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我国的经济调控措施

2024-05-12 12:08

1. 疫情期间我国的经济调控措施

短期,打压通胀泡沫的同时要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长期,以政府为主动引导产业转型,改革教育,医疗,等福利保障制度,增加央企的利润上缴比例,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回馈老百姓,把以对外出口为主的经济结构转变成依靠内需和高级制造业和服务产业拉动的经济体系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疫情期间我国的经济调控措施

2. 疫情期间我国的经济调控措施

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协助跨区域定向招聘、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多渠道公布复工时间、安抚疏导劳动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我国的疫情防控有哪些举措

法律分析:中国采取的主要措施有联防联控、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本着对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同疫情开展坚决斗争。经过艰苦努力,中国国内已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
法律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激活疫情应急指挥体系 1.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相关负责同志分兵把守,整合各部门力量,扁平化运行,细化完善防控工作目标、方案和措施。2.建立健全工作专班。各地要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做法,结合实际设立核酸检测力量调度、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区域协查、交通管控等工作专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3.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各地应急指挥体系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全时待命,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4.加强前线指挥力量。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所在省份要在启动应急指挥体系的同时,成立前线指挥中心,省委或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各有关方面配合协作。

我国的疫情防控有哪些举措

4. 我国的疫情防控措施

法律分析:中国采取的主要措施有联防联控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本着对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同疫情开展坚决斗争。经过艰苦努力,中国国内已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5. 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了哪些宏观调控措施?


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了哪些宏观调控措施?

6. 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了哪些宏观调控措施?

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综合利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进行了宏观调控。
经济手段主要是包括财政支出税收政策,
法律手段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理。
行政手段对一些不法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

7. 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了哪些宏观调控措施?

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宏观调控措施: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协助跨区域定向招聘、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多渠道公布复工时间、安抚疏导劳动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1、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协助跨区域定向招聘: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2、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多渠道公布复工时间:在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发布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

4、安抚疏导劳动者:对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劳动者,通过发送慰问短信、公告、慰问信等形式,关心其健康和生活情况,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
5、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了哪些宏观调控措施?

8. 国务院公布疫情防控措施属于宏观经济政策吗

属于的哦,亲,国务院公布疫情防控措施属于宏观经济政策【摘要】
国务院公布疫情防控措施属于宏观经济政策吗【提问】
属于的哦,亲,国务院公布疫情防控措施属于宏观经济政策【回答】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中国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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