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货币叫什么?

2024-05-04 15:33

1. 民国货币叫什么?

民国时期货币有纸币、铜元、银元三种。
北洋政府时期,民国三年(1914年)二月,北洋政府为了整顿币制、划一银币,颁布《国币条例》十三条,决定实行银本位制度。
《国币条例》规定:"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价格之单位,定名为圆","一圆银币,总重七钱二分,银八九,铜一一","一圆银币用数无限制",即以一圆银币为无限法偿的本位贷币。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开始发行法币,1948年发行金圆券。民国时期币制复杂,各省份、军阀、割据政权都发行了自己的货币。

扩展资料:
一、法币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受国际金价及银价波动的影响,中国国内的白银不断外流,银本位币制无法持续,且国内的货币发行杂乱不堪。
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并禁止银元的流通,将白银收为国有。在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法币急剧贬值,从而彻底崩溃。

二、金圆券
由于法币急剧贬值,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纯金0.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胀速度比法币还快,10个月上涨170万倍,各地纷纷拒用。民间自动重新使用银元,国民政府于是使用银本位币制,发行银元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货币

民国货币叫什么?

2. 民国时期大陆流通的货币是什么?

民国时期纸币:
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昏庸腐朽、丧权辱国的清朝反动统治,结束了中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帝制,创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谱写了中国近代史上的光辉一页。辛亥革命前已在国外发行“铸饷券”,为了军事开支的需要,又发行了“军事用票”等纸币。辛亥革命胜利后,于民国初年,原“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把交通银行定为国家银行,先后发行兑换券,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于1916年停止了兑现承诺,1924年,在广州设立“中央银行”代理国库,履行国家银行职能,发行货币。此外。经国家核准的普通商业银行也发行了钞票,各省省地方金融机构也先后发行了地方钞票。民国时期,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地方省、地、市、甚至县,亦都相继发行了各类众多的钞票,铸行了多种金币、银元、铜元、镍币等货币。 
清朝末年,昏庸腐朽的清朝政府丧权辱国,把中华民族推向国将不国的危亡境地。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王朝的反动统治,结束了中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帝制,创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为中国近代史谱写了光辉的一页。孙中山先生为筹集粮饷军械和革命活动经费,积聚革命力量,在国外发行了筹饷券;南京临时政府为扫除清政府的残余势力,应付军政急需,发行了陆军部"军事用票"和中华民国南京军用钞票;各省响应武昌起义,宣布独立,成立军政府,发行了带有辛亥革命标志的钞票,这些钞票为推翻清朝政府,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发挥了很大作用,是这一伟大革命运动的产物和见证者,一向作为重要的革命文物,受到人们的珍视。 
国家银行票 
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仍沿用旧名。“中国”和“交通”二行在民国初年,被定为国家银行,继续发行兑换券。后因袁世凯称帝,而引起了讨袁战争。接着各地军阀进行混战,财政状况极为恶化。二行在1916年曾停止兑现,引起了粮食和各种商品价格急剧上涨,使劳动人民蒙受了很大损失。1924年,孙中山先生为调节金融,活跃经济,在广州设立“中央银行”,代理国库,发行货币,履行国家银行的职能。 
商业银行与特种银行票 
除国家银行发行票外,不少普通商业银行经政府核准也取得了发行钞票的特权。在前清取得了发行权的有中国通商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四明银行、信成银行等。民国政府成立以后才取得发行权的有中国实业银行、中南银行、大中银行、中国丝茶银行等、另外,还有经政府特许发行钞票的特银种行,如殖边银行、边业银行、劝业银行等,这些银行在抵制外钞、发展中国民族经济中起了一定的作用。 
军用票 
辛亥革命后,清朝政府的反动统治结束了,但是,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革命的果实被袁世凯窃取。袁世凯称帝激起了以云南为开始的全国规模的讨袁战争。各省纷纷成立“护国军”、“靖国军”,宣布独立。讨袁战争结束后、北洋军阀形成一股军事政治力量。它们在各自的*山——帝国主义国家的支持下,互相争斗,使全国陷入了连年内战之中。各地军政权为了筹措饷需进行战争,一般都发行了军用钞票。这类钞票均在战地发行,属于临时性质。这部份负担,当然都无一例外地转嫁到了劳动人民身上。 
国民政府纸币 
法币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与三十年代之交,我国因受国际金价及银价波动的影响,白银不断外流,银本位币制难以维持,国内的货币发行也未趋统一,杂乱不堪。国民党政府于1935年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同时禁止银元在市面上流通,并强制将白银收归国有。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采取通货膨胀政策,法币急剧贬值。1937年抗战前夕,法币发行总额不过14亿余元,到日本投降前夕,法币发行额已达5千亿元。到1947年4月,发行额又增至16万亿元以上。1948年,法币发行额竟达到660万亿元以上,等于抗日战争前的47万倍,物价上涨3492万倍,法币彻底崩溃。 
关金券 
关金是“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的简称,为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海关收税的计算单位。原来海关收税为银两,1929年世界银价大落,影响关税收入。政府于1930年1月决定征收金币,以值0.601866克纯金为单位作标准计算,称“海关金单位”,合美元0.40元。1931年5月中央银行发行关金兑换券,作为缴纳关税之用。1942年4月,以关金一元折合法币二十元的比价,与法币并行流通。1948年8月发行金元券后,停止发行。 
金元券 
鉴于法币恶性膨胀,国民经济面临崩溃之势,国民党政府于1948年8月19日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纯金O.22217克),以一比三百万的比率,收兑急剧贬值的法币。然而金元券却以更快的速度膨胀,前后不到十个月,发行总额达1,303,O46亿元,比原规定的发行额20亿元增加六万五千余倍,物价比币改初期上涨一百七十万倍。解放前夕,上海银元一元可换金元券16亿,各地纷纷拒用,逐以银元代替流通。 
银元券 东北九省流通券 
大陆解放前夕,金圆券已形同废纸,民间多已自动重新使用银元。国民党政府乃恢复银本位币制,在重庆、广州一带发行银元券。规定金元券五亿可向中央银行兑换银元券一元。 
抗战胜利前夕,国民党政府决定在币制方面采取分区发行制度。对于经济环境特殊地区,发行区域性流通券,限在当地流通。1945年12月日,首先在东北地区发行了“东北九省流通券”,其币值为法币的十倍。1948年8月20日停止发行。 

