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音乐学院招生规则是什么?

2024-05-05 00:41

1. 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音乐学院招生规则是什么?

招生录取规则
1. 首都师范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 以内。录取时,首都师范大学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 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投档考生须满足首都师范大学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 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4. 对达到首都师范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5.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首都师范大学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 分。投档后,首都师范大学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首都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 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同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 在内蒙古自治区,首都师范大学普通类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9. 在江苏省,首都师范大学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选测等级要求为AB。

10. 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及首都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录取。

11.2020 年凡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涉及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类别的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方可按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具体情况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执行。

12.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只录取参加首都师范大学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中注明文理统一排队录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13. 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2)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 分(满分150 分)(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在湖南实行的非平行组)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首都师范大学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 美术统考成绩÷ 美术统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首都师范大学将依次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首都师范大学按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5)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6)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4. 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录音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4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6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 师范,京籍单列) 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海南省考生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采用标准分。

15. 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达到210 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 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 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音乐学院招生规则是什么?

2.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院招生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在音乐教育、作曲、指挥、钢琴、声乐、中西器乐、录音艺术、舞蹈等方向招收本科生。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从1986年开始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同时,陆续开设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教师进修班、研究生主要课程班、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师硕士班、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自2004年开始,在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科技三个方向招收博士生。

3. 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招生录取规则
1. 首都师范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 以内。录取时,首都师范大学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 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投档考生须满足首都师范大学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 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4. 对达到首都师范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5.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首都师范大学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 分。投档后,首都师范大学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首都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 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同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 在内蒙古自治区,首都师范大学普通类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9. 在江苏省,首都师范大学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选测等级要求为AB。

10. 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及首都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录取。

11.2020 年凡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涉及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类别的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方可按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具体情况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执行。

12.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只录取参加首都师范大学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中注明文理统一排队录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13. 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2)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 分(满分150 分)(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在湖南实行的非平行组)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首都师范大学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 美术统考成绩÷ 美术统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首都师范大学将依次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首都师范大学按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5)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6)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4. 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录音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4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6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 师范,京籍单列) 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海南省考生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采用标准分。

15. 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达到210 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 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 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4.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院专业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设有7个系,分别为:音乐教育系 、理论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 、器乐系、音乐科技系 、舞蹈系 。学院拥有能够适应现代化教学、科研和演出需要的先进设施和设备,其中一些居于国内领先水平。

5.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类研究生

这个专业好考,音乐科技专业好考,科目有专业课和文化课,考理论的话不用考声乐钢琴。
截至2021年4月,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1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下设31个院系和2个教研部。
各类学生总数31559人,其中,全日制贯通培养生195人,专科生40人,本科生11245人,硕士研究生6691人,博士研究生851人,外国留学生2155人。有教职工2505人,专任教师1642名。

学校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规范、质量一流、校风朴实、教风务实、学风扎实的示范性精品学校”的办学思想,充分发挥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学校尽力打造的宏志班已经成为享誉河洛大地的办学品牌。
“育人为本,特色办学,持续发展,教研立校”,校风是“文明、求实、拼搏、进取”,教风是“敬业、爱岗、求索、爱生”,学风是“刻苦、勤奋、尊师、守纪”。叫响一个“敢”字,在弘扬拼搏精神中建功业;突出一个“实”字,在常规教学上下功夫;抓住一个“严”字,在班级管理上用气力;围绕一个“能”字,在强化“双基”训练中出成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类研究生

