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特点

2024-05-06 08:33

1.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特点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特点有以下四种:1、市场供求为基础:根据新的人民币汇率制度确定的汇率与当前的进出口贸易、通货膨胀水平、国内货币政策、资本的输出输入等经济状况密切相连,经济的变化情况会通过外汇供求的变化作用到外汇汇率上。2、有管理的汇率:我国的外汇市场是需要继续健全和完善的市场,政府必须用宏观调控措施来对市场的缺陷加以弥补,因而对人民币汇率进行必要的管理是必需的。主要体现在面:国家通对外汇市场进行监管、国家人民币汇率实施宏观调控、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必要的市场干预。 3、浮动的汇率:浮动的汇率制度就是一种具有适度弹性的汇率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现阶段,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5%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3%的幅度内浮动率稳定。 4、参考一篮子货币:一篮子货币,是指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赋予相应的权重,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扩展资料:一、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定义:1、人民币汇率制度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新的人民币汇率制度,以市场汇率作为人民币对其他国家货币的唯一价值标准,这使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供求状况成为决定人民币汇率的主要依据。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特点

2. 汇率的概念及汇率制度的概念

外汇汇率(Foreign Exchange Rate),是一个国家的货币折算成另一个国家货币的比率,或者说是用一国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
汇率也称汇价,在实际外汇交易业务中又称外汇行市(Foreign Exchange Quotation)。甲乙两国货币的汇率形式通常写成:甲货币/乙货币,例如美元兑日元汇率可写作USD/JPY。其中,斜线左边的称为基准货币,斜线右边的称为报价货币。
汇率制度(Exchange Rate System),又称汇率安排,是一国货币当局规定的有关汇率的确定、变动及调整等问题所作的一系列安排或规定。按照汇率变动的幅度,汇率制度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汇率制,另一种是浮动汇率制。

3. 汇率的种类有哪些

在外汇买卖中,跟据买卖立场的不同,交割期不同,汇兑方式不同,计算方不同,外汇管制的宽严不同,外汇资金的性质不同和交易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各种
不同的汇率。
1、根据买卖立场不同,汇率可分为买价和卖价。
2、根据汇兑方式不同,分为电汇汇率,信汇汇率,票汇汇率和现钞汇率;电汇汇率是电报汇款使用的汇率。由于电报付款迅速,所占外汇买卖比重很大,电汇汇率就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基本汇率。
3、根据交割期的不同,可分为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即期汇率是即期外汇买卖
使用的汇率,电汇汇率即是即期汇率。远期汇率是远期外汇买卖所使用的汇率,是一种预约性质的汇率。
4、根据计算方法不同,可分为基准汇率,套汇汇率和套算汇率。
5、根据外汇管制的宽严不同,可分为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
6、根据外汇资金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贸易汇率和金融汇率。
7、根据交易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开市价和收盘价。开市价即当天开市后*次报价,而收市价是指当天*后一笔交易的交易价格。
一、汇率的作用以及影响
物价
从进口消费品和原材料来看,汇率的下降要引起进口商品在国内的价格上涨。至于它对物价总指数影响的程度则取决于进口商品和原材料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反之,▲其他条件不变,进口品的价格有可能降低,至于它对物价总指数影响的程度则取决于进口商品和原材料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资本流动
短期资本流动常常受到汇率的较大影响。当存在本币对外贬值的趋势下,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就不愿意持有以本币计值的各种金融资产,并会将其转兑成外汇,发生资本外流现象。同时,由于纷纷转兑外汇,加剧外汇供不应求,会促使本币汇率进一步下跌。反之,当存在本币对外升值的趋势下,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就力求持有的以本币计值的各种金融资产,并引发资本内流。同时,由于外汇纷纷转兑本币,外汇供过于求,会促使本币汇率进一步上升。
进出口
一般来说,本币汇率降低,即本币对外的比值贬低,能起到促进出口、抑制进口的作用;若本币汇率上升,即本币对外的比值上升,则有利于进口,不利于出口。

