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6 12:03

1. 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领取核名通知书 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 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 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 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变更完公司名称时,需要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也需要进行变更一下。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变更

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2. 总公司名称变更,分公司要做什么?

你好,总公司名称变更,分公司也得相应的进行相关变更。 总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分公司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记得采纳啊

3. 总公司名称变更后,分公司的证件需变更名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根据《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总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另外还要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这两个表格工商局有的。

总公司名称变更后,分公司的证件需变更名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4. 总公司变更名称分公司怎么办

法律分析: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名称确定时同样都 是经过工商部门核正的,因此总名称变更不一定就要变更分公司的名称,当然由于管理上的需要分公司变更名称也 是可以的,但是没有必然要变更的说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总公司变更名称分公司怎么办

法律分析: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名称确定时同样都 是经过工商部门核正的,因此总名称变更不一定就要变更分公司的名称,当然由于管理上的需要分公司变更名称也 是可以的,但是没有必然要变更的说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变更名称分公司怎么办

6. 总公司变更名称分公司怎么办

法律分析: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名称确定时同样都 是经过工商部门核正的,因此总名称变更不一定就要变更分公司的名称,当然由于管理上的需要分公司变更名称也 是可以的,但是没有必然要变更的说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 分公司变更名称流程

分公司对名称进变更的,应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并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变更名称流程

8. 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因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隶属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五、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一、公司可以在异地生产加工吗
公司可以在异地生产加工的。
异地办公也就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则必须在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税务登记。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要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分公司都是以独立核算形式成立。
本地营业执照到异地办理需提交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四)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五)相关许可证也须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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