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一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路过45岁女子,男子为何杀人?

2024-05-07 00:24

1. 湛江一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路过45岁女子,男子为何杀人?

这件事情是发生在11月4号的湛江市万达广场,有一个男子他跳楼了,但不幸的是,他在跳楼的过程中还砸死了一名过路的女性。根据网上发布的视频可以看出,这个事情是发生在湛江市霞山区万达广场五号楼的,当时地上躺着一个浑身都是血的男子。
他的身体微斜,而且还有几个救护人员在旁边抢救另一位女性。根据的人报道是因为这个男子在跳楼的时候,不幸的砸到了这个女性。这件事情确实是让人觉得特别的可惜,这个男子他从41楼跳下来的,可以说他是绝对不想再活下去了,不然不可能在这么高的楼层下跳下来。

而这个男子,他在跳楼的过程中,因为个人的纠纷,拿着刀把另外一个人砍伤了,而这个人经过医院的抢救后无效死亡,所以该男子才做出了这样的行为。而经过警方还有医生的调查后被砸,过路的女子也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说这个男子间接性的导致了两个家庭的破碎,而该男子他因为个人的纠纷去把别人捅伤。

这本来就是一个不对的行为,这个男子他已经五十多岁了,本不该这样过激的,也不该这样冲动,而她从41楼跳下来的时候,还把一个无辜的女性给砸死了,这样的事情也发生过很多。所以我们在过路的时候一定要查看好自己的头上面有没有可疑的现象,还有一些人他们经常会高空抛物也是十分危险的。

本案中的这件事情,警方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而这个男子他知道自己先过失杀人肯定是会被判刑的,于是他就想着自杀。但不幸的是砸死了过往的移民女性,这个女性的家人相信也十分的痛苦,这件事情发生在谁家庭中,给他们带来的都是非常不好的。

湛江一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路过45岁女子,男子为何杀人?

2. 湛江一男子杀人后跳楼自杀,砸死路过女子,无辜路人该由谁来负责?

最近,在广东省湛江发生的一男子跳楼自杀砸死路人的事情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在讨论谁该为无辜路人负责。对于这件事,自杀的男子已经死亡,若要负责也是该男子的家人,除此之外我觉得被砸死的女子本身也有责任。  
据说,该男子杨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在前一天持刀杀人,第二天跳楼自杀。杨某本身应该也知道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最终却选择了以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不管是意外砸死无辜女子还是为了报复社会而故意砸死无辜女子,他这种自杀行为本身就是不可取的。做错了事,就应该勇于承担法律的制裁,这才是一个男人应有的担当。用自杀的形式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却给自己的家人带来更大的困扰,死了的人解脱了,活着的人却要面对更大的痛苦和困扰。若是为了报复社会才选择砸死别人,这更是一种不可取的行为,最终在法律上还是要自己的亲属去承担责任,向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而对于被砸死的女子来说,确实无辜,我只能用天降横祸来形容,对于受害女子的家人,我也为他们感到无比的痛心。但是近几年这种高空物体砸人事件频发,所有人都应该具有这种安全意识,尤其是在有窗户的地方一定要注意,如果该女子在走路时能够有这种安全防范意识,也许这场悲剧可以避免。毕竟有句话叫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毕竟,我们只能保证自己做好防范意识,却不能保证他人不伤害自己。

作为这个社会的一份子,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爱护自己,爱护社会,也希望这样类似的事件不要再次发生。

3. 湛江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一人,跳楼自杀为何要选在人多地方?

