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对个人有没有影响

2024-05-06 05:35

1. 劳动仲裁对个人有没有影响

申请劳动仲裁不会对个人造成不利影响,仲裁后不记入个人档案。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仲裁对个人有没有影响

2. 劳动仲裁对个人影响大吗

劳动仲裁对个人没有影响。首先,必须明确,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合法、合理依据,如果属于正常维权。1、从法律意义上讲,任何公民都有拿起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对于合法的维权,不但不应当打击,更应当鼓励和褒扬;2、从社会伦理上讲,作为员工,针对其在职场上受到的欺负据理力争,说明该员工懂得争取,而不是逆来顺受,用人单位对于这种员工,应当予以欢迎;3、从经济学角度讲,当事人还没有参加工作,就害怕会对以后子虚乌有的所谓影响而放弃一桩很有意义很有价值的权利主张,是错误的,得不偿失;4、从个人情感上讲,当事人的问题属于个人评价的问题,如果属于正常维权,不但会得到当事人是个聪明、敢作敢当等的肯定评价,还会因此受到正派企业的青睐。
一、刑事和解的条件是什么
(一)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必须有直接被害人
直接被害人是指“作为犯罪行为现实威胁或直接侵害的对象的自然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对象”。直接被害人从理论上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或者威胁的被害人自己,另一类是前者的监护人或者继承人。
被害人作为刑事和解协议的一方当事人,若欠缺直接的受害者,则无法与加害人就经济赔偿达成一致,作为刑事和解制度践行前提和基础的刑事和解协议,若刑事和解协议不存,刑事和解焉附?刑事和解作为修复受损的具体社会关系的一项制度,在没有直接被害人的情况下,所谓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就无法确定,亦何来修复之说?
(二)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侵犯的法益必须为个人法益
这个是法学理论界地普遍观点。额而言之,法益就是法律保护利益,而犯罪其本质上就是侵害这种被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所谓的个人法益乃是与个体直接相关的各类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任何法益侵害都应当‘还原’为个人法益而加以保护,与之厉害关系最密切的莫过于被害人”,因此,作为受到侵害的个体,最有资格在受到侵害的个人法益的指引下“指出我们应该什么,以及决定我们将要怎么做”。
(三)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必须是轻罪案件,即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轻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系数较小。作为犯罪构成的一个内在因素,人身危险性能够考量犯罪人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人身危险性:
从量上来讲,人身危险性是将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强弱程度.
从质上来讲,人身危险性是再次实施犯罪的性质及给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
因此,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有无和强弱对于案件能够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这也是为什么只有人身危险性较小的轻罪案件方可适用刑事和解的缘由之一。
二、对外企劳务派遣用工的建议
首先,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将降低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降低其对企业的忠诚度,由此可能增加员工队伍管理上的难度,甚至面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以及业务上的风险,不仅达不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反而可能给企业造成更大损失。
其次,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不利于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技术素质。在职业培训上,很难期望劳务派遣单位对分散在各个工作场地,大量不同技能、不同文化程度和不同岗位需求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而从外企的角度来讲,也不愿意对不属于自己的员工增加投入以提高其劳动技能,因而劳务派遣很可能成为外企的一种短视行为,不利于外企的长足发展。即便外企愿意为劳务派遣工投入培训成本,但是由于双方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外企并不享有作为用人单位所应具有的部分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 劳动仲裁对个人有哪些影响

对今后无任何影响。仲裁过后,不会留下任何记录。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劳动纠纷应该去哪办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的规定而言,双方出现了劳动纠纷,可以先去劳动仲裁委去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裁决的出来的15日内,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的审判,法院会出判决书,在判决书出来的时候,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最好双方能够自主协商解决,解决纠纷。
二、工伤公司不赔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以报警吗
工伤公司不赔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可以报警,但是不会发生很大的作用。工伤应当属于民事案件,即使报警处理,警察也只会让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警察不会作出实质性的处理,协商不成的,会让当事人去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工伤纠纷作出判决。
三、没签合同的劳务纠纷怎么解决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
2、未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纷,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有关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3、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对个人有哪些影响