汇率的种类有哪些

4. 汇率制度的制度分类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早期,成员国很难找到一个与其国际收支均衡相一致的平价,以及伴随货币危机而来的对平价的重新调整,人们由此开始了对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的持久争论。传统上的汇率制度分类是两分法: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或弹性汇率),这也是最简单的汇率制度分类。但固定或浮动的程度是很难掌握的,在固定汇率或浮动汇率之间还存在众多的中间汇率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有两种方法运用于事实上的汇率制度分类:一种方法是通过官方储备和利率的变化来分析中央银行的干预行为(Popper,1994);另外一种方法是通过检验汇率平价的变化,来对汇率政策的结果进行经验性分析 (Frankel,1993)。日以后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法,除了RR分类以外,一直是这两种分类方法的应用和延伸。汇率制度分类最根本的问题是基于何种汇率进行分类。现有文献对汇率制度分类的归纳,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基于事实上(de facto)的分类;另一种是基于各国所公开宣称的法定上(de jure)的分类。由于这两种分类都是基于官方汇率的分类,所以这一归纳存在着局限性,还应进一步扩展。从经济学最核心的一个命题一市场调节还是国家干预——出发,最根本的出发点应该是基于市场汇率还是基于官方汇率来进行分类。 (一)IMF的分类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IMF把汇率制度简单地分为钉住汇率制度和其它;而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IMF则不断地细化汇率制度分类。IMF原来对各成员国汇率制度的分类,主要依据的是各成员国所公开宣称的汇率制度;但纯粹依赖各成员国所宣称的汇率制度的分类,具有事实做法和官方宣称经常不符的局限性。IMF在1997年和1999年分别对基于官方宣称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法进行了修正,其1999年的分类是:(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主要有美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2)货币局汇率;(3)传统的钉住汇率;(4)有波幅的钉住汇率;(5)爬行钉住汇率;(6)有波幅的爬行钉住汇率;(7)管理浮动汇率;(8)完全浮动汇率。IMF(2006)强调,它的分类体系是基于各成员国真实的、事实上的安排;这一安排已被IMF所认可,而不同于各成员国官方宣称的安排。这一分类方案的基础是汇率弹性(flexibility)的程度,以及各种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对汇率变化路径的承诺。引人注目的是,IMF从2001年开始将汇率制度分类与货币政策框架联系在一起,即在对各成员国进行汇率制度分类的同时,也对其货币政策框架进行分类。IMF认为,不同汇率制度的划分还有助于评价汇率制度选择对于货币政策独立性程度的含意。该分类体系通过展示各成员国在不同货币政策框架下的汇率制度安排以及使用这两个分类标准,从而使得分类方案更具透明性,以此表明不同的汇率制度可以和同一货币政策框架相容。据此,IMF对其分类作了较小调整,例如其2005年的分类是:(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41个成员),主要有美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2)货币局安排汇率(7个成员);(3)其他传统的固定钉住安排(42个成员);(4)水平带内钉住汇率(5个成员);(5)爬行钉住汇率(5个成员);(6)爬行带内浮动汇率(1个成员);(7)不事先公布干预方式的管理浮动制(52个成员);(8)独立浮动汇率(34个成员)。如果将上述汇率制度划分为硬钉住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那么硬钉住制包括(1)和(2),中间汇率制包括(3)至(6),浮动汇率制包括(7)和(8)。按照IMF 的分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间汇率制度的比重在不断缩减,并不断向硬钉住和浮动集聚。但是,中间汇率制度仍然没有消失,如在2005年,中间汇率制度在IMF所有成员国中的比重为28.4%,无法证明“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二)Ghosh、Guide、Ostry和Wolf的分类(GGOW分类)  Ghosh等人(1997)认为,事实分类和法定分类各有优缺点,他们试图将两种分类方法综合在一起。但实际上,他们主要采用的还是基于IMF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所公开宣称的法定分类,其宏观经济数据也主要来源于IMF的数据库。GGOW分类有两种:一种是三分法,即钉住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另一种是更加细致的九分法,即钉住汇率制包括钉住单一货币、钉住SDR、其它公开的一篮子钉住和秘密的一篮子钉住,中间汇率制包括货币合作体系汇率、无分类的浮动汇率和预定范围内的浮动汇率,浮动汇率制包括无预定范围内的浮动汇率和纯粹浮动汇率。