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及条件是什么?

2024-05-05 11:08

1. 2021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及条件是什么?

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领取: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通过了,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这样的公积金的话,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一切就绪,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21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及条件是什么?

2. 2021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3、公积金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扩展资料:一、2021年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今年7月份之后的公积金新政策,具体规定了4种情况,是个人能够将自己账户当中的公积金给提取出来的,具体情况如下:1、支付房租费用目前,在城市里绝大多数的人都是租房住,我们知道一二线城市房租并不便宜,而现在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来支付房租费用。不过,通过公积金交房租,还是要看各个地区的政策和规定,缴纳公积金的时间要超过一定时间,个人名下不能有房产,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进行贷款。2、支付装修费用大家都知道,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很多,可以为我们节省不少利息。事实上,有的地方还可以用公积金来支付装修费用,满足一定条件的话,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再也不用担心没钱买房装修了。3、重大疾病报销事实上,公积金也可用于报销,在现行有关规定中,医保报销后,还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以支付医疗费用。申请公积金时,所缴纳的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否则无法报销。另外,申请金额的时限控制在一年以内,如果超过这一时间,就无从申请。4、翻修老家住宅尽管许多人在城市里租房居住,但实际上,在农村的老家,他们仍然有宽敞的老房子和大面积的宅基地。重新装修老房子或重新盖新房子比在城市里租房子更舒适。如果资金不足的话,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3.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以下是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非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调离本市辖区的;8、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0、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1、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1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3、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4、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5、解体、破产单位职工。注:凡经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职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哈尔滨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突发事件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或者灾难导致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紧急事件。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所有权、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大修住房是指经当地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鉴定需要大修的危房。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是指职工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住房贷款。提取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情形,职工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一)购买自住住房1、购买商品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提取金额超过20万的,还须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经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或《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经济适用住房选号单》、《定金交款收据》。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职工同时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3、购买二手房(含房改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买承租权住房的,提交《购房协议》、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转让的收费票据、《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5、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职工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搬迁验收单》原件及复印件。(二)建造自住住房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建筑面积在100_以内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1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含)以上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20万元。提取时,须提供《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和非城镇户口或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证明材料。(三)翻建自住住房职工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四)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街道(镇)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五)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六)偿还个人购买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和近期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七)离休、退休的,提交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九)出境定居的,提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移民纸、定居卡、永久居住签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十)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十一)调离本市辖区的,提交调入单位开具的调转证明或调入单位职工个人公积金新账户证明。(十二)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有效期一个月)、租住公共租赁房需提供网上联机备案的公共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票据、婚姻状况证明。(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当提交职工的死亡证明和合法继承有效证明。(十四)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领取低保金存折。(十五)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应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哈尔滨市就(失)业登记证》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再就业证明。(十六)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证》或者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十七)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由二级甲等(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诊断证明书或病例)、医疗专用结算票据。(十八)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十九)单位解体、破产的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规定提供材料;2、职工找到新工作单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办理账户转移业务;3、对于未能办理提取或账户转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可由所在单位在解体、破产前统一向所在辖区办事处、分中心提出集体提取申请,经办事处、分中心核实批准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解体、破产有关证明文件;(2)《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公积金提取明细表》;(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流程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鉴。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3、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划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职工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4、凡单位撤销、企业破产,职工现无单位管理的,可由职工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上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提取。5、职工提取管理中心代管户内的公积金,应由职工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如职工死亡,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提取额度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不得重复提取。如再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可再次提取。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建筑面积在100_以内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1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_(含)以上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20万元。2、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调离本市辖区;职工与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采取转账方式直接冲减贷款本息。5、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余额。6、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25%)的,每年可提取一次。7、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9、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10、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11、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1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除按规定注销外,其账户内最低应保留10元(含)以下的全部余额。提取时间1、职工必须持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立即办理。2、棚改拆迁项目提取,实行属地化受理、审批制度。提取职工到房屋所在区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各办事处根据区棚改办提供的情况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实地走访调查。3、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证明材料,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4.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租房年提取额度上浮25%

26日,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信息,确定提高哈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标准:住房公积金租房年提取额度将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5%,即市区和县(市)分别上调3600元和2400元,该项政策调整将更好地满足哈市无房职工租赁住房的资金需求。  

依据新政策,哈市住房公积金租房年提取额度将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5%,即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4400元/年上调至18000元/年;县(市)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9600元/年上调至12000元/年。  
下一步,哈尔滨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大厅也将推出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现正在进行数据对接和系统测试。今后,哈市缴存职工可登录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卡中。(张磊)

5. 2021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021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6. 2021年公积金新规定

2021年公积金新规定如下:1、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办理销户提取;2、职工在本市稳定缴存半年以上,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方可准予办理异地缴存资金转入手续;3、严格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缴存地和购房地的房屋套数核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加强对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及贷款状态的核查,不得向已申请两次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或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审批并发放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公积金2021年提取新政

2020年公积金提取新政:公积金优先支持房租支付1.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2.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3.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以下四类用公积金购房的人将作为重点审查对象1.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2.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3.非户籍地非缴纳地购房4.非配偶或直系亲属共同购房政府对企业减负,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1.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2.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3.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天津北方网讯:    的昨日获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1日出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以来,本市已有10546名租房职工享受到新政带来的福利,登记提取金额1339万元。符合条件的市民可通过手机App或住房公积金网站就可方便快捷地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拓展资料】  该政策规定: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1200元。每月实际租金超过1200元的,职工可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可以按照登记备案的租金提取,每月合计提取限额由过去的1980元提高到2400元,一年合计可提取近3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市民注意: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虽有自有住房,但经我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租赁住房也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及其配偶如果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可就其中一套住房按照《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租金,提取期限届满,可继续申请提取。(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2021年公积金新政策:有住房公积金的人要及早提取?2021年公积金新政,早知道早受益  很多人在寻找工作的时候,都会选择那些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而所谓的五险一金,其中的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  近几年来,在社会上有一些专家以及企业家都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觉得住房公积金没有实际的作用。但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公积金是一个非常好的福利,能够减轻在购房以及住房上的很多压力。并且2021年公积金有新规,公积金还能这样用,早取出就早受益。  公积金贷款能够省下很多利息  住房公积金和职工社保的缴纳方式是一样的,其中单位承担大部分的费用,另一小部分则由个人所承担。住房公积金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让职工在购房的时候通过公积金贷款。现在市场上不少人在购房时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毕竟国内的房价对于大部分的工薪阶层来说都是比较高的,很少有人能够全额购房,因此在购房的时候就会通过贷款的方式,分期供房。  购房时的贷款主要分为商业贷款以及公积金贷款这两种,商业贷款的利率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高得多。同样都是首套房,而且同样都是五年以上,商业贷款的利率是5.68%左右,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仅仅只要3.25%,这之间相差的金额是特别多的。以70万为例,如果都贷款30年,那么商业贷款需要付出的利息是76万,和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利息仅仅只是40万,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当然是非常大的。  公积金可以提现  不过有些人已经是有了房产,或者是暂时没有购房的需要,就会将公积金里面的钱一直都留在账号里,从来不会去将账号里面的钱提取出来,觉得将钱留在公积金账号里面,也同样会产生利益,并不会有任何的损失,但实际上在没有用到公积金的时候,将钱留在公积金账号里面,其实是相当不划算的。

公积金2021年提取新政

8. 公积金2021年新政策

公积金2021年新政策:1、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2、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3、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暂缓缴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4、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单位,应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自愿缴存人员可参照执行。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