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理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4-05-16 20:04

1. 齐鲁理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应于齐鲁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理工学院。代码:13998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邮编250200。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邮编2731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建校时间:2005年6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齐鲁理工学院前身为成立于2005年的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独立学院)。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办学宗旨,秉承“知学、知道、知善、知美”校训,弘扬“尚德、尚礼、尚勤、尚新”校风,坚定走开放、创新、高质量发展道路,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要,努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已成为一所以理工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教师考核评价试点单位。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在2019年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


学校建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济南校区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东部大学城,曲阜校区位于孔子故里曲阜。下设 10 院 1 部: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部。开办本科专业 45个。


目前建有 16 个实验教学中心、192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省级特色专业群2个、特色专业8个,精品课程和一流课程19门。大力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教学与教学管理实现课程网络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网络化,建成现代化智能指挥调度中心;是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2019年获评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单位。


学生在各类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竞赛中,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458 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 21 项、二等奖 65 项、三等奖 89 项,省级特等奖 35 项、一等奖 63 项、二等奖90 项。


学校统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 12家地方政府、221 个行业机构(或企业)、15 个学术机构签订产学研合作教育协议,建立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与西王集团、甲骨文(山东)OAEC 人才产业基地、浙江橙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合作开设 17个订单班,订单班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创新培养模式、共建实验室、共享人才资源、合作编写教材、合作研发,使产教融合、合作育人工作落地生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合作研究、师生互访等形式,不断加强与国(境)外知名高校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境)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努力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奥地利克恩藤应用科技大学、台湾义守大学等国家和地区的 35 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不断提升学科水平和科研能力,获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技术研发中心 1 个,省级教育研究基地 2 个;主持和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84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15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36项,授权专利62项;发表论文1621篇,被SCI、EI、CSSCI、ISTP 检索580篇;出版专著、教材214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二等奖4项。学校热心社会培训事业,设立国家级、省级、市级 16个职业技能基地和考试站点。


学校着力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科研水平,紧密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与医药、医养健康、文化创意等产业,大力发展应用学科和应用技术研发,着力打造理工学科优势和特色。恪守服务社会宗旨,社会声誉持续提升,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新闻媒体,对学校德育工作、订单式培养、创新创业教育、齐鲁文化育人、对口援建等进行报道。2019年,学校进入《2019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前十强。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监督体制,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日常教学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五条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投档比例及专业志愿: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投档。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分专业计划数投进考生分配招生专业;非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专业志愿确实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本科:书法学专业参加省联考(聊城大学平台),按照省联考方案执行。录取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参加省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录取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组织校考。本专业招生计划列在普通文理类,执行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政策,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投档。


美术类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其它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学校相关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执行。与其它省份招生政策相抵触时,按照相应省份文件要求执行。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也可登陆齐鲁理工学院招生网查询。凡被录取的考生均由我校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齐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待遇,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齐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 话:0531-61330555 61330666 61330777


网 址:(教育网)http://www.qlit.edu.cn


(公众网)http://www.xtxy.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齐鲁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齐鲁理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242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6号
 
    第十条 学院历史:学院前身是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始建于1950年,2009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改建为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第十一条 地理环境:学院地处闻名中外的孔孟之乡——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交通便利,生态资源得天独厚,是济宁市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和生态宜居新城。
 
    第十二条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秉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特色办学、职教报国”的发展理念,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战略,走“集团化、特色化、国际化”和“产学研结合”办学之路,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扎实推进内涵建设,致力于建设“低碳、生态、新能源、新信息示范大学校园”和“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打造先进制造业、新兴战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第十三条 办学实力:学院占地1003亩、规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已建成26万平方米。经过60年的办学积累,形成了较强的办学实力,现有教职工612人,教授、副教授171名,双师型教师占38.86%。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金融会计学院、商学院、软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化工新材料学院、航空航海学院、基础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等十二个二级院部。设立41个专业,涵盖材料与能源、制造、电子信息、财经、生化与药品、土建等11个专业大类。设有光电工程技术研究所、新能源与新材料研究所、汽车工程研究所、机电工程研究所、产业集群研究所等11个科研机构。学院技能鉴定所能为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技能证书的鉴定及发放。
 
    学院是“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首批“齐鲁节约之星”、国家工信部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授予的“中德诺浩高技能汽车人才培养国家级教师培训示范基地”、美国惠普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培训基地合作院校、甲骨文(山东)OAEC人才产业基地合作院校、山东省港航局船员培训中心、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山东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全国青年创业教育培训基地、全国KAB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山东省教育厅留学中心国际教育基地、山东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集体,是教育部批准的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教育的高职院校之一。
 