Ghosh等人并没有对各国汇率制度进行具体分类,其主要目的是检验汇率制度与宏观经济表现之间的关系。(三)Frankel的分类 Frankel(1999)认为,汇率制度是一个连续统一体,由最具刚性的到最具弹性的汇率安排依次是:货币联盟汇率(包括美元化汇率)、货币局汇率、“真实固定”的汇率、可调整的钉住汇率、爬行钉住汇率、一篮子钉住汇率、目标区或目标带汇率、管理浮动汇率和自由浮动汇率。随后,Frankel(2003)又对汇率制度分类作了调整和细化,按照通常的三分法。由最具弹性的到最具刚性的汇率安排依次是:(1)浮动汇率,包括自由浮动汇率和管理浮动汇率两类;(2)中间制度汇率,包括目标区或目标带汇率(细分为Bergsten-Williamson目标区和Krugmen-ERM目标区两种)、爬行钉住(细分为指数化的钉住和预先申明的爬行)、一篮子钉住和可调整的钉住四类;(3)严格固定,包括货币局汇率、美元化汇率(或欧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三类。Frankel认为,中间制度和浮动的分界线在于中央银行的外汇干预是否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中央银行虽然偶尔干预外汇市场,但并没有声明任何目标的国家应当归类为浮动。严格固定和中间制度的分界线在于对固定汇率是否有一个制度性承诺;若有的话,就是严格固定。但是,Frankel的分类只是对IMF分类的一 种修正和理论描述,并没有自己分类的详细标准,更没有据此对各国的汇率制度进行具体分类。按照Frankel的看法, “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 (或“中空论”) 和世界上的货币会越来越少的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Frankel认为,世界货币池类似于马尔可夫静态平衡过程,独立的货币总是会被创造、消失或在汇率制度之间转换,但池子里的货币大体保持稳定。(四)Levy-Yeyati Sturzenegger的分类(LYS分类)  Levy-Yeyafi和Sturzenegger(2003,2005)的分类是基于事实上的分类,它与IMF早期的基于各国所公开宣称的法定上的分类不同。三个分类变量是:(1)名义汇率的变动率;(2)汇率变化的变动率;(3)国际储备的变动率。分类的依据是:在固定汇率制下,国际储备应该有较大变化,以减少名义汇率的变动性;而弹性汇率制则以名义汇率的持续变动和相对稳定的国际储备为特征。因此,这三个变量的组合足以决定各个国家的汇率制度归属。LYS分类使用聚类分析方法,计算了1974~2000年向IMF报告的所有183个国家的数据,因此避免了研究者选取分类变量时的随意性。LYS分类有两个:一个是四分法,即浮动汇率、肮脏浮动汇率、爬行钉住汇率和钉住汇率;另一个是三分法,即浮动汇率、中间汇率制和[[硬钉住汇率]]。LYS分类和IMF分类高度一致,大约2/3的观测值是相同的。LYS分类发现了几个事实:(1)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20年间,固定汇率制的数量确实在下降;但在20世纪90年代,相比较IMF的分类而言,固定汇率制却相对稳定。他们把这一现象叫作“隐蔽钉住” (hidden pegs)或“害怕钉住”。在他们的研究中,公开报告中采取中间汇率制度或弹性汇率制度而实际上采取钉住汇率制度的国家比例,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 15%上升至90年代的40%。但“害怕浮动”和“隐蔽钉住”是不同的,前者是指想要浮动,但为了通货膨胀目标制和金融稳定性而将浮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后者是指想要钉住,但为了使投机性冲击的成本更高而允许一定程度的汇率波动。许多使用汇率作为名义锚的国家,特别是小型开放经济体,为了避免投机性冲击所带来的汇率制度的脆弱性,倾向于回避对汇率水平的公开承诺。(2)传统的或爬行的钉住等中间汇率变得越来越少,从而证实了“中空论”(Eichengreen,1994)或“两极论” (Fiseher,2001)的存在。怛是,“中空论”对于非新兴市场非工业化国家是不成立的,这表明了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开放对于经济发展是必须的。(3)“事实”上的浮动,其汇率的变化率很小。那些宣称浮动的国家,为了稳定汇率而经常性地使用很多的干预措施,从而证实了“害怕浮动”的存在,而且“害怕浮动”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就已是普遍现象(Calvo和Reinhart,2000)。2291个分类观测值的分布情况,并与 IMF的分类作了比较。从表中可以看出,工业化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浮动汇率制,而非工业化国家更倾向于使用中间和固定汇率制;31.8%的工业化国家是固定汇率制,而非工业化国家的这个比例是48.1%。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总的来说支持了“两极论”的观点。相比较其他分类,LYS分类有如下进展:(1)通过聚类数据的识别,使分类方法更具客观性:(2)权衡了分类结果和政策变量的关系;(3)为今后的进一步经验分析提供了综合数据库;(4)对汇率制度做出了实际的评估;(5)通过两轮的分类步骤,可以辨别不同汇率制度所面临的冲击强度,从而克服了无关性假设带来的偏差,特别是汇率制度对其他变量的影响只有在较高变动率水平上才显著这样的假设。