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垃圾费收取标准

2024-05-20 06:29

1. 2017垃圾费收取标准

各个地方的规定和政策以及时间的不同,垃圾费收取标准自然就不同,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政府。以下可以参考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的是征收办法:
《2017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第五条,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市财政部门通过预算统筹安排。市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垃圾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第七条 居民的垃圾处理费以户为单位缴纳,单位的垃圾处理费由单位统一缴纳,具体计征方式和征收标准,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市财政按照规定程序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八条 垃圾处理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征收:
(一)城镇居民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卫部门直接收取或者委托燃气、供水企业代收;
(二)经营性纳税主体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卫部门委托地税部门代收;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团体等单位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卫部门直接收取或者委托其他单位代收。
第九条 市环卫部门委托其他单位代收垃圾处理费的,应当由市财政部门核定代收手续费,并从垃圾处理费支出预算中列支。

扩展资料:《2017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的,由市环卫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单位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工作中,存在擅自变更收费范围、标准,截留、挪用垃圾处理费、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行为的,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问责、处分。
参考资料: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百度百科

2017垃圾费收取标准

2. 生活垃圾费收费标准

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主要是以户或人数为计量单位来收取一定额度的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和水、电、燃气等一起计算,按照居民消耗的水、电或燃气多少来作为计算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依据;第二种是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处理费,由居民自治组织或者物业管理机构实施。
一、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垃圾处理费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      (一)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元/人.月或180元/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2.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a、日产垃圾量吨(含吨)以下,每月30元;      b、日产垃圾量吨(含吨),每月60元;      c、日产垃圾量吨(含吨),每月120元;      d、日产垃圾量吨(含吨),每月180元。      3.商铺元/月.平方米;餐饮业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吨。自清自运的车辆必须符合《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60元/吨。焚烧发电厂的处置费收费标准90元/吨。      6.粪便属于生活垃圾,粪便清掏清运处置费180元/吨。      7.建筑垃圾(单位、居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150元/吨。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程序申报另行制定。二、垃圾处理费的种类有哪些      垃圾处理费主要包含两种费用,分别是垃圾代运费和门前代扫费。      1.垃圾代运费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所产生的垃圾及居民装修住宅产生的垃圾,但自己无力运除,委托环卫作业单位代运所发生的费用。门前代扫费是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负责门前的清扫保洁责任,在自己无力清扫保洁,委托环卫作业单位代为清扫所发生的费用。      2.也就是说垃圾代运费和门前代扫费不是强制性的,如果业主可以自己清理的话,是可以不用交这笔钱的。但是这笔收费确实是存在的。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已经开始收取了。      3.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已经开始全面征收。当年,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4.但是各地的收费标准也都不一样。具体要以各地污染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三、与垃圾处理费有关的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规定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以以户或居民人数为单位收取。      综上可知,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以户或者居民人数为单位收取。而且已经开始垃圾处理费全面征收。垃圾处理费主要包含两种费用,分别是垃圾代运费和门前代扫费。但是各地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具体要以各地污染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3. 生活垃圾收费标准

1、生活用水户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费15元,当月用水6吨以下(不含6吨)的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2、混合用水户按照生活用水户标准收取;
3、小区居民用户,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户收费,收取后每户每月回拨3.5元给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保洁费用;
4、特困用户不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一)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鼓励各地制定促进垃圾协同处理的综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机肥等企业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双方协商定价。
(三)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四)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按照补偿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机构总量和结构、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总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定额、定量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调查,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在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流程监控,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处置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生活垃圾收费标准