    学院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先进齐全,拥有3万平方米的校内实验、实训场所,实训实验室85处,专用教学仪器2000多台套,教学用计算机2356台,教学仪器总值1.35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图书资料馆藏量77.4万册,电子图书资料1319GB。建有2.5MWp屋顶光伏电站、机械加工厂、汽车检测中心、汽车驾驶学校。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的数控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汽车专业和物流专业实训中心。与兖矿集团、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国际焦化、博特精工、济宁润华集团、远通集团等建立了130余处校外实习基地。
 
    第十四条 就业渠道:学院把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目标,高度重视大学生的职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注重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努力实现“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就业”两个“零距离”对接。近年来学院与美国惠普公司、美国甲骨文(山东)OAEC人才产业基地、江苏沙钢集团、青岛海尔集团、歌尔声学电子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和山东省港航局船员培训中心、台联电集团、北京中航天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通海澜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润峰集团、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荣信煤化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新兴科技公司,山东中煤工矿集团、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舜和酒店集团、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兖矿集团、国际焦化、博特精工、济宁润华集团、远通集团、太阳纸业集团等10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毕业生就业网络。学生在毕业前1--2个学期,即可带薪顶岗实习,毕业后可在顶岗实习单位就业。同时,学院积极开拓就业渠道。与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接,建立了毕业生海外就业的渠道。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层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
 
    第十六条 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办法及录取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省外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并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和近几年招生实际情况调整相关省(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的专业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学校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生专业并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优先考虑学校特色专业和优势专业。
 
    第十八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二十条 语种:语种不限(入校后统一开设英语课)。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 录取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一志愿,在上线报考我院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满计划数为止;若上线考生不足,则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仍按照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考生,仍不满,则依次类推。
 
    第二十四条 按报考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在该专业计划中已满,则该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考生在我院该专业计划中不满,则该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二十五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已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和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九条 收、退费标准
 
    1、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煤炭深加工与利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应用化工技术、光伏材料加工及应用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矿山机电、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生化制药技术、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600元;会计电算化、农村合作金融、财务管理、投资与理财、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英语、文秘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800元;中德联合办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120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北京中航天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航空服务管理专业学费每年每生80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甲骨文OAEC人才产业基地)计算机应用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9600元。校企合作办学(惠普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惠普软件测试专业学费每年每生50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三十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
 
    1.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设立贫困生救济基金,对贫困生实行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政策;
 
    4.勤工俭学、为特困生提供资助;
 
    5.实行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
 
    第三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sdlgzy.com
 
    电话:0537-3617333、3617790、2343396、3617788
 
    传真:0537-3617788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6号
 
    邮编:272067
 
    第三十五条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情内容可参见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3. 2022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怎么样?王牌专业有哪些?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是一所综合实力非常不错的公办高职专科院校,师资力量一流,对于广大报考高职专科考生来说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简介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山东省“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高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校始建于1950年,前身是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2006年合并国家级重点中专山东省机电学校和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2009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改制为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2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王牌专业   1、会计电算化推荐指数:4.5(161人推荐)
   2、机电一体化技术推荐指数:4.6(105人推荐)
   3、矿山机电技术推荐指数:4.1(67人推荐)
   4、数控技术推荐指数:4.4(64人推荐)
   5、报关与国际货运推荐指数:4.1(55人推荐)
   6、物流管理推荐指数:4.5(54人推荐)
   7、财务管理推荐指数:4.4(54人推荐)
   8、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推荐指数:4.3(51人推荐)
   9、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推荐指数:4.5(49人推荐)
   10、计算机应用技术推荐指数:4.7(48人推荐)
   11、电气自动化技术推荐指数:4.7(43人推荐)

2022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怎么样?王牌专业有哪些?