但是,由于LYS分类是基于日历年度的,所以在汇率制度发生变化或货币贬值的年度,就不是很可靠了。另外,许多观察值的分类也是值得怀疑的,甚至有6%的观测值是无法分类的,例如中国和印度的汇率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就有许多年份是不能确定的。(五)Reinhart和Rogoff的分类(RR分类)  无论是基于法定的汇率制度分类还是基于事实的汇率制度分类,都是仅仅依赖于官方汇率的分类。Reinhart和Rogoff(2004)认为,复汇率制不但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期间还是之后。都是广泛存在的。他们使用了 1946~2001年153个国家由市场决定的平行汇率的月度数据(以五年为计算期限),对汇率制度进行了分类。RR分类在方法上有两个创新:第一个创新是首次采用了平行和双重市场汇率的数据。这些市场不但在发展中国家,而且在一些发达国家也是相当重要的。Reinhart和Rogoff认为,在大部分复汇率或双重汇率经济体中,双重汇率或平行汇率相比较官方汇率而言,不仅是更好的货币政策的风向标,而且是最具经济意义的汇率。因此,RR分类的主要依据是由市场决定的汇率,而不是官方汇率。第二个创新是发展了各国详细的汇率制度安排和相关因素(例如汇率管制和货币改革)的历史年表,并通过使用一套描述性统计学方法,区分了官方宣称的法定汇率和实践中的事实汇率之间的差别。RR分类把这种分类命名为自然分类,并把汇率制度划分为14种类型(如果把超级浮动作为一种独立的类别,则有15种),同时把这14种类型再归纳为五大类,这样就可与IMF的分类作比较。RR分类最有特色的分类是增加了自由跌落,其数据来源与其他分类方法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Pick货币年鉴”、Pick黑市年鉴”、“世界货币报告 ”、IMF和各国央行的数据。从RR的自然分类可以看到,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1974~1990年和1991~2001年两个阶段具有两个发展趋势:(1)自由跌落在汇率制度中都是重要的种类,在前一阶段占12%、后一阶段占13%。对于20世纪90年代的转型国家而言,40%的国家是属于自由跌落的。(2)与官方汇率的世界货币史相比较,汇率制度向弹性汇率制聚集。有限的弹性——在自然分类中主要是实际爬行钉住——变得更加重要,而在官方汇率分类体系 (指IMF分类)中是微不足道的。在过去的1991~2001年间,钉住制是最为重要的,其次就是有限的弹性。另一个令人吃惊的差异是自由浮动的重要性在下降。在1991~2001年间,按照官方汇率分类,30%多的国家属于自由浮动;而按照自然分类,只有不到10%的国家属于自由浮动。这进一步证明了“ 害怕浮动”的存在。实际上,自由跌落的国家要多于自由浮动的国家。另外可以看出,无论考不考虑自由跌落,RR分类并不支持“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自然分类与官方汇率分类有很大的差异,两者的相关系数有0.42,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分类上分歧巨大。这充分说明了在发展中国家平行市场的普遍性。RR分类还得出了一个与通常想像大不相同的结论: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前和瓦解后,汇率制度的变化很小,这说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对汇率制度的影响不大。RR分类的最大优点是克服了分类者的主观判断,并且对汇率制度的细微差别做了区别。特别重要的是,它对历史事实做了一个详细的梳理,纵横结合,较为科学合理。(六)Courdert和Dubert的分类(CD分类)  Courdert和Dubert(2004)的分类发展了事实分类方法,提出了区分事实汇率制度的统计方法,并将汇率制度分为浮动汇率、管理浮动汇率、爬行钉住汇率和钉住汇率四种类型。如果按照三分法,中间汇率制度包括管理浮动和爬行钉住。其分类的依据和LYS分类相似,主要考虑了名义汇率和官方储备的变动率,并通过四个分类步骤,检验了数据的序贯性。在CD分类中,浮动汇率的国家比IMF和LYS分类要少得多,这进一步证明了“害怕浮动”的存在。同时,CD分类还证实了亚洲国家的货币普遍钉住美元,几乎65%的汇率制度是钉住或是爬行钉住美元的。与RR分类不同,CD分类使用的是季度数据,所以能够观察到汇率制度的年内变化,并将时间序列数据处理为不同的分布情形,在一定的自由度下检验原假设是否成立。CD分类结果与RR分类很相近。这一分类的特点是区分了爬行钉住和管理浮动,并确认了贬值的存在。(七)Dubas、Lee和Mark的分类(DLM分类)  DLM分类是基于有效汇率的事实上的分类。Dubas、Lee和Mark(2005)的创新点就在于将有效汇率的变动率作为分类的决定因素,而以往的文献强调的是相对于锚定货币的双边汇率变化。他们提出了三个理由:(1)一些保持硬钉住的国家,其有效汇率比双边汇率更不稳定,例如阿根廷;(2)那些与锚定货币国双边贸易额较小的国家,双边货币汇率的变动是无关紧要的;(3)在各国中央银行日益分散它们的主要以美元标价的储备资产时(例如韩国),评价汇率稳定性的多边方法是有用的。根据他们的计算,在172个可获得数据的国家中,有92个国家的有效汇率变动率大于双边汇率变动率,其中有12个是OECD的成员国。从汇率制度的发展来看,在20世纪70年代,固定汇率的比例有减少的趋势,但在80年代和90年代却保持稳定,并一直在各种汇率制度中占最大比重。相比较LYS或IMF分类,有效汇率分类与RR 自然分类的一致性较高;LYS或IMF分类与有效汇率变动性不相关。