对干民国纸币的收藏与研究, 是当今收藏界的一大热门,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集有所乐的收藏心得, 而且更能使人感悟历史。一张票幅为2.5厘米×5.1厘米、仅有拇指大小的纸币, 却纪录了我国抗战史上的一段悲怆往事。1941年,因杭州沦陷而南迁至浙南山区的浙江地方银行,由于受到日军的严重封锁, 导致印钞材料极度缺乏, 为了度过难关, 印钞厂只好节省印钞纸张,于是便产生了这种我国历史上最小面幅的纸币—浙江省地方银行横式一分纸币。如今这种纸币己身价万倍, 难得一见。而另一种面值为60亿元的民国纸币, 却写下了民国末期金融崩溃的败笔。1948年, 国民党的法币政策己经濒临破产,100元法币的购买力仅值1937年的0.00002元, 但国民党政府出于内战的需要, 仍大量滥发纸币, 导致了一场中国近代史上最严重的通货膨胀。1949年5月, 新疆省银行发行了一种面额为60亿元的纸币, 这张纸币折合金元券壹万元, 按照当时上海的物价, 这张60亿元的纸币只能买到77粒大米, 这真可称得上是中国金融史上的一个奇闻。如今这张在历史上仅昙花一现的纸币己经身价不菲,其全新品相的市场价格己达5000元

3. 民国货币发行了哪些?

民国时期货币有纸币、铜元、银元三种。
北洋政府时期,民国三年(1914年)二月,北洋政府为了整顿币制、划一银币,颁布《国币条例》十三条,决定实行银本位制度。
《国币条例》规定:"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价格之单位,定名为圆","一圆银币,总重七钱二分,银八九,铜一一","一圆银币用数无限制",即以一圆银币为无限法偿的本位贷币。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开始发行法币,1948年发行金圆券。民国时期币制复杂,各省份、军阀、割据政权都发行了自己的货币。
扩展资料:
一、法币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受国际金价及银价波动的影响,中国国内的白银不断外流,银本位币制无法持续,且国内的货币发行杂乱不堪。
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并禁止银元的流通,将7a64e59b9ee7ad9431333431373236白银收为国有。在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法币急剧贬值,从而彻底崩溃。

二、金圆券
由于法币急剧贬值,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纯金0.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胀速度比法币还快,10个月上涨170万倍,各地纷纷拒用。民间自动重新使用银元,国民政府于是使用银本位币制,发行银元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货币

民国货币发行了哪些?

4. 民国时期发行过哪些货币?

民国时期货币有纸币、铜元、银元三种。
北洋政府时期,民国三年(1914年)二月,北洋政府为了整顿币制、划一银币,颁布《国币条例》十三条,决定实行银本位制度。
《国币条例》规定:"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价格之单位,定名为圆","一圆银币,总重七钱二分,银八九,铜一一","一圆银币用数无限制",即以一圆银币为无限法偿的本位贷币。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开始发行法币,1948年发行金圆券。民国时期币制复杂,各省份、军阀、割据政权都发行了自己的货币。

扩展资料:
一、法币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受国际金价及银价波动的影响,中国国内的白银不断外流,银本位币制无法持续,且国内的货币发行杂乱不堪。
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并禁止银元的流通,将白银收为国有。在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法币急剧贬值,从而彻底崩溃。

二、金圆券
由于法币急剧贬值,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纯金0.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胀速度比法币还快,10个月上涨170万倍,各地纷纷拒用。民间自动重新使用银元,国民政府于是使用银本位币制,发行银元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