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地址

2024-05-06 09:12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地址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180号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北校区)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南校区)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0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简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西依嵩山,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由原河南财经学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2010年3月合并组建而成,建校于1948年。 
截至2022年6月,学校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郑东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地址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地址

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西依嵩山,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特色高校之一,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建校于1948年。现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郑东校区3个校区。校园四季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注重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教育教学质量上乘,就业形势良好。是国家人才网毕业生求职信息注册全国就业推荐单位及河南省确立的“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财经政法类分市场”和“河南省高校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3.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地址

学校分两个校区,新校区在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京港澳高速立交桥西边500米左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西依嵩山,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优先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
学校建校于1948年。现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郑东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文献资源总量1102.6万册(种),其中纸质文献258.8万册、电子资源843.7万种。校园四季花木繁茂、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教学、科研等设施齐全,文化氛围浓厚,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66个本科专业,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系统科学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工程管理(含物流工程与管理)、体育、翻译、旅游管理、艺术等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航空货运出口通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统计思想与学科前沿》《外国法制史》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大学美育》慕课被“学习强国”中宣部和河南学习平台采用,全国400余所高校40余万学生选修,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走在全国高校前列。“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和“应用经济学”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学科(群)。有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城乡规划学等10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有中国古代文学、计算机应用技术2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地址

4.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办电话

河南省财经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0371-63846245。
郑州财经学院(Zhengzhou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直属会员单位。
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97年的郑州经济管理学校,2003年升格为高职院校,更名为郑州经贸职业学院;2014年5月升格为本科高校,更名为郑州财经学院。


历史沿革
1997年,郑州经济管理学校创建。
2003年,在郑州经济管理学校的基础上升格为高职院校,更名为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同年成立会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2004年,成立体育教研室。 
2005年,成立管理系。
2006年,成立土木工程学院和文传系,体育教研室更名为体育教学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郑州财经学院

5.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地址郑东校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0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优先立项建设单位、省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基地。现任党委书记杨宏志、校长司林胜。校训为“博洽通达、弘毅致远”。
截至2022年8月,学校共有郑东校区、文北校区和文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学科,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

有26个教学院系,66个本科专业;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2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有教职工2100余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地址郑东校区

6.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在哪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在郑州市龙子湖街道龙子湖东路。学校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郑东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文献资源总量1102.6万册(种),其中纸质文献258.8万册、电子资源843.7万种。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66个本科专业,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系统科学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创新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和省级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
以上内容参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简介

7.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在哪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在郑州市龙子湖街道龙子湖东路。学校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郑东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文献资源总量1102.6万册(种),其中纸质文献258.8万册、电子资源843.7万种。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66个本科专业,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系统科学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创新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和省级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
以上内容参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简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在哪

8.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代码10484。
  
     第五条办学地点:郑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学校设置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共8750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6770人,少数民族预科230人,专科计划1470人,专升本计划280人。本科计划中包括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100人,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76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合作举办,办学地点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校区)法学(检察方向、律师方向和文秘方向)本科计划200人。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专科计划面向部分省招生,艺术类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广西省和山西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以往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为基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按各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政策办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
  
     第十八条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的确定,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源使用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广西省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规则: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7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3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第二十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其中本科专业中普通文科类学费3400元/生?学年;理工类地理科学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统计学类专业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37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学年;会计学(ACCA方向)与会计学(CPACanada方向)缴费15400元/生?学年(其中学费3400元,培养费12000元);引进美国欧道明大学本科课程金融学、会计学、电子商务,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合作办学金融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引进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本科课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引进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本科课程金融数学,引进澳大利亚邦德大学本科课程法学、广播电视学(财经新闻方向)、工商管理,引进美国爱达荷州立大学本科课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引进印度班加罗尔大学本科课程软件工程13个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20000元/生,预科结束进入本科阶段按所录取专业标准收取学费。高职(专科)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学费3600元/生?学年;对外合作办学(与爱尔兰)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13600元/生?学年;软件学院各专业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200元不等。具体收费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取。本科生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每年先按专业收费标准预缴,毕业时根据所选修全部课程学分总数进行结算。
  
     第二十四条高招录取时对没有按照专业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期满达到了进入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的,在我校第二批次(考生所在省)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学习专业。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六条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获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获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http://www.huel.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huel.edu.cn
  
     电子邮箱:hncdzsb@huel.edu.cn
  
     微信公众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hncdzsb
  
     腾讯微博:http://t.qq.com/hncd-zsb
  
     招生咨询电话:0371-5555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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