4.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生活垃圾收费标准
1、生活用水户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费15元,当月用水6吨以下(不含6吨)的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2、混合用水户按照生活用水户标准收取;
3、小区居民用户,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户收费,收取后每户每月回拨3.5元给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保洁费用;
4、特困用户不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一)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鼓励各地制定促进垃圾协同处理的综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机肥等企业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双方协商定价。
(三)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四)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按照补偿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机构总量和结构、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总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定额、定量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调查,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在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流程监控,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处置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5.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6. 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垃圾处理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城居民10元每户每月,流动人口2.5元每人每月;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每人每月或180元每吨;3、商铺0.75元每月每平方米,餐饮业1.5元每月每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每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每吨;5、其他收费标准。垃圾处理费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垃圾处理市场利用垃圾生产木炭、焦油和煤气基本上是先分类、再进行回收、然后处理。处理方法为最常用的是填埋,但是效果很慢、占地还广、容易对地下水产生二次污染。还有就是焚烧,但对空气污染大、投资也大。【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7.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各地不同,不同的地点和类型的收费标准也是不同的。例如攀枝花:(一)生活垃圾1.居民住户(含暂住户):6元/户·月;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士兵除外)、学校(学生除外)、医院(医疗废弃物除外)、暂住人口:2元/人·月;3.生产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含独立对外经营的机动车停车场):(1)按垃圾量征收,90元/吨;(2)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①商业网点(商场、商店、修理店)100㎡(含100㎡)以下的0.9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②茶楼、美容、美发、娱乐业0.90元/㎡·月;③临时摊点、流动摊点1.00元/个·天;④宾馆、招待所、旅社1.50元/床·月;⑤集贸市场、餐饮业1.20元/㎡·月;⑥车站、港口、机场、停车场(点)200㎡(含200㎡)以下的0.9元/㎡·月,超过200㎡的0.30元/㎡·月;⑦洗车场、站、点1.00元/㎡·月;⑧生产企业100㎡(含100㎡)以下的0.6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以上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低于10㎡的按10㎡计算征收。4.自收自运生活垃圾的45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二)建筑垃圾和渣土:建筑垃圾和渣土50元/吨;自收自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的10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环保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东区、西区、仁和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
二、收费标准
(一)生活垃圾
1.居民住户(含暂住户):6元/户·月;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士兵除外)、学校(学生除外)、医院(医疗废弃物除外)、暂住人口:2元/人·月;
3.生产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含独立对外经营的机动车停车场):
(1)按垃圾量征收,90元/吨;
(2)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
①商业网点(商场、商店、修理店)100㎡(含100㎡)以下的0.9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
②茶楼、美容、美发、娱乐业0.90元/㎡·月;
③临时摊点、流动摊点1.00元/个·天;
④宾馆、招待所、旅社1.50元/床·月;
⑤集贸市场、餐饮业1.20元/㎡·月;
⑥车站、港口、机场、停车场(点)200㎡(含200㎡)以下的0.9元/㎡·月,超过200㎡的0.30元/㎡·月;
⑦洗车场、站、点1.00元/㎡·月;
⑧生产企业100㎡(含100㎡)以下的0.6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
以上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低于10㎡的按10㎡计算征收。
4.自收自运生活垃圾的45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
(二)建筑垃圾和渣土
建筑垃圾和渣土50元/吨;自收自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的10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8.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各地不同。
例如攀枝花:(一)生活垃圾1.居民住户(含暂住户):6元/户·月;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士兵除外)、学校(学生除外)、医院(医疗废弃物除外)、暂住人口:2元/人·月;3.生产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含独立对外经营的机动车停车场):(1)按垃圾量征收,90元/吨;(2)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①商业网点(商场、商店、修理店)100㎡(含100㎡)以下的0.9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②茶楼、美容、美发、娱乐业0.90元/㎡·月;③临时摊点、流动摊点1.00元/个·天;④宾馆、招待所、旅社1.50元/床·月;⑤集贸市场、餐饮业1.20元/㎡·月;⑥车站、港口、机场、停车场(点)200㎡(含200㎡)以下的0.9元/㎡·月,超过200㎡的0.30元/㎡·月;⑦洗车场、站、点1.00元/㎡·月;⑧生产企业100㎡(含100㎡)以下的0.6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以上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低于10㎡的按10㎡计算征收。4.自收自运生活垃圾的45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二)建筑垃圾和渣土:建筑垃圾和渣土50元/吨;自收自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的10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东区、西区、仁和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
二、收费标准(一)生活垃圾1.居民住户(含暂住户):6元/户·月;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士兵除外)、学校(学生除外)、医院(医疗废弃物除外)、暂住人口:2元/人·月;3.生产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含独立对外经营的机动车停车场):(1)按垃圾量征收,90元/吨;(2)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①商业网点(商场、商店、修理店)100㎡(含100㎡)以下的0.9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②茶楼、美容、美发、娱乐业0.90元/㎡·月;③临时摊点、流动摊点1.00元/个·天;④宾馆、招待所、旅社1.50元/床·月;⑤集贸市场、餐饮业1.20元/㎡·月;⑥车站、港口、机场、停车场(点)200㎡(含200㎡)以下的0.9元/㎡·月,超过200㎡的0.30元/㎡·月;⑦洗车场、站、点1.00元/㎡·月;⑧生产企业100㎡(含100㎡)以下的0.6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以上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低于10㎡的按10㎡计算征收。4.自收自运生活垃圾的45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二)建筑垃圾和渣土建筑垃圾和渣土50元/吨;自收自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的10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