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2024-05-09 07:10

1.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根据《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关于发布2021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1号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8]174号)文件规定,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
现予以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9 日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2.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一、从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467元。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300%,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401元。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教的,其缴责工资基教为5927元。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080元。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387元。六、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责金额:北京市社保中心公布的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为:最高为25401元,最低为3387元如果月收入超过为25401元,缴费基数按25401元计算;低于3387元的,缴费基数按3387元计算;而对于月收入在3387至25401元之间的,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有什么关系:社保基数和工资的关系:社保缴纳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发的工资作为社保缴纳的基数。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基数是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缴费基数是以职工本人工资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还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每年都有无数外地务工人员涌入城市,对住房、购车、子女上学等都有很大的需求。而这些职工绝大多数属于灵活就业,一旦辞职离开公司,失业期间就无法个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了减少社保待遇的损失,他们往往会找一个社保代缴机构,为自己缴纳社保。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提示广大群众:社保代缴虽可规避社保断缴的风险,但这种方式并不合法,而且个人还需要额外承担社会保险中的单位缴费部分,由于公司的操作问题,依然存在断缴漏缴的风险。员工若想避免社保断档,最好在更换工作时注意前后衔接,避免辞职后再考虑找新工作。如果是已经找好新工作再离职的情况,就需要员工和新老单位提前沟通确认好离职和入职的时间,以及社保增减员的时间,尤其要提醒新单位在入职后及时缴纳社保。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文件,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本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4.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摘要】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法律分析:社保个人缴费标准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回答】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回答】

5.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社保个人缴费标准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6. 北京社保缴费标准表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9732元和5360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85.66元。
法律依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9732元和5360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85.66元。

7.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3613元-26541元(职工);4713元-26541元(机关单位)
  医疗保险:5360元-29732元
  失业保险:3613元-26541元
  工伤保险:4713元-26541元
  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
  失业保险:单位0.8%,个人(城镇户籍)0.2%,个人(农村户籍)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不缴
  (单位根据行业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北京社保缴纳标准

8. 北京市社保个人缴费最新标准

北京市社保个人缴费最新标准如下: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上限17990.70元,下限3093.30元,个人需要缴纳最高1439.26元,最低247.46元;2、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0.3%,缴费基数上限17990.70元,下限3093.30元,个人需要缴纳最高53.97元,最低9.27元;3、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缴费基数上限17990.70元,下限3093.30元,个人需要缴纳最高359.81元,最低961.87元;根据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要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