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股东变更条件是什么

2024-05-16 12:41

1. 外商独资企业股东变更条件是什么

(1)股权转让后,中外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权转让价必须以公司净资产值(所有者权益)为标准计算,股权转让价不得低于转让份额所占公司净资产值的90%。
(3)已质押的股权须先解除质押才可转让。
(4)公司的新股东是境外(包含港、澳、台等地区)的公司/企业的,境外(包含港、澳、台等地区)公司/企业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一般不得含有中国大陆自然人,若是境外(含港、澳、台等地区)的公司/企业的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含中国大陆自然人的,须出具外汇管理局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许可批准证明才可办理。
一、外资公司股东变更审批机构
(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型的项目(不包括外资并购、商业分销、跟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需上级部门或是其他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区经促局审批。
(2)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项目(不含外资并购、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省级部门或其他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区经促局初审,再上报市商务局审批。
(3)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外资并购项目,特殊商品商业分销项目,以及商务部委托、授权审批的项目,由区、市商务部门初审,再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以上限制类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商务部批准的项目,由地方商务部门初审,再上报商务部审批。
二、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外商独资企业股东变更条件是什么

2. 外商独资企业增加外企法人股东出资需要哪些资料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十条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3.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可否变更

外资公司股权能转让,但是有以下规定
(一)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则明确规定,股东一方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这一规定不仅针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投资者的股权转让,当然也针对外国投资者对其股权的转让。
(二)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与法律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资收购国内企业股权必须经过核准一样,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资股权的转让也要经过原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
(三)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四)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外商投资者的出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的规定出资,否则,其股权则会受到相应的限制。按照《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在外商出资到位之前,外商投资者不得将其未交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进行质押;质押后未经出质投资者和企业其他投资者的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五)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国家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外资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意味着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设立外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
(六)外资股权不得部分转让给境内个人(若全部转让,因转让后不再是外资企业,所以不受此限)
外资股权部分转让时,除了要满足上述第5条的规定以外,还不得将股权转让给中国公民个人。合资企业法和合作企业法均规定不允许公民个人与外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七)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根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是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情况下,其外资股权在公司成立三年内不得转让,并且其后的转让也要经过原政府审批部门的核准。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可否变更

4. 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变更后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受理后10个工作日领取。
(三)质监局受理、换照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四)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受理、换证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书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一、独资企业法人交哪些税
独资企业法人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合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长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一般需要5-10个工作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文件,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变更事项,换发营业执照。

5. 已经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能否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个人?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公司法里都有的。
1、如果股东是一个老外的,那恭喜你,你就变成一人内资企业了。
2、如果股东是一个老外,一个中国人的话,那你就变成有股东会的内资企业了。
3、如果股东是2个老外,一个中国人的话,其中的一个老外把股权装让了,那你就是中外合资企业;如果2个老外都把股权转让给你的话,你就变成内资企业了。
4、以此类推

已经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能否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个人?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