跳楼男子杨某是畏罪自杀,杨某杀害他人后没考虑到那么多,只想着找个地方结束自己生命。根本不会在意跳楼地点是否有人。他在跳楼前跟人发生争执,砍伤人后发现对方已经死亡。自己知道逃脱不了罪名,跑到万达41楼跳下,砸死无辜路人周某。

01、因个人纠纷将缪某砍伤致死,畏罪潜逃到万达自杀杨某和缪某私人纠纷到底是什么样的,这个还在调查中。但再怎么争执,杨某也不应该把矛盾升级到拿刀砍人。还是下死手那种,就脑子一热把人砍伤致死。最后还逃离现场,杨某知道自己杀害他人罪无可赦,逃到万达广场选择畏罪自杀。跳楼时砸死路人这是他自己没有预料到的,所以也不能说他是故意找个人垫背。真要有这种想法,他可以完全持刀挟持路人,被砸死者周某只是刚巧在万达附近路过。非常不幸地被杨某跳楼波及。43楼120多米高度,周某一百多斤重成年人砸中。根本没有生还几率。杨某这种凶手最可恨,杀害缪某已经罪大恶极,偏偏还要去闹市跳楼。湛江那么多地方,跳海都不至于祸害到他人。

02、选在闹市跳楼是觉得自己已经难逃一死,不会考虑到是否牵连他人湛江市赤坎区离万达广场很近,杨某又是在赤坎区缪某家中行凶。逃跑路线去了万达只是巧合,因为万达那条路车辆来往比较少,所以杨某才选在万达这个地方。也只有商场公寓比较好进去,不会有保安阻拦。我估计此时杨某已经没有理智,杀人后大脑已经没有判断能力。只想着找个地方了结自己,甚至跳楼时候都不会往地面上看会不会有人经过,也不会顾及自己跳下去会不会砸到路人。自己都要跳楼自杀,怎么可能会担心连累其他人。不幸中的万幸,跳楼事件发生时间刚好是在凌晨,如果是傍晚时间,人流量会更多。

03、无辜路人被砸死,由于杨某也死亡,家属也无法得到赔偿本来路人周某被砸身亡已经够不幸,没曾想到还没有得到赔偿。由于杨某已经当场身亡,而且他还背着命案,杀人潜逃万达跳楼。周某被他跳下砸死是要负责任,他家属应该要对周某负责民事赔偿。毕竟周某是受到牵连的,总不能怪人家没事凌晨散步被砸吧?这种理由根本就说不过去。

04、私人纠纷导致几家人悲剧,冲动是魔鬼一场私人纠纷,导致三条人命身亡。杨某能做出这种行为可以说丧心病狂,如果他不跑到缪某家中争执。就不会发生一系列事件,他也不用跳楼,周某也不会被他砸死。这一出事,几家人都悲痛欲绝。周某45岁年纪,说不定也已经结婚有孩子。孩子失去妈妈,家庭破碎可不是有钱就能补偿回来。杨某但凡有点理智,就不会发生命案。我相信时候他也后悔持刀砍人,不然也不会自己砍死人畏罪自杀,穷凶极恶歹徒一般只会选择逃亡。
05、网传债务纠纷不实,缪某家属声称杨某是瘾君子杨某跳楼自杀后,个人纠纷也就被网传是缪某欠债不还,杨某讨债无果持刀砍死缪某。不过这个传闻也被缪某家属出面反驳,表示这个杨某是瘾君子,这个人不仅仅是吸毒,人品也差经常家暴妻子,导致妻离子散,老婆离婚孩子也不再理杨某这个父亲。其实吸毒者没有哪个人品好的。吸毒者就是害人害己,根本不配有婚姻和孩子。话归正题,杨某闯进缪某家里就立马对他行凶,很明显不是讨债来的。估计就是吸毒导致出现精神异常,直接入室行凶。现在纠纷原因警方还没有公布,但从缪某家属反映情况来看。杨某无疑是无辜伤害他人,甚至还跳楼连累路人周某。以杨某妻离子散状况来看,周某家属想要赔偿,估计不太可能。妻子已经离婚,跟杨某没有任何关系。杨某而已也不会有多少钱赔偿给周某家属,死者周某是整个事件中最不幸的一个。

湛江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一人,跳楼自杀为何要选在人多地方?

4. 湛江男子杀人后跳楼再砸死一人,无辜的路人死亡谁来负责?