基于Ghosh等人的法定分类,DLM分类按逐渐增强的汇率稳定性将汇率制度分为6 种:(1)独立浮动;(2)管理浮动汇率;(3)按照既定指标的调整;(4)合作安排;(5)有限弹性;(6)货币钉住。如果按照通常的三分法, (1)和(2)属于浮动汇率, (3)和(4)属于中间汇率, (5)和(6)属于固定汇率。按照这一分类,不同组别的分类结果显示,非工业化国家采用的汇率制度中。比率较高的是有限弹性和合作安排;而工业化国家则是合作安排和有限弹性。没有发生危机的汇率制度中,有限弹性和合作安排的比率较高;而独立浮动和管理浮动下,危机发生的比率较高。 以上汇率制度的分类都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或共同点:首先,基本上都承认浮动汇率、中间汇率和硬钉住三种基本汇率制度的划分,这在学术界和政策界都取得了共识,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汇率制度分类的可比性。其次,各种汇率制度分类均充分证明了“害怕浮动”现象的存在。再者,基本上都朝着事实分类的方向收敛,至少是考虑到了汇率制度上“做的”(Deeds)和“说的” (Words)的差异性。然而,不同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具体有以下四点。1 各种汇率制度分类的相关性较低。RR分类与DLM分类的相关度最高(0.527),RR分类与IMF分类的相关度最低(0.184),这说明现有的各种分类方法存在很大的差异性。2 CD分类与IMF和LYS分类由于在方法上和考察样本范围上的差异,所以分类结果也有所不同。3 IMF分类,由于主要是基于各国的官方声明,因此与其他分类方法相比高估了纯粹浮动的比例(因为有“害怕浮动”的广泛存在)。4 IMF和LYS分类都没有考虑到货币贬值或自由跌落的特殊情形。当这两种情况发生时,往往伴随着激烈的经济衰退。总的来说,IMF分类、RR分类和LYS分类是迄今为止最为详尽的汇率制度分类;RR分类还兼具事实分类的优点,故已有一些经验性研究均采用了RR分类结果。DLM分类对大国的汇率制度研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因为大国的贸易伙伴的多样化程度要比小国复杂得多。考虑多边汇率而不仅仅是与主要货币的双边汇率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有效汇率的概念需要进一步拓展。 DLM分类使用的权重是商品贸易地理分布的比例,然而在当今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特别是国际资本市场日益一体化的今天,计算有效汇率也应包括服务贸易和资本流动地理分布的权重。由“做的”和“说的”不同而导致的法定分类的缺陷之外,现有汇率制度分类还存在着如下一些缺陷。1、 没有共同的、核心的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相互之间可比性较差。哪些核心因素决定汇率制度的变化,这应该是汇率制度分类理论的基础;但由于汇率决定理论还不成熟。汇率制度分类方法还有待发展和创新。2、主要是运用统计学方法进行事后分类,而统计检验的一个弱点是:哪怕是自由浮动的汇率,如果它反映了经济的基本面,其变动率也有可能较低;而钉住汇率如果脱离了经济的基本面,也难免会频繁变动。甚至出现自由跌落或贬值。同时,国际储备不仅仅是一种外汇干预资产,还是一种支付手段,与汇率制度的关系有可能是间接的,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更为明显。因此,以汇率或国际储备的变动率作为统计分类的标准难免会出现偏差。3、 现有分类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即都只是考虑了名义汇率而不是实际汇率;如果是考虑实际汇率的话,结论可能又会不一样。汇率对市场的影响对市场的影响主要受到两个方面因素决定,一是汇改带来的汇率调整空间,二则是汇改带来的资产增值收益。就汇改的空间而言,人行的发言人强调此次在2005年汇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汇率不进行一次性重估调整,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这实际上就是给渐进式推进的汇改定调,也间接提示汇率的浮动空间不会太大。实际上,这也非常符合如今国际国内经济复苏进度缓慢,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环境的客观现实。在汇率调整空间不大的背景下,又恰逢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资产价格调整,人民币资产价格的波动风险甚至大于汇改带来的收益,因此总体资产增值收益也不大。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次汇改对市场的直接影响有限,更多体现在短期心理层面,不会对市场产生明显的中期影响。总之,汇率制度分类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今还没有形成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客观性标准和分类方法。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各种分类方法既需要取长补短,还取决于汇率决定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5. 一国如何选择合适的汇率制度