6.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院系设置

 下设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指挥三个专业,主要培养音乐创作、理论研究与指挥人才,并担负其他各系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学术状况:以作曲与作曲理论研究为学术背景,以综合大学的人文科学环境为依托,以中国当代音乐创作研究与实践为园地,突出中国当代音乐创作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特色,并积极参与中国当代音乐创作实践。多年来,出版、发表了一批著作、作品、论文,获国际、国内学术成果奖多项,编写出版了《和声学》、《复调》、《视唱练耳》、《作曲基础教程》等教材。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队伍骨干分别担任了北京音乐家协会、中国音协创作委员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创作委员会、中国电影音乐学会、中国电子音乐学会等学术组织的负责工作。该专业自2004年开始招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博士生。系主任: 张大龙 教授系副主任:周雪石 教授 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既有音乐学专业特长,又具有适应大、中、小学教学能力的音乐教育专门人才。该系还根据综合大学的特点,研究如何提高非音乐专业学生的艺术修养与音乐素质,并为他们提供音乐副修与选修课程。学术状况:音乐学院在基础音乐教育和高师音乐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方面,起步较早,梯队整齐,学术成果颇丰。一批全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为本学科积累的深厚学术成果,长期以来发挥着重要影响,一直居于国内领先地位。目前,该系学术带头人担任了中国音乐教育研究会、全国高师理论作曲学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委员会体艺学科评审组、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音乐学科)、音乐教育学学会等学术组织的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队伍还主持或参与了“国家基础教育艺术(音乐)课程标准研制与实验”、“国民素质教育中的音乐审美”、“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音乐教师培养国际比较研究”等对当代中国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的国家级课题,在国内外发表了大量专业论文及评论,出版了大量教材和专著,在音乐教育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该专业自2004年开始招收音乐教育专业博士生。系主任:郑莉 教授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钢琴系是一个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学科研成果的团结奋进的集体。无论从课程结构、师资队伍、学术研究,还是人才培养等方面,钢琴系始终站在全国高等师范院校钢琴教育专业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前列。该系钢琴课被评为“2004年度国家精品课程”。钢琴系拥有一支老中青教师相结合、结构合理、勤于探索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以黄瑂莹、唐重庆为代表的,在全国高师钢琴界具有广泛影响的教授4名、副教授7名、讲师4名。其中硕士生导师6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5名。经过几代钢琴教师的不懈努力,确立了“以钢琴技巧课为基础,以即兴配弹课为核心,以钢琴史论课程为理论指导”的高师钢琴教学体系。该体系在全国高师钢琴教育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钢琴系教师担负着全院师范、非师范本科班、研究生及学位班学生的教学任务,为首都的音乐教育事业输送了大批的优秀人才。近十几年来,钢琴系教师出版和发表的专著、教材和论文百余部(篇),录制教学示范光盘约数百张;举办钢琴独奏、伴奏音乐会百余场。钢琴系还积极扩大对外交流,每年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演奏家、教育家到学院讲课并演出,使钢琴系在严格规范的教学传统基础上,开阔教学思路,扩展经典教材、吸收先进的教学方法。钢琴系于1994及2004年成功举办了两次“全国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研讨会”,对全国高师钢琴教学改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1996年创建了“北京音乐家协会钢琴基础教育学会”,举办了四届“北京市钢琴音乐节”;1992年至今共举办了七届“北京市希望杯青少年儿童钢琴比赛”;为首都钢琴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系主任:马小红 教授副系主任:毕雪春 副教授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声乐系在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方面具有较深厚的基础,在声乐教学方面占有独特优势,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两方面均为首都和全国培养出大量优秀人才。声乐系具有一支成熟的师资队伍,现有副教授六名,讲师四名,助教一名,先后有三名教师到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家进行学者访问和学习交流。同时,由国内外著名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也给与声乐专业强有力的支持。我系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专家讲座、公开课、音乐会和学术交流活动,声乐基础课程的现代多媒体网络教学也颇具特色。我们培养的学生具有扎实的演唱技能,较完善的知识结构,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充分显示了声乐系的教学实力与实践成果。2001年以来,根据音乐学科发展规律和社会需求,我们重新整合、全面规划专业方向,增设了声乐表演的培养方向,更充分的提高了办学效能,更高的提升了办学档次。我系教师在声乐表演和科研方面均取得了丰硕成果,音乐会演唱达到较高水平,长期活跃在首都及全国的艺术实践舞台上;在各类型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大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了多本教材、专著、VCD。声乐系今后将为培养具有扎实的演唱技能、规范的教学能力和强烈的创新意识的综合性人才做出新的探索。系主任:王吉乐 副教授系副主任:石广军副教授 音乐学院器乐系在人才培养、艺术实践、科学研究方面具有雄厚的基础。通过严格的教学和训练,器乐系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高水平的器乐表演和教学人才。目前开设的器乐主要课程包括民族弦乐、管乐、弹拨乐,西洋弦乐、管乐、手风琴,以及打击乐等。此外,还开设各种组合的重奏课、室内乐课和乐队排练课程。器乐系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所有教师都经常活跃在各类文艺表演舞台上,有些教师还举办过高水平的独奏、重奏音乐会,或参与乐队排练和演出。一些教师曾出访过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家进行访问演出和学术交流,受到广泛好评。一些教师曾获得过国家和省市级的奖项。器乐系教师始终为培养高水平的人才而努力,他们培养的许多学生曾经参加了国内、国际的器乐比赛,并多次获得过包括国际高水平器乐比赛的大奖。系主任:孟维平 副教授系副主任:王超慧 副教授 下设舞蹈、音乐剧二个专业,主要培养舞蹈与音乐戏剧方面的表演人才,并担负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形体与表演课程的教学。学术状况:以舞蹈创编理论为依托,在创作、教学和科研中不断探索新的教学理念与实践方法,注重艺术实践和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学术带头人及学术梯队长期活跃在各大媒体舞蹈创作及各类综艺晚会舞蹈创作第一线,曾参加新加坡国庆大典大型艺术表演、澳大利亚墨尔本艺术宫大型歌舞晚会、美国旧金山灯文化节大型宫廷艺术表演、新西兰国家电视台大型综艺晚会、中央电视台主题晚会等国内外综艺活动和节目的策划和编创活动。该系教师创作的舞蹈作品“天山原色”、“竹影”、“彝风”、“瓷韵”等均在全国和北京市的多项舞蹈比赛中获奖。系主任:田培培 教授系副主任:刘华 副教授 音乐科技系创立于2003年,下设录音艺术、音乐心理与治疗、数字化音乐制作、音乐传媒与管理、计算机网络音乐与游戏音乐制作、乐器制作测评、音乐著作权管理等音乐科技相关专业方向。主要培养适应音乐艺术与科技发展相结合的音乐科技方面的专门人才,并担负其他各系音乐现代教育技术与多媒体技术课程的教学。学术状况:该专业自2004年开始招收博士生,这在我国具有开创性意义。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术梯队主要成员都是我国最早的一批从70年代后期就进入这一领域学者,并有海外多年研究实践经验的音乐科技两栖人才,通过多年来的研究,已产生较有影响的学术成果。担任并完成了国家教育科学“九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多媒体电脑在音乐教育中的开发与应用》。《键盘和声学的CAT系统设计与实现》的研究成果获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二等奖,出版了《电脑音乐学习之路系列光盘》等音像教材,及数字化现代音乐教育系列教程,发表的研究成果涉及电子音乐、多媒体音乐、远程音乐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数字化音乐教育等领域。该系还建有先进的数字化音乐实验室系列和校外多个教学实验实习基地,与国际发达国家建立广泛的学术合作和教授特聘客座交流计划。系主任:尹铁良 教授副系主任:宋璐璐 副教授 实验室主任:王雨桑 博士

