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的方式有哪些

2024-05-04 15:44

1. 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的方式有哪些

(1)仅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由合作社统一对外出租,取得的收益按股分配。由于只有土地股,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折价。
(2)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后与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共同参股。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的原则一般是按近三年的平均亩净收益与剩余承包期的乘积。农业规模经营的收益高,风险也高。合作社与承租者签订出租协议时,应当明确租金支付周期和方式,以避免承租者出现亏损无法支付租金为成员带来的收益风险。合作社可以向承租者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为保护耕地质量不因承租者经营行为受到影响,还应当商定收取耕地质量保护费或者复耕费。
一、土地入股的具体情况认定
1、土地入股范围有两类
(1)以行政村为范围,以村或组为单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村为单位组建的有的还在各组设立分社。
(2)跨行政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即打破村、组界限组建合作社,吸收邻近村农民土地入股。
2、经营方式有三类
(1)合作社只发挥流转中介的作用,不直接从事土地经营活动。合作社将土地全部委托给第三方经营,不从事具体的经营活动。
(2)合作社自主经营部分土地。除了向外出租土地外,合作社自主经营或由成员承包经营部分土地。
(3)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即参加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部分成员又组建专业合作社,承包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土地开展农业生产。
3、分红方式有三类
(1)保底分红。有的采取固定货币分红,有的则以大米等实物计价分红。
(2)保底分红与浮动分红相结合。合作社设定每年每股保底分红,在此基础上,每年根据经营状况每股再增加分红若干。
(3)保底分红与二次盈余分配相结合。合作社在确定保底分红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社盈余情况再确定二次分配方案。

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的方式有哪些

2. 合作社土地入股模式

法律分析: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的出资入股方式有哪些

1.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村集体以土地资源为主组建合作社,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通过内股外租、合股自营等模式盘活土地资源,或将土地经营权折股作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实行保底分红、二次分配。      2.农村劳务股份合作社:村民以劳动力入股,村集体以房屋、机械等公共资源和集体信誉等无形资产入股,村民按“保底+分红” 收益。      3.水利股份合作社:村集体争取上级政策资金作为村集体入股资金,鼓励村民出资入股,成立用水合作社,开展水利设施建设管护,提供有偿用水服务。      4.供销股份合作社:村集体领办合作社购进各种生产资料对外销售,并兼营农产品运销、日用工业品销售等业务。      5.村办股份制企业:城区村、园区村等经济发达区域,经营性资产品质良好,建议村集体投资创办物业、房产、旅游等实体公司。

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的出资入股方式有哪些

4. 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的出资入股方式有哪些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 债务 。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三条0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5. 合伙入股方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
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入股方式有几种

6. 合伙入股方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入合作社有什么好处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为成员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加工、销售产品,有效解决单个农户生产经营中办不了或办不好的许多事情,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户收入。一些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在成员之间开展信贷、保险等合作。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组织引导农户实施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开展规模化、品牌化经营,组织农民发展优势产业,开发特色产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帮助农民实现自我管理,促进社区事业发展,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有助于农村社会和谐。

入合作社有什么好处

8. 成立农村合作社里面的股东都有哪些人

农商银行是由当地的农村信用社专制而形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出资方大股东往往并非当地政府,而是当地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根据人行相关规定,最大投资方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
所以此类银行往往有出资比例差不多的多个出资方。南昌农商银行的最大股东是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9913.83万元。第二大股东是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9484.86万元。【摘要】
成立农村合作社里面的股东都有哪些人【提问】
农商银行是由当地的农村信用社专制而形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出资方大股东往往并非当地政府,而是当地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根据人行相关规定,最大投资方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
所以此类银行往往有出资比例差不多的多个出资方。南昌农商银行的最大股东是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9913.83万元。第二大股东是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9484.86万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