中国金融战略:2020夏斌 述了汇率制度选择的本质意义,以及更多地从实证角度叙述了不同的汇率制度与危机的关系。那么,一国如何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汇率制度?首先应该指出的是,一国汇率制度的选择不同于国际汇率体系的选择。相对国际经济体系而言最优的汇率制度,并不总是适合某国某个经济发展阶段的需要,即并不一定是最优的。但是要确定一国较合适的汇率制度,不得不考虑其所处的国际环境,包括国际货币体系所处的发展阶段、国际汇率制度、调节机制、资本流动甚至不同的政治体制等因素。同时,如前所述,既然在当今国际货币体系中,固定、浮动汇率制度都不能完全避免危机的冲击,那么在一国汇率制度的选择中,具体如何选择,或者说,应注意些什么? (一)寻找最优货币区实际上,只要允许国际间的交易,则两个市场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相互作用,即不论采取何种汇率制度,经济周期的相互传递不可避免,只是传递的方式不同而已。传递的程度取决于各经济体的特征(以不同的弹性表现,大国与小国又有明显的区别),由此,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有效性也不尽相同。换句话说,选择何种汇率制度,只是在选择与外部国家之间经济周期的传递方式而已。著名经济学家蒙代尔在《资本流动和国家相对大小》一文中,在一个世界的模型分析中,证实了在固定和浮动汇率制度下(资本自由流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本国和世界的影响。证明在固定汇率下,货币政策的效果并没有完全丧失,而是传递到了国外;在浮动汇率下,财政政策的效果并没有丧失,而是传递到了世界其他地区。 (二)大国、小国与发达、发展中国家的不同选择一国的经济特征,首先是大国与小国的区别。汇率作为国家之间的货币比率,当一个国家没有对外经济联系时,汇率就没有意义,这时任何汇率制度都没有区别。因此,汇率制度的选择必然是基于一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存在一定的经济联系基础之上的。同样,这个时候所谓的大国、小国,也与一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密切相关。在闭关锁国(或严格控制与世界的经济联系)的情况下,即使是像中国一样的大国,在这里也不能认为是一个大国。因为在这种情形下,中国经济的波动对世界无足轻重,世界经济的波动对中国来说也是微不足道。因此,这里的大国、小国,既与一国的经济规模、经济的多样性有关,也与一国对外开放程度、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有关。汇率制度的选择,对于大国和小国,具有不同的意义。以上的讨论都以小国为基础,即本国的宏观政策、经济行为不会对世界经济、货币环境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对于像美国、欧盟,甚至进入21世纪后的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其一举一动都将对世界经济带来影响。类似于完全竞争的模型已不能提供足够的分析线索,这些大国对汇率制度的选择结果,需要进一步考虑其与世界之间的互动。(三)资本账户管制是对汇率制度的一种补充以上分析,原则上是建立在资本账户开放的基础之上的。实际经济生活中,一国可以通过资本账户管理这种“计划经济”手段,来调节两个国家货币、金融市场的融合程度,并从数量管理上作为汇率这一价格机制的一种补充。或者说,资本账户管制规定了两国在哪些金融市场将相互融合,哪些市场将相互分割(或不完全分割),从而规定了汇率波动所反映的市场范围。资本账户的管制状况,是一国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影响着最优货币区的选择。 (四)固定汇率制度与浮动汇率制度谁主沉浮历史上,单个国家的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的表现是不一样的,而且,不同时期不同的国际货币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浮动汇率制度,也表现出不同的特性。影响汇率制度的最终表现,不仅仅是汇率制度本身的差别,它还与政治环境、国际资本流动有关,与国内的经济表现、宏观调控目标、监管措施甚至金融微观结构有关。说到底,汇率制度是从属于一个国家的货币制度,其作用发挥的优劣结果也是整个货币体系与经济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单纯从一国汇率制度判断其最后结果的优劣,并没有明确的答案。更重要的是,国际汇率制度的演变本身,相当程度上只是国际政治环境、资本流动,特别是经济全球化演进和国家间竞争的一个反映。由于存在网络效应,在汇率制度具体形式的选择上具有历史的偶然性,但需要解决的矛盾却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五)中间汇率制度是对固定和浮动汇率制度的扬弃现实世界中存在的汇率,除了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之外,还存在大量介于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之间的各种中间汇率制度。中间汇率制度本质上是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的一种组合,在某种条件下使用所钉住国家的货币政策,在其他条件下则允许本国采取较为灵活的汇率制度。巴里·艾肯格林(1994)、奥伯斯费尔德和罗格夫 (1995)等依据资本高度流动使得汇率承诺变得日益脆弱分析,提出了“两极论”或“中间空洞论”汇率制度假说。“两极论”认为,一个国家的汇率制度要么是固定汇率,要么是浮动汇率,没有中间汇率可以选择。如奥伯斯费尔德和罗格夫认为,“形成和保持信誉已变得越来越困难,甚至像欧洲货币体系(EMS)那样的宽幅汇率目标区也面临投机攻击,因而浮动汇率与共同货币之间的中间汇率制度不再是合意的。” (六)不能忽视汇率制度转换过程本身的重要性最后想指出的是,汇率制度选择是否合理,有否风险,不仅仅是被选的汇率制度本身,还涉及到从被选前的汇率制度向被选汇率制度这一转换过程本身。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汇率制度频繁变动(见表4-9)。1975~1999年各国汇率制度变动次数合计高达310次之多。其中,退出次数最多的就是单一货币钉住制度,而同时转换到这一制度的为39次;进入合计次数最多的就是任意干预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达107次,而同时转换出这一制度的为82次。从每种汇率制度实际采用的时间看,严格钉住制度的久期最长,均值为14.9年,中值为23年;单一货币钉住和货币篮子钉住的久期次之,均值为9~10年,中值为6~8年;浮动汇率制度的久期最短,均值为4~6年,中值为2~4年。这表明,一是汇率制度转换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没有任何一种汇率制度会一劳永逸。当决定汇率制度的主导因素发生变化时,原有的汇率制度必然重新面临选择。即汇率制度的选择不是一个静态问题,而是一个动态转换过程,具有历史阶段性。起码这一从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来的国际汇率体系历史性特征,即使因美国2008年引致了全球危机,但全球都在探索国际体系重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这一历史性特征仍不会消失。二是一国汇率制度往往不是一次性转换到位,而是需要多次的反复和转轨。