4.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 博高新区张北路69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高职);公办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校历史沿革: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张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先后更名为山东省有色金属学校、山东冶金工业学校、山东省工业学校。2003年5月,在国家级重点中专山东省工业学校和山东冶金职工大学的基础上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 基本条件: 学校坐落于国家战略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与山东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交汇处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新材料名都淄博市,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图书80万册。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659人,专任教师516人,其中正、副教授190人,“双师型”教师331人。拥有9个国家、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44个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场所和131个校外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2亿元。设有校史馆、安全教育体验馆、心理健康中心、创新创业实训中心、冶金材料博物馆、艺术创意中心、驾考中心等。


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校设冶金与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建筑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和基础教育与艺术学院,开设专业 45个;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工程,聚焦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机器人和新能源汽车。按照做精做特“绿色钢铁生产类专业群”,做 优 、做 强 “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关联类特色群”,带动发展“现代服务类专业群”的建设思路,形成了“紧密对接工业产业链、创新链,以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类专业群为优势,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商贸物流类专业群为支撑,相互关联、层次分明”的专业布局特色,优化专业布局,打造专业特色,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有力服务于行业和山东省经济发展。


第十条 专业建设: 学校设有 45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中高贯通三二联读专业5个、专本贯通“3+2”培养专业1个、山东省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技能型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优质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群5个。教育部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黑色冶金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获得省级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称号。


第十一条 科研成果: 近年来不断加大科研开发,教科研成果亮点纷呈,荣获国家级、省部级教科研奖 156 项,其中《基于“技艺技能传承” 的洁净钢冶炼专门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教学成果获评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仅2019年,学校教科研获奖10 项,完成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结题 15项,获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立项28项,其中山东省教改课题10项,淄博市校城融合项目7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2项,山东省社科规划专项1项,共资助经费200余万元。发表科研论文 266篇,获授权专利 91项,编写出版教材 19部。获批“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3 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市级名师工作室 4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6门,省级精品课程(群)18门,省级教学团队 6 个,获批第三批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 第十二条 交流合作:学校紧紧围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高度重视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组织千余名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年来获得各类奖项254个。学校对标高职院校“双高”建设对国际化的要求,加大师生的国际交流力度,与泰国博仁大学共建了“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基地”,与泰国格乐大学、巴基斯坦无限工程学院等7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已有35名学生到泰国博仁大学研学,9名巴基斯坦学生来我院学习交流,国际合作踏上新起点。


第十三条 取得荣誉:学校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数字化校园建设单位、国家钢铁行业培训示范基地、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优质高职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教集团、山东省“3+2”对口贯通培养试点高职院校、山东省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及校园文明建设双优高校、山东钢铁集团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


第十四条 就业情况:学校以实现优质就业为导向,坚持产教融合,深化校企一体化办学,就业质量和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与山钢集团、京东集团、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吉利汽车、中国重汽等一批中外合资企业达成长期供需意向。近几年就业率在98%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四条 录取原则: 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学校在各省(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照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的规定执行,每生每年800元。学费收费标准:2020年起实行学分制收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19]805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文史类每年约5300元,理工类每年约5500元,校企合作专业每年8800元。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三十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严格贯彻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助学金、扬帆工程补助以及山钢、海信、恒业等企业奖学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二是办理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四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三十一条 毕业证书颁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33-8407001(传真)、8407007、8407077网 址:http://www.sdivc.edu.cn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高新区张北路69号)

5. 山东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20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要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28。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第九条 学院概况:山东职业学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历经济南铁道学院、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发展时期。2010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院现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是省内独具铁路行业背景的高等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入选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名单”。     建校近70年来,学院坚持特色化办学、内涵式发展,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定位,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轨道交通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发扬“火车头”精神,担当职教改革“高铁”,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近3年,学生共获得国际级技能大赛奖项16项、国家级29项(其中一等奖6项)、省级411项、国家专利280余项。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院的办学成果给予宣传报道。    学院重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拥有良好的实习实训条件,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7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42个,其中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学院开展多工种多层次的技能鉴定培训,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就业、零距离上岗提供了保障。    学院确立了“好就业、就好业、业就好”的“三好就业”目标,牵头组建了山东省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与百余家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与就业推荐工作。学院围绕“五铁一专”(“五铁”指的是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集团各工程局、中车集团各公司、地方铁路局、城市地铁公司,“一专”指的是港务局、矿务局、钢铁集团等大型企业的铁道专用线)培养轨道交通行业专门人才。近3年,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学院累计招聘毕业生达4439人,各城市地铁公司累计招聘3092人。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七条 统招常规批(专科批)录取原则:对于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对于春季高考考生,我院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第十八条 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0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第二十条 轨道交通行业单位对录用人员体检有严格标准要求,色觉异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业体检标准,企业不予录用。对于报考铁路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等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专科学制3-5年,实施学分制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96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年;其他专业(除校企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以外专业),学费收取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或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五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优厚的校内奖助学金。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六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邮编:250104通信地址: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sdp.edu.cn联系电话: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66773226、66772199(传真)官方QQ:800016365

山东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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