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知道对方有多少存款怎么办?怎样才能查清楚?

2024-05-18 02:26

1.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有多少存款怎么办?怎样才能查清楚?

夫妻闹到离婚这一步,肯定是矛盾重重,怀疑对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事也正常。对于普通家庭来讲,比较容易被转移隐藏的财产就是银行卡里的存款了。对于平时不掌握家庭财权的一方,如何搞清家庭存款,对争取利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说实话,想查清银行存款还是比较麻烦的。一般情况下,掌握银行卡的一方提供存款信息后,另一方对存款信息提出异议时,可以申请法院去银行调取流水记录。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先让当事人自己提供,如果拒绝法院才会依照另一方的申请去调取以后流水。法院不会就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流水记录要求说明去向,一般情况下法官要求必须说明近一年内的大额支出去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上述规定赋予了当事人有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

如果对方将银行卡注销了,是不是就无法查询相关信息了呢?这个不用担心,即便是已注销的银行卡,只要发生过流水,就会在银行系统里留下记录,法院仍然可以调查清楚。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法官有权限去银行查询,夫妻一方到银行是不能查对方的银行流水的。同时也要注意,现实中有些不是技术问题的难题就是,你却不知道对方有多少银行卡,法院能查吗?其实只要法官愿意去银行查询,那么银行是可以根据身份证号码查处这个人在本行处所有银行卡信息,但是申请人要说清是哪家银行才行。人民银行倒是可以将全部数据查清,但它不一定会配合法院。

同时,为了避免对方在离婚诉讼中转移隐藏财产,起诉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把对方的财产保全。从财产保全生效之日起,对方的银行账户只能进钱,不能转出和消费。财产保全担保的意思是,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而向法院提供的担保。 也就是说,财产保全担保,是为申请人在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人,而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错误,由此而给被保全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申请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时,法院会从保全担保的财产中用于赔偿责任的承担。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要求: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因此,如果夫妻关系真的破裂,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否则,另一方可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转让财产。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有多少存款怎么办?怎样才能查清楚?

2.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有多少存款怎么查?


3.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存款怎么查

自己去查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己去银行查看容易遭拒绝,遭拒绝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银行流水记录。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会先让当事人自己先提供,若遭到拒绝法院才会依照另一方的申请去调查。当然人民法院并不是调取婚姻关系期间所有的流水账。一般情况下是调取一年内的流水账。
一、怎么查询被告人的房产信息
需要调查被告财产信息并将相关财产线索提交给法院,一般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查询被告的房产、银行账户信息:1、通过与被告的来往的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合同等文件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可以去工商局调取被告的工商档案,一般都会有被告的银行开户信息等资料。2、查询被告的房产,可以委托律师去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一般要去被告的户籍地和居住地的房管局先查询被告的房屋坐落信息及房屋登记信息的存根,然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查封、抵押信息。3、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银行调取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
二、离婚时律师可以调聊天记录吗
律师不可以自行调取,但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是不会调取一方聊天记录的。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委托律师,调取对方聊天记录。不过记录的证明效力不足,还应该多收集一些物证、书证方面的证据。
三、起诉离婚查转账记录吗
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通过律师调查也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来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要在知道帐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般情况下,通过银行查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营业点。对此,离婚当事人一定有充分的准备,否则会使得调查工作很难进行。
目前,调查他人的银行存款,需要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且在知道上述银行信息的情况下才能取得存款信息,否则只能由法院向银行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上述规定赋予了当事人有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存款怎么查

4. 离婚怎么查对方有多少存款?


5. 离婚时不知道家里有多少存款,该怎么办?


离婚时不知道家里有多少存款,该怎么办?

6. 离婚的时候不知道家里有多少存款,怎么办?


7. 离婚前,如何查清对方存款有多少?

离婚前,想知道对方的存款,这个怎么说呢,难也不难,说不难呢也难,就看你们两个现在是什么程度了,不过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婚后的工资,存款等都是共同财产。除非是以个人名义获得的奖励算个人的私有财产。还有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在分配范围之内,只要是其他的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都是共同财产,即使另一方提前转移或者隐匿的,你如果提出证据来,法律也是会支持的。

不过为了避免这种隐匿大金额的转移财产等,还是在婚后就要注意好双方的财产,虽然不是说不信任,但是主要是现在的风气变得太快了,也许你们之间就被什么事情给挑拨了,然后发展到离婚的地步,如果你特别的单纯,什么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家里有多少财产,那就可悲了。被心机男算计的可能性就会很大哦,这个在现实中也是有发生的,所以说,婚姻中的女人,不管你们感情是否很好,还是要多一个心眼,至少知道自己和老公的工资是多少,结婚这么多年的存款有多少,你可以温柔的套出老公的话哈,这个就看你自己的魅力喽。
当然,如果你们已经到了离婚的地步,你在想知道老公的存款,那可能比较有困难,一般这个我们个人是没有权利去银行调取的,而且银行的人员也不会给我们提供相关人员的信息,保护个人隐私是他们的义务。这就需要在开庭审理阶段,法院的调查取证,可以去银行查出男方的个人存款,包括转账的流水交易。不过这个时候的自己就会特别被动,反正,不管咋地,还是先下手为强。

离婚前,如何查清对方存款有多少?

8. 离婚怎么才能查到对方名下存款

离婚要查对方名下存款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必须要向法院申请,不能自己私自查对方的存款信息,个人是没有权利查询他人的存款信息的。
一、银行可以查夫妻共同财产吗
银行可以查夫妻共同财产。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都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让那个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到银行调取。而人民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可以先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二、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不肯支付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不肯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强制执行后,法院将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此外如果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拒绝履行法院的有效判决,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并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男方有能力拒绝执行的,涉嫌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私自查别人银行卡明细是否犯法
私自查别人银行卡明细犯法。
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银行卡交易记录,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维护储户的利益,凡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者必须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扣划储户的存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情况。储蓄机构不能提供原始帐册,只能提供复印件。对储蓄机构提供的存款情况,查询单位应保守秘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