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同时获得两个硕士学位?

2024-05-17 13:28

1. 是否可以同时获得两个硕士学位?

要是两个学校是联合办学的话是可以同时拿两个学位的,但是好像两个学校完全没有关系?那你还挺牛的哈!那就有点玄了。要是两个在职的硕士估计差不多,关键您这有一个全日制的啊!从时间上来看就冲突的啊!可能当时能行,不过以后同时拿出这两个证的时候就是隐患。
别的我不知道,今年有同事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被拿下了,理由就是主持人参加了多项基金,一年的工作时间合计超过了24个月!

是否可以同时获得两个硕士学位?

2. 硕士能读两个学位吗?

双学位硕士:第二硕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

3. 研究生可以读双硕士吗?

不可以,我国硕士阶段不能同时学习二个学位。因为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条文中明确规定: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因此,考生如果想获得两所高校的硕士学位证书,需要错开时间段进行。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第六条申请资格审查规定: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扩展资料
按学籍管理的不同,分为学历教育研究生和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前者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和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自行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
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硕士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后者指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没有学籍。
学生参加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习,按教学计划修完课程,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申请学位的资格,再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可以获得学位证书,但没有研究生毕业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生

研究生可以读双硕士吗?

4. 没有学士学位想再继续考经济学硕士可以吗?

200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07年09月13日 14:26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57所(名单见附1)。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78所(名单见附2)。 

这些高校在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127所(名单见附3)。 

这些高校在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07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07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08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0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7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4)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08年1月19日至1月20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1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9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9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0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满分150分)。 

1月20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1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俄语、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实行联合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工作委员会制订。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 

(五)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八)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2008年5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不得更改。 

4.为三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九)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名单见附5)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8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学科门类(仅限于参加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要求方面可适当放宽。 

调剂复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招生单位应及时发布生源余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写调剂志愿;(3)招生单位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4)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5)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附:1.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2.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3.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4.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5.进行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名单

5. 硕士学位 怎么?双硕士学位是什么?

双学位硕士:第二硕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

硕士学位 怎么?双硕士学位是什么?

6. 考硕士研究生时可以同时考两个专业吗?

不可以的,只可以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扩展资料:
考研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3、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4、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5、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
参考资料:
研招网-教育部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7. 想要既在工作状态下既有硕士学位又获得研究生学历的,谁能告诉我哪个院校可以帮助我啊?

硕士研究生可分为普通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类。 

【普通硕士】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 
目前,我国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12大类,12大类下面再分为88个一级学科,88个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3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760多个二级学科。 
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 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专业硕士】 

专业硕士对大家来说或许很陌生,但说到MBA、MPA却是耳熟能详。其实,MBA、MPA正是专业学位中的两种类别。目前,我国经批准设置的专业硕士已达15类。 
专业硕士学位主要包括: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工程硕士(ME)、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等。今年年初,又新增了艺术硕士、体育硕士、风景园林硕士3个专业学位。 
专业硕士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定位,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 
专业硕士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致可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比较简单的区分办法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名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招收全日制学生的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一起举行。 

【普通硕士与专业硕士的区别】 

培养方向不同 
▽ 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 
△ 专业硕士是具有职业背景的硕士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招生条件不同 
▽ 普通硕士则不需要报考者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 
△ 专业硕士要求报考者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绝大多数专业硕士还要求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同意,有的甚至要求所在单位推荐等。 
招生考试不同 
▽ 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只有年初的“统考”,而统考以外的专业考试则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 
△ 专业硕士的招生考试有10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次机会,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而这两大国家级别的考试的专业考试,也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 
入学难度不同 
▽ 普通硕士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考)完全是严进宽出的代表。据统计,2005年研究生考试考生人数为117万,招生人数只有32万,录取比例为3.7:1。北大、清华、复旦等名牌大学,以及微电子、信息科学、生物医药、世界经济、国际金融等热门专业,由于报考者众多,录取率更低。据了解,一些名校热门专业的录取比例甚至为70:1。而一些二流学校的冷门专业却年年招不满。因此,入学难度取决于考生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 专业硕士的招生考试有10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次机会,考生可自行选择。这两大国家级别考试的专业考试,是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不同专业的入学难度各不相同,热门专业相对难一些。例如,2004年上海复旦、交大、财大三所高校MBA的录取比例在6:1左右;2004年全国法律硕士录取率则不到10%。此外,“联考”和“统考”的难度也不一样,由于“统考”考生远多于“联考”考生,考试竞争激烈程度自然也大。不过,“联考”的考试虽容易,但录取时更看重申请者的工作背景和经验。 
学习方式不同 
▽ 普通硕士: 全日制学习。一般为3年。 
△ 专业硕士: 半脱产,学制2-3年。 
学习费用不同 
▽ 普通硕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的硕士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不同专业有所不同。对于自筹经费生、特困生等考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商业贷款缓解学费的压力。 
△ 专业硕士学费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差别较大。例如,MBA的学费要十几甚至几十万元,而工程硕士的学费一般为3-4万元。专业硕士学位一般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文凭颁发不同 
▽ 普通硕士同时颁发学位和学历证书。 
△ 大多数专业硕士只授予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建筑学硕士等,就同时颁发学位和学历证书。 
大体来看,“统考”生拿“双证”,“联考”生拿“单证”。 
认可度不同 
▽ 普通硕士:由于是全日制正规大学硕士毕业,拥有学历、学位双证,因此社会对这样的毕业生的认可度非常高。但企业在招聘时也会考虑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弱点:光有理论,经验不足。特别对于硕士专业与本科专业方向完全不同,又从无相关工作经验的求职者,企业会有所顾忌。建议这类毕业生通过实习、兼职或考职业证书来加强自身的竞争力。 
△ 专业硕士:参加1月份统考的MBA能拿双证,而工程硕士目前只能拿学位证,因此对专业硕士的市场认可程度略有差异。当然,随着近几年专业硕士种类不断增多,报考人数连年上升,因此人气带动了市场效应,其认可度和求职地位也逐渐上升,很多企业不再苛求学历证书,而是更关注专业学位证书本身的含金量。