一国如何选择合适的汇率制度

6. 一国如何选择合适的汇率制度

那么,一国如何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汇率制度?首先应该指出的是,一国汇率制度的选择不同于国际汇率体系的选择。相对国际经济体系而言最优的汇率制度,并不总是适合某国某个经济发展阶段的需要,即并不一定是最优的。但是要确定一国较合适的汇率制度,不得不考虑其所处的国际环境,包括国际货币体系所处的发展阶段、国际汇率制度、调节机制、资本流动甚至不同的政治体制等因素。同时,如前所述,既然在当今国际货币体系中,固定、浮动汇率制度都不能完全避免危机的冲击,那么在一国汇率制度的选择中,具体如何选择,或者说,应注意些什么? (一)寻找最优货币区实际上,只要允许国际间的交易,则两个市场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相互作用,即不论采取何种汇率制度,经济周期的相互传递不可避免,只是传递的方式不同而已。传递的程度取决于各经济体的特征(以不同的弹性表现,大国与小国又有明显的区别),由此,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有效性也不尽相同。换句话说,选择何种汇率制度,只是在选择与外部国家之间经济周期的传递方式而已。著名经济学家蒙代尔在《资本流动和国家相对大小》一文中,在一个世界的模型分析中,证实了在固定和浮动汇率制度下(资本自由流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本国和世界的影响。证明在固定汇率下,货币政策的效果并没有完全丧失,而是传递到了国外;在浮动汇率下,财政政策的效果并没有丧失,而是传递到了世界其他地区。 (二)大国、小国与发达、发展中国家的不同选择一国的经济特征,首先是大国与小国的区别。汇率作为国家之间的货币比率,当一个国家没有对外经济联系时,汇率就没有意义,这时任何汇率制度都没有区别。因此,汇率制度的选择必然是基于一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存在一定的经济联系基础之上的。同样,这个时候所谓的大国、小国,也与一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密切相关。在闭关锁国(或严格控制与世界的经济联系)的情况下,即使是像中国一样的大国,在这里也不能认为是一个大国。因为在这种情形下,中国经济的波动对世界无足轻重,世界经济的波动对中国来说也是微不足道。因此,这里的大国、小国,既与一国的经济规模、经济的多样性有关,也与一国对外开放程度、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有关。汇率制度的选择,对于大国和小国,具有不同的意义。以上的讨论都以小国为基础,即本国的宏观政策、经济行为不会对世界经济、货币环境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对于像美国、欧盟,甚至进入21世纪后的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其一举一动都将对世界经济带来影响。类似于完全竞争的模型已不能提供足够的分析线索,这些大国对汇率制度的选择结果,需要进一步考虑其与世界之间的互动。(三)资本账户管制是对汇率制度的一种补充以上分析,原则上是建立在资本账户开放的基础之上的。实际经济生活中,一国可以通过资本账户管理这种“计划经济”手段,来调节两个国家货币、金融市场的融合程度,并从数量管理上作为汇率这一价格机制的一种补充。或者说,资本账户管制规定了两国在哪些金融市场将相互融合,哪些市场将相互分割(或不完全分割),从而规定了汇率波动所反映的市场范围。资本账户的管制状况,是一国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影响着最优货币区的选择。 (四)固定汇率制度与浮动汇率制度谁主沉浮历史上,单个国家的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的表现是不一样的,而且,不同时期不同的国际货币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浮动汇率制度,也表现出不同的特性。影响汇率制度的最终表现,不仅仅是汇率制度本身的差别,它还与政治环境、国际资本流动有关,与国内的经济表现、宏观调控目标、监管措施甚至金融微观结构有关。说到底,汇率制度是从属于一个国家的货币制度,其作用发挥的优劣结果也是整个货币体系与经济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单纯从一国汇率制度判断其最后结果的优劣,并没有明确的答案。更重要的是,国际汇率制度的演变本身,相当程度上只是国际政治环境、资本流动,特别是经济全球化演进和国家间竞争的一个反映。由于存在网络效应,在汇率制度具体形式的选择上具有历史的偶然性,但需要解决的矛盾却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五)中间汇率制度是对固定和浮动汇率制度的扬弃现实世界中存在的汇率,除了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之外,还存在大量介于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之间的各种中间汇率制度。