7.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 招文科生还是招理科生?

一般情况下文理都招,各年可能有所差异。
以2015为例:
音乐学院在福建、陕西两省的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以及舞蹈学专业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只招收理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对待。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1.2015年凡组织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舞蹈、录音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音乐学院在福建、陕西两省的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以及舞蹈学专业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只招收理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对待。

  5.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统一按音乐学录取。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以上两个专业方向在志愿一栏只填写音乐学。

  6.考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7.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确定专业。

  8.各专业录取方法:

  ① 音乐学(师范)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 舞蹈学专业:同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

  ④ 录音艺术专业: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9.对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 招文科生还是招理科生?

8.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类研究生

这个专业好考,音乐科技专业好考,科目有专业课和文化课,考理论的话不用考声乐钢琴。
截至2021年4月,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1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下设31个院系和2个教研部。
各类学生总数31559人,其中,全日制贯通培养生195人,专科生40人,本科生11245人,硕士研究生6691人,博士研究生851人,外国留学生2155人。有教职工2505人,专任教师1642名。

学校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规范、质量一流、校风朴实、教风务实、学风扎实的示范性精品学校”的办学思想,充分发挥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学校尽力打造的宏志班已经成为享誉河洛大地的办学品牌。
“育人为本,特色办学,持续发展,教研立校”,校风是“文明、求实、拼搏、进取”,教风是“敬业、爱岗、求索、爱生”,学风是“刻苦、勤奋、尊师、守纪”。叫响一个“敢”字,在弘扬拼搏精神中建功业;突出一个“实”字,在常规教学上下功夫;抓住一个“严”字,在班级管理上用气力;围绕一个“能”字,在强化“双基”训练中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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