1.工程硕士只是在职研究生中的一种 
2.在职研究生拿的是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除了单独考试考上的在职研究生是有学位和学历的。普招研究生是有两证的。 
3.你问的是含金量吧?只差一样,那就是学历证书,其他都是一样的 
学习方式全日制的就是脱产在校学习,机会成本大 
而在职研究生就可以边工作边学习,一边积累工作经验一边学习,对自己本身也是一个锻炼。硕士学位对自己也是一块非常好的职场进阶的踮脚石啊!呵呵 
现在公司都逐渐淡化了学历的重要性了,更注重的是工作经验和能力啊,有硕士学位就足够了,而且从国外的发展来看,都是这种有学位的研究生。 
4.同等学力的是先通过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再通过五月的全国联考,最后通过论文答辩就能拿到硕士学位了 
专业硕士就是先通过十月的全国联考,再通过学校的考试最后论文答辩后拿硕士学位

想要既在工作状态下既有硕士学位又获得研究生学历的,谁能告诉我哪个院校可以帮助我啊?

8. 硕士学位和硕士学历问题

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教育的方式分为两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位不等同于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博士学历"。下面按照两种分类方式进行介绍。

  非学历教育

  一、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在职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第一步: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生对象及条件一般为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作为在职人员进修、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学形式,不直接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课程成绩合格者,可由办班单位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获得证书后学历和学位不会有任何改变。其证书为为同等学力即学习能力的证明。

  参加研究生进修班和申请学位的关系:

  1、对报名人及申请人的要求不同,对学位申请人的要求比参加研究生学位进修班的人员要求要高。

  2、一些学校研究生进修班和申请学位考试合二为一,但对考生合格要求不同。例如北京大学规定:研修班学员的成绩以60分为及格,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成绩为70分及格。

  3、报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人员不一定有资格申请学位。申请学位的人员也不必一定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一些培养单位规定: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须取得学士学位三年),培养单位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见下文)。

  第二步:申请学位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规定,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相关链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 
05年同等学力申硕5月29日统考 英语将取消听力 


下面是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通俗详解:

1、 什么是申请硕士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2、 申请硕士学位与在职研究生有什么区别? 
  申请硕士学位是一种非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他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是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的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的学历。 

  一个在职人员可以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报考正式研究生,最后可获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即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也可以以同等学力人员的身份申请硕士学位,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3、 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要求及考试方式是什么? 
  申请硕士学位时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

  除了学校组织的学位课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两个水平考试,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按国家规定,申请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建筑学等二十五个学科各专业的人员均须通过此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培养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4、申请硕士学位时,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是如何要求与安排的?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专业的申请人在确定申请资格后的四年内,都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考试。该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六月上旬。考试由当地高教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外语考试的问题,请向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咨询。 

  此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该考试先在部分学科专业试点进行。目前,试点的学科专业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建筑学等二十五个一级学科。申请这二十五个一级学科各专业的人员均须通过此考试。该考试国家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六月上旬。考试由当地高教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5、申请硕士学位,最后颁发何种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经审查合格被授予硕士学位后,由培养单位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它和正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所获得的学位证书是一样的。 


  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在职攻读学位可以脱产或不脱产进行学习。

  04年的部分规定: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现场报名时间为2004年7月28日至31日。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其中,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科目的考试,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外,使用同一试卷。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4年10月23日、24日。

  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等课程考试的命题、阅卷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有关招生单位须在7月10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有关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的考试信息。


详细说明参见: 
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学历教育

一、单独考试

  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

  (2)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并且是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可参加单独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可向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为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单位申请报名。

  (3)有所在单位和两名高级专业职务的专家推荐。

  (4)年龄可放宽到40岁左右。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一般应限于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直接到招生单位或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考完后可以全脱产、半脱产、在职学习。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法硕和MBA全国联考

  法硕和MBA1月份全国联考,报名及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

  “MBA联考”的初试科目(英语、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改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4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MBA和法硕都可以脱产学习、不脱产学习。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考试通过,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部统一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注意:法硕和MBA1月份全国联考与10月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考试中的法硕和MBA学位考试(学位办举行)不同:前者为学历教育,毕业后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后者为非学历教育,毕业后颁发学位证书。

可参考:http://kaoyan.cer.net/article/20050428/3136104.shtml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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