4. 劳动仲裁对个人有什么影响吗

没有影响。首先,必须明确,你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合法、合理依据,如果属于正常维权。
第一,从法律意义上讲,任何公民都有拿起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对于合法的维权,不但不应当打击,更应当鼓励和褒扬。
第二,从社会伦理上讲,作为员工,针对其在职场上受到的欺负据理力争,说明该员工懂得争取、有个性,而不是逆来顺受,用人单位对于这种员工,应当予以欢迎。第三,从经济学角度讲,你都还没有参加工作,就害怕会对以后子虚乌有的所谓影响而放弃一桩很有意义很有价值的权利主张,是错误的,得不偿失。第四,从个人情感上讲,你的问题属于个人评价的问题,如果属于正常维权,不但会得到你这个人是个聪明人、厉害、敢作敢当的肯定评价,还会因此受到正派企业的青睐。
一、挑衅在法律上的定义什么
法律上没有对挑衅这个词的明确解释。
当然,法律也不可能赋予被挑衅者伤害挑衅者的权利。好比一个人骂你,你没有权利打他。挑衅对于其产生的刑事案件的量刑没有太大影响。但具体也要看其行为和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如:挑衅者平时问题就很多,打架斗殴,出事后群众不但不同情,反而拍手称快的。对社会产生正面影响的。这一类情况有可能在具体处罚上从轻处理。但这类情况和仅仅一次的挑衅行为关系不大。
挑衅指借端生事,企图引起冲突或战争。
面临他人的挑衅的处理方法如下:
1、人们对于被伤害,尤其是被亲人或爱人的伤害,其恨与痛苦的情感代谢,是一定需要花时间,蓄积能量才可以的。
2、可以远离或不理伤害过你的人。尽可能地把自己的精力,投放在自己的兴趣与目标上。当成就了自己的事情或事业,你慢慢会发现,原来那个伤害你的人,在你的生活中早已变得不重要。如果说的再高大一点,则是去原谅伤害过你的人,等于是解放自己。因为你若始终活在受害的痛苦中,你实际是在拿别人的恶行惩罚自己。能真正原谅伤害过你的人,是你要变得强大。
面对别人的挑衅,没有变得办法,只能让自己强大起来,别人怼你就勇敢的怼回去,让别人知道你不是好欺负的。世上大多数人都是欺软怕硬,自己表现得太软弱了就会让人欺负。但是当自己变勇敢了,他们就可能心生畏惧。
二、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5. 劳动仲裁对个人的影响有哪些

对今后无任何影响。仲裁过后,不会留下任何记录。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劳动纠纷可以找哪个部门
劳动纠纷找以下部门解决: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投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纠纷处理途径有: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二、公司能查到员工以前的劳动仲裁记录吗
公司能查到员工以前的劳动仲裁记录。如果你和前公司打劳动争议仲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调解了,或者没有调解裁决了,但双方并没有起诉到法院,这种情况下,新公司一般是查不到的。按照最高院的规定,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等是要上网的,社会上所有人,包括新公司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
原则上只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对劳动仲裁记录进行查阅、复印,新用人单位查不到。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三、直营转加盟员工怎么赔偿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对个人的影响有哪些

6. 劳动仲裁对个人的影响是什么

劳动仲裁对个人一般没有负面影响。
劳动仲裁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之一,劳动者工作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在申请后对当事人有没有影响。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同时,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其次,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之一,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会让用人单位不敢侵犯且更加重视劳动者,并不会有其他负面影响。所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公益;劳动仲裁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是不存在任何的不良影响,劳动仲裁应该及时的申请,这样可以尽早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7. 劳动仲裁对个人的影响是如何的

劳动仲裁对个人的影响
1、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之一,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会让用人单位不敢侵犯你,更加重视你,不会有其它负面影响,所以,大胆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公益吧;
3、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需要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
(1)至
(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
(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仲裁对个人的影响是如何的

8. 劳动仲裁对个人有影响吗

1、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会让用人单位不敢侵犯你,更加重视你,不会有其它负面影响,所以,大胆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公益吧。
一、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之前,劳动仲裁是要收费的,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受理费收费标准为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之后,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以前,劳动仲裁收费大多按照标的收取,很多劳动者因为交不起劳动仲裁费而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劳动争议仲裁的收费已经成为有些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障碍,我国出台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今,劳动仲裁委员会早已不收取仲裁费,如果你与让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请申请劳动仲裁。除劳动仲裁外的其他仲裁要收费。申请劳动仲裁,如要请律师,那得要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二、劳动纠纷的一般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般遇到劳动纠纷,建议先跟对方进行私下协商,争取用最高效率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或者其他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投诉还是没有达到维权效果的,可以再进一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也可以单方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一种维权方式,都要先把相关证据保管好,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被劳动仲裁的个人会有什么影响
劳动仲裁对个人的影响1、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之一,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