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4-05-07 12:20

1.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算出来的,对于不满一年的职工则按照当月的实际工资来计算。举个例子,某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基本工资是5000元,年终奖是10000元,那么该职工下一年度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就是[(5000×12)+10000]÷12=5833.3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基本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那么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如果基本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那么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法律分析:1、产前检查支付标准
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
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2、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4750元(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阴道试产且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定额支付标准在各级医院“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5200元、二级医院5000元、一级医院4950元。
(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5800元、二级医院5600元、一级医院55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算出来的,对于不满一年的职工则按照当月的实际工资来计算。举个例子,某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基本工资是5000元,年终奖是10000元,那么该职工下一年度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就是[(5000×12)+10000]÷12=5833.3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基本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那么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如果基本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那么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4. 生育险缴纳基数

法律分析: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社保缴费比例一般如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缴费基数按个人工资水平(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来确定,不得低于最低缴费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生育保险基数怎么算

用人单位缴纳参保费,职工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用人单位缴纳的参保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具体缴费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扩展资料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基数怎么算

6.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哪个算

实际上应该按照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来计算。
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地税部门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一年一定,年度内不能变更。员工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保(在本单位新参保,而不是从未参保的员工)员工,以合同约定的起薪当月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7. 生育险缴纳基数怎么算

1、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社保缴费比例一般如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3、缴费基数按个人工资水平(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来确定,不得低于最低缴费标准。假如缴费基数2000,那么养老,个人出2000*8%=160,单位出2000*20%=400,其它照些计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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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生育保险缴费的缴费基数是怎么计算的?

计算方法。具体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人均月缴费基数:指参保女职工怀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中,申请人所在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查当月所有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除以参保员工人数。处理标准。“高不低”原则。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以为休产假的时候,除了可以领取日薪外,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其实这是很多人的误区!产假工资等同于生育津贴的,视为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已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但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生育津贴要与员工自己的工资标准相比较,遵守“上高不下”的原则。

简单的说,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基数,则领取生育津贴,不扣单位;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充,按本人工资标准发放。例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6000元,①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6500元,差额500元由用人单位补; ②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5500元,比平均工资多500元。元用人单位不得扣除。

申请时限。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要求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障机构申请。不得超过这个期限!申请条件。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一年;职工在生育/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后上个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从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当月至休假结束,由同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按规定按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发放流程:企业先按职工原工资支付产假工资,再向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生育保险津贴。如果产假津贴高于产假工资,雇员还必须支付高于带薪产假工资的部分产假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