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别人的钱去投资违法吗

2024-05-04 17:27

1. 拿别人的钱去投资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违法。帮朋友等特定人群投资不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才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 转投资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拿别人的钱去投资违法吗

2. 拿别人的钱去投资违法吗

不违法。帮朋友等特定人群投资不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才算。
一、善心会属于非法集资吗
善心会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
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行为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的行为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形式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形式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形式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形式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形式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形式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转投资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 投资给别人做了违法事情

帮助别人把违法所得拿来投资理财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违法所得的行为触及犯罪的,则把违法所得拿来投资理财还有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犯罪行为。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投资给别人做了违法事情

4. 帮别人投资违法吗?跪求需要权威回答。

若您具体指对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进行股权投资,您个人作为显名股东为他人代为持股,不违反刑事法律相关规定。股权代持的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您双方签署股权代持协议进行具体约定。不建议您代他人进行任何投资行为。法律分析我国公司法中,允许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投资关系,投资协议等方式,实现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目的。现实中,经常存在投资人不方便以本人名义进行投资活动的,于是会有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参与出资,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登记部门记载他人股东的出资人,通过签署股权代持协议来实现。但是作为显名股东将面临一定的风险。一是如果股权代持协议无效,而隐名股东不愿意或者不方便转为显名股东,那显名股东将处于较为被动的状态。二是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出资责任未履行、履行不到位或者出资存在瑕疵,以及公司与股东发生财产混同等情况,显名股东作为对外公示的出资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实际出资人逃避责任,则显名股东需要先行承担后再根据股权代持协议向隐名股东追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 投资犯法吗

法律分析:只要在合法限度内,不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七十三条 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第七十四条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一)承销证券;(二)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犯法吗

6. 投资犯法吗

法律分析:只要在合法限度内,不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七十三条 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第七十四条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一)承销证券;(二)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公司违法会抓投资人吗?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不是公司的董、监、高,而在公司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参与公司的违法活动中,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公司违法会抓投资人吗?

8. 公司违法会抓投资人吗

一般来说,不是公司的董、监、高,而在公司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参与公司的违法活动中,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股东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区别
第一,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
第二,约束的对象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而章程则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两个文件约束的对象不一样,似乎公司章程更为宽泛一些,即便是没有参与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是需要受到它的约束的。
第三,隐私保护程度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对于股东之间的隐私具有很强的保护性。即便是存在股权代持的问题,实际投资人之间签署了股东合伙协议,但是在公司章程里面备案的股东姓名、名称以及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股东姓名、名称可以不是真实的投资者,可以由他人作为名义股东,成为实际出资人的股权的代持人。
二、空壳公司走帐违法吗
空壳公司走账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按正规的企业操作流程是不违法,但是每个月都要进行记账报税,还要按照规定进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否则会被加入黑名单直至吊销执照。而且如果利用空壳公司从事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扰乱了经济秩序,危害了经济安全,相关部门就会打击各类利用空壳公司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空壳公司通常具备以下特征:1、从来没有委任董事,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3、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因此,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时使用,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空壳公司的运用在大部分国家或地区,例如香港,新加坡,英国,美国和开曼群岛等地,都极为普遍,而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不会有风险。通常,现成公司在出售前是不会委任任何的董事,因此公司也没有权力开展业务,因此不会有潜在的风险。
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四要素?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四要素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4、主观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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