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不正确的是

2024-05-22 05:21

1. 科创板上市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不正确的是

答案是普通股份与特别表决权股份具有的所有股东权利完全相同。拓展资料: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2、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3、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4、各国公司法均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权利,其他任何类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开发行股票并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权利。同时,也并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够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并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科创板上市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不正确的是

2. 科创板上市公司章程对于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倍

科创板上市公司章程对于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2-2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3. 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和财务指标需满足什么样的要求?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在一般规定的普通股份之外,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其他股东权利与普通股份相同。

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和财务指标需满足什么样的要求?

4. 科创板上市公司章程对于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

科创板上市公司章程对于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科创板在一些公司重大事项上能否行使特别表决权进行了限制,包括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聘请或解聘独立董事;聘请或解聘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改变公司形式。知识拓展:1、主体要求: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上市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10%以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10%以上。2、比例要求: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应当相同,且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 10 倍。上市公司应当保证普通表决权比例不低于 10%。3、转换要求:转换成普通股份时按1:1 的比例转换。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时,公司已发行的全部特别表决权股份均应当转换成普通股份。4、表决例外:针对特殊及重大事项,不享有特别表决权数,按普通表决权数进行表决,包括: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聘请或者解聘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5. 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过程中,他们的参与权和表决权又是如何得到保障的呢?

整体上来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如下方面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和表决权:一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章程附件。二是上市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规定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披露原因及后续方案。同时,采用网络投票、累积投票、征集投票等方式,保障股东参与权和表决权。三是对于股东书面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拖延。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市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时披露股东决策所需的其他资料。

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过程中,他们的参与权和表决权又是如何得到保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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