因为这个男子本身就是犯罪嫌疑人,他在警方的通报当中,是“坠楼”,而不是跳楼,而具体事情经过也不明,所以路人无辜被砸死,则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若是追捕进行时,这名犯罪嫌疑人走投无路跳楼,那么无辜的路人有一半是警方责任,后续会由相关部门申请款项赔偿。相信有很多人都有看过追捕疑犯的电影,疑犯有时候走投无路,就会向顶楼跑,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疑犯都能飞檐走壁在楼顶跳来跳去的,有部分疑犯会在极度害怕被抓时候跳楼,或者是想从那逃跑,结果一脚踩空掉了下去,这个时候,追捕的单位就有一定的责任,所以伤及无辜也会有相关部门申请赔偿。

二、犯罪嫌疑人畏罪跳楼,由犯罪嫌疑人自身的财产赔付。而如果不是上述的情况,而是犯罪嫌疑人杀了人之后,自主选择的跳楼,那么则是由他自己的自身财产赔付。这一情况首先是查封这个人的资产,做到资金抵债就用那些钱款赔偿。

三、若是犯罪嫌疑人只有债务,没有财产,家属又不管的情况下,只有自认倒霉一途,影响大的,当地可能会有怃恤金。但是,有些犯罪嫌疑人是背了巨额债务才跑去杀人或者跳楼的,这些人就算查出,家属以及他自己的资产都不能作出巨额的赔偿,甚至丧葬费用都拿不出来,而这种情况之下,如果事情没什么关注度,多半都是事主家自认倒霉作为结局,湛江这一事件当中,相对而言可能会好一些,有一定的关注度,当地可能会有一定的抚恤。
总的来说,这样的事件发生之后,如果嫌疑人有资产的情况下,还是有人负责的,但是如果嫌疑人没有资产或是家属的话,多半就没法负责了。

5. 湛江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出差女子,该名男子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这名男子的杀人动机现在还不得而知,因为两家并没有什么仇怨,然后也没有吵架,更没有什么债务的问题,谁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要痛下杀手。在发生这件事之前,他还去姐妹家玩儿,那个时候感觉没有什么异常,平时他比较少说话。但没有精神病史,所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人想不明白。虽然他不怎么爱说话,但是性格方面多少有一些急躁,有的时候因为一些事情突然就会炸开的那一种。更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起案件发生之后的五个小时,一个无辜的性命被夺走了。男子残忍的杀害了自己的朋友之后就想要跳楼,之后刚好砸到了一个人,而被砸的人也已经失去了生命。当时被砸的人一行,同事讲道,那个时候他记得很清楚,我离他有大概半米远的距离,只听见砰的一声,回头一看,就已经趴在地上了。被砸的女子本来是到这个城市出差的,和他一起出差的还有自己的丈夫和另外一个同事,当天他们在酒店入住,然后吃了宵夜,在吃完宵夜返回的时候就发生了这场祸。因为两个男士在前面走着走着速度是比较快的,而女子在后面走的稍微慢了一点,就是因为这样,这个事情就这么发生了,而当时在一行的人都非常的自责。杀人的男子是从这家公寓43层跳下去的,这个位置离他杀人的现场只有6.6公里。无辜的路人走在道上,却没想到被这样的一个杀人犯砸死了。这个新闻一出,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由于高空坠落的原因导致了一个无辜的人死亡,所以家里人主张要求他们全额进行索赔。希望这件事情能有一个圆满的解决方式,给死者告慰。

湛江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出差女子,该名男子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6. 湛江一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过路女子,男子无财产该找谁索赔?