中间汇率制度本质上是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的一种组合,在某种条件下使用所钉住国家的货币政策,在其他条件下则允许本国采取较为灵活的汇率制度。巴里·艾肯格林(1994)、奥伯斯费尔德和罗格夫 (1995)等依据资本高度流动使得汇率承诺变得日益脆弱分析,提出了“两极论”或“中间空洞论”汇率制度假说。“两极论”认为,一个国家的汇率制度要么是固定汇率,要么是浮动汇率,没有中间汇率可以选择。如奥伯斯费尔德和罗格夫认为,“形成和保持信誉已变得越来越困难,甚至像欧洲货币体系(EMS)那样的宽幅汇率目标区也面临投机攻击,因而浮动汇率与共同货币之间的中间汇率制度不再是合意的。” (六)不能忽视汇率制度转换过程本身的重要性最后想指出的是,汇率制度选择是否合理,有否风险,不仅仅是被选的汇率制度本身,还涉及到从被选前的汇率制度向被选汇率制度这一转换过程本身。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汇率制度频繁变动(见表4-9)。1975~1999年各国汇率制度变动次数合计高达310次之多。其中,退出次数最多的就是单一货币钉住制度,而同时转换到这一制度的为39次;进入合计次数最多的就是任意干预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达107次,而同时转换出这一制度的为82次。从每种汇率制度实际采用的时间看,严格钉住制度的久期最长,均值为14.9年,中值为23年;单一货币钉住和货币篮子钉住的久期次之,均值为9~10年,中值为6~8年;浮动汇率制度的久期最短,均值为4~6年,中值为2~4年。这表明,一是汇率制度转换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没有任何一种汇率制度会一劳永逸。当决定汇率制度的主导因素发生变化时,原有的汇率制度必然重新面临选择。即汇率制度的选择不是一个静态问题,而是一个动态转换过程,具有历史阶段性。起码这一从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来的国际汇率体系历史性特征,即使因美国2008年引致了全球危机,但全球都在探索国际体系重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这一历史性特征仍不会消失。二是一国汇率制度往往不是一次性转换到位,而是需要多次的反复和转轨。

7. 我国现行的汇率制度是什么?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本次汇率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汇率调控的方式。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参照一篮子货币、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来进行浮动。这里的"一篮子货币",是指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赋予相应的权重,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篮子内的货币构成,将综合考虑在我国对外贸易、外债、外商直接投资等外经贸活动占较大比重的主要国家、地区及其货币。参考一篮子表明外币之间的汇率变化会影响人民币汇率,但参考一篮子货币不等于盯住一篮子货币,它还需要将市场供求关系作为另一重要依据,据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动汇率。这将有利于增加汇率弹性,抑制单边投机,维护多边汇. 
二是中间价的确定和日浮动区间。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现阶段,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3%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3%的幅度内浮动率稳定。 
三是起始汇率的调整。2005年7月21日19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作为次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交易的中间价,外汇指定银行可自此时起调整对客户的挂牌汇价。这是一次性地小幅升值2%,并不是指人民币汇率第一步调整2%,事后还会有进一步的调整。因为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币汇率水平在数量上的增减。这一调整幅度主要是根据我国贸易顺差程度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来确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国内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适应能力。

我国现行的汇率制度是什么?

8. 我国当前的汇率制度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