号,法院的司法查问是通过你的身份证件查问到你在某银行的存款账号,而后查问存款钱数。 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可查询、冻结个人和单位银行账户。 而且只有法院可以,检察院和公安是没有这项权利的,除非经过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法院可以查到所有银行信息吗?

6. 法院能随时查到我的银行账号吗?

法院可以查到个人的银行账号,法院的司法查问是通过你的身份证件查问到你在某银行的存款账号,而后查问存款钱数。
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可查询、冻结个人和单位银行账户。 而且只有法院可以,检察院和公安是没有这项权利的,除非经过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接受当事人诉讼保全申请或者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查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裁定先予执行的,可以查询、冻结、划转个人银行账户。

扩展资料:
《公检法》其中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询被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八章第五十二条: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的存款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法院协助查询通知书。
金融机构应立即办理、查询事宜,不需办理签字手续,对于查询的情况,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对协助执行手续完备拒不协助查询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处理。很明显,上述所规定所查范围是金融机构而不是人民银行。
参考资料:
《公检法》——百度百科

7. 法院能知道个人所有银行卡吗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查到个人的银行账号,法院的司法查问是通过你的身份证件查问到你在某银行的存款账号,而后查问存款钱数。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可查询、冻结个人和单位银行账户。 而且只有法院可以,检察院和公安是没有这项权利的,除非经过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院能知道个人所有银行卡吗

8. 去银行查账单能够查到转账人的信息吗

银行柜台可以查到转账记录,但是一般银行都查不到交易对方的名字和账号。

也就是说,甲转到乙,是看不到乙的名字和卡号的,银行柜员的电脑里是看不到的。

原因

1、银行每天个人对个人的转账太多了,系统不可能每一笔都详细记录,一般都是记录是哪个渠道转的,是在ATM机上转的,还是柜台转的,是几月几号几点转的,是在哪个银行网点转的,这些是查得到的。

2、一般你在银行机器上的转账,转完账机器都会有打印凭条的选项,建议每次都选是,打印出来保存好,这是你唯一的凭证,是银行承认的、

3、如果你是在柜台通过柜员转账的,那柜员不是给你一张打印的单子签名的吗,改了银行章的,这个是银行办业务的原始凭证,也是可以查的,不过这个东西是有保存年限的,银行也不会永久保存的,太久远的也是查不到的。【摘要】
去银行查账单能够查到转账人的信息吗【提问】
你好【回答】
可以。 从银行卡转账汇款的,无论是通过微信,支付宝还是网上银行或者手机银行,都可以查询到转账人,收款人,金额,事由等等,这是银行流水记录。 根据《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发卡银行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帐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计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发卡银行可凭交易明细计录或清单作为记帐凭证。 银行卡通过联网的各类交易的原始单据至少保留二年备查。【回答】
可以查到名子吗?【提问】
会的【回答】
关于什么样的姓名?【提问】
真名【回答】
身份证上的吗?【提问】
这个很难查到了【回答】
银行柜台可以查到转账记录,但是一般银行都查不到交易对方的名字和账号。

也就是说,甲转到乙,是看不到乙的名字和卡号的,银行柜员的电脑里是看不到的。

原因

1、银行每天个人对个人的转账太多了,系统不可能每一笔都详细记录,一般都是记录是哪个渠道转的,是在ATM机上转的,还是柜台转的,是几月几号几点转的,是在哪个银行网点转的,这些是查得到的。

2、一般你在银行机器上的转账,转完账机器都会有打印凭条的选项,建议每次都选是,打印出来保存好,这是你唯一的凭证,是银行承认的、

3、如果你是在柜台通过柜员转账的,那柜员不是给你一张打印的单子签名的吗,改了银行章的,这个是银行办业务的原始凭证,也是可以查的,不过这个东西是有保存年限的,银行也不会永久保存的,太久远的也是查不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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