既然没有财产那就只能管男子跳楼的小区物业,还有女子所在的公司进行索赔了,虽然这事儿和他们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眼下男子没有财产也只能这么决绝了。

一、女子外出是因为出差的缘故,所以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女子当天出现在男子坠楼的附近是因为公司有业务在这个地方,所以跟着其它的同事一起出差,当时她和同事一起吃完宵夜回到所住的酒店途中被男子砸死,这个情况应该算是工伤,因为女子是在完成工作后回去的路上出的事儿,按道理来说算是因为公事外出,所以家属可以让公司向劳动局提出工伤申请。
当然一般情况下工伤导致死亡公司也需要在劳动局认定后支付一部分的费用,这个费用一般都是国家要求的,不过没有要求固定的金额,所以只能看公司如何处理此事。

二、男子并非公寓住户但却在公寓坠楼,小区安保工作存在疏漏,也可提出索赔。从新闻中得知,男子坠楼的公寓并不是没有人管理的老公寓,而是有保安有物业的正规公寓,那么这种情况下男子是怎么上去这个公寓而后进行自杀呢?如果他住在这那事儿没法说,但是男子不住在这是不是就说明这个公寓的安保工作做得并不到位?如此一来家属就可以提出索赔的要求。
毕竟如果没有他们的疏漏也就不会造成这次的悲剧,如果保安及时发现男子混进去将他拦在外面,那么女子也就不会因为他的坠楼而导致死亡,因果关系摆在这公寓的物业根本无从抵赖。

最后:这女的也是够点儿背的,出个差还出事儿,估计她家里都都得在后悔,为啥不让她跟领导请假,为啥要出差!

7. 湛江男子杀人后跳楼,竟砸死路人,此男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事情发生在广东湛江赤坎区。男子杨某因个人纠纷将缪某砍伤,缪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杨某又在5日凌晨时刻,在万达公寓的43楼跳楼自杀。不幸的是缪某跳楼时正巧将路过的周某砸中。杨某当场死亡,被砸中周某也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我们几乎经常能在新闻上看到有报道有人自杀的新闻,但是跳楼自杀砸到路人这样的事的几率还是比较低的。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原因让杨某选择了跳楼这个方式来结束自己。但是杨某虽然也是无心之跳,但是却有了无辜的路人周某为他的行为买单。杨某潜意识可能知道其行为会造成他人受伤或死亡,但现实是杨某的主观意识忽视了这个可能,从而造成现在这个局面。
据律师分析,杨某的犯罪行为有两个。一个犯的是故意杀人罪,一个是过失杀人罪。但是两个罪行的性质又有所不同。杨某杀人在先,属于刑事案件;跳楼砸死人在后,属于民事案件。杨某已经当场死亡,但是总得有人为杨某的行为买单吧。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所以杨某虽然犯了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但是由于其自身已经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款的情形,所以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当然不是的!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在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杨某的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需承担赔偿的责任。但若是杨某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可以不负相应法律责任。
了解到杨某也是由于个人纠纷才将缪某砍伤致死,也许是为了逃脱法律惩罚,杨某才选择了跳楼这条路,从而间接地导致了周某的悲剧。这也提醒广大网友朋友,平时走路时要注意四周情况,也尽量不要低头玩手机。

湛江男子杀人后跳楼,竟砸死路人,此男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8. 关于湛江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路人一事,你有何看法?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看似一点儿关联都没有的两个人,竟然就是因为意外双双丧生。这名路过的女子何其无辜,真正是天降横祸,就是正常走个路都不行,竟然还能被跳楼的人砸死。你说人倒霉起来该怎么办?这事件当中,两个当事人都已经死亡,也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只能看看被砸死的女子家人能不能得到一些民事赔偿了。

一、跳楼的杀人者已经死亡,刑事责任是肯定负不了了。
他跳楼却砸死了他人,怎么看怎么是他的不对,起码也是个过失致人死亡。可是跳楼的行为已经导致他死亡了,所以刑事责任也找不到人来负责。法律也只能管活人的事情,对于已经死亡的人也是无能为力的。

二、民事赔偿责任需要看他的家属是否有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位跳楼男子的行为明显已经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权,所以是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可是他本人已经死亡了,自然也就无法进行赔偿了。不过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在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所以,如果他生前遗产有遗产,并且继承人继承了他的遗产,那么肯定是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

实在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和另外一个被害人有着怎样的仇恨,需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先是杀死他人,然后再跳楼自杀,在跳楼时还把一个无辜的路人给砸死了。这个人的性格该是有多么冲动啊,需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