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条约的概念

2024-04-30 11:04

1. 国际条约的概念

国际条约,是指国际法的首要渊源。

国际条约的概念

2. 国际金融法全文内容主要有哪些?

国际金融法全文内容主要有以下这
些:
国际金融法前沿问题的知识
、阅读、分析、评论
起草国际金融交易法律文件的能力
和技术
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规范

3. 国际货币金融法的第三节 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

国际融资是一种跨国的借贷活动,主要包括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租赁等形式。双方当事人都需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种国际融资协议都使用一些共同性的标准条款,主要包括: 是指在融资协议签订之前或之时,借款人向贷款人说明与融资协议有关的事实,并保证所作说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主要内容如下:1.对融资协议合法性的陈述与保证2.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的陈述与保证。实践中,贷款人往往要求借款人所作的陈述和保证不仅在签订协议时必须真实、完整,而且要求其时效及于整个协议的有效期,这就是所谓的“永久保证”。对借款人来说,永久保证是一项沉重的负担。往往要求贷款人采取比较灵活的态度,如对“非重大事项”免作永久保证,等等。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贷款人都要求在融资协议中规定某些先决条件,只有贷款人满足这些先决条件,贷款人才履行融资的义务,可分为两类:(一)涉及融资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先决条件指在借款人证实与融资协议有关的一切法律事项都已安排妥贴的情况下,该融资协议才能实际生效。在许多情况下,陈述和保证的内容就构成融资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二)涉及提供每一笔款项的先决条件在分期提供贷款情况下,借款人的有关状况可能会朝着不利于贷款人的方向变化。贷款人往往在融资协议中规定,在借款人提取每一笔资金之前,还必须满足各项先决条件: 是应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允诺在融资期间承担的一系列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主要包括:(一)消极担保条款(二)平等位次条款(三)财务约定条款(四)贷款用途条款(五)反对处置资产条款(六)保持主体同一条款 国际融资协议往往把借款人的各种违约行为一一加以列举,一旦发生协议范围内的违约事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按借款人违约处理。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一)实际违约指借款人违反融资协议本身的规定。(二)先期违约指借款人虽未实际违约,但从某些事件的征兆来看,借款人在融资协议届满时最终必将违约无疑。先期违约事件主要有以下几项:1.连锁违约;2.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3.抵押品毁损或贬值;4.借款人资产被征用或国有化;5.借款人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际融资协议在规定上述救济措施的同时,通常还应贷款人的要求,订入一项“累加救济条款”,此外,国际融资协议和一些国家的法律往往还规定所谓的“冲销救济”方式。实践中,借款人虽有轻微违约行为,但只要它的信用仍然良好,贷款人往往会放弃本来可以主张的救济权利,以免借款人陷入连锁的困境,通称为“放弃权利”,简称为“弃权”。 基本上可以分为信用担保和物权担保两大类:(一)信用担保己的资信向贷款人承作的还款保证,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形式;1.保证;2.备用信用证;3.意愿书。(二)物权担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国际融资的物权担保有动产担保和不动产担保之分,此外,在英美法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法律中,还存在“浮动设押”这一比较特殊的物权担保方式,它是指借款人以其现在的或将来的资产作为还款保证。需要指出的是,在国际融资中,债权担保可以作为融资协议的一部分,也可以做成独立的担保协议,但二者的法律效果是相同的。

国际货币金融法的第三节 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