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市场是指

2024-05-16 11:56

1. 公债市场是指

   
  公债市场是指在证券市场中进行的公债交易。公债市场是证券市场的组成部分,证券市场是有价证券进行交易的场所。政府通过证券市场来发行和买卖公债,就意味着公债进入了交易过程。
  公债市场的存在对于债券的发行和营运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增强政府债券的流动性,能为社会闲置资金提供良好的投资场所,是中央银行进行金隐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公债市场按照公债交易的层次或阶段可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公债市场是指

2. 公债市场的公债市场的内容

公债市场通常由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和流通市场(二级市场)组成。公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的。一级市场是二级市场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具备了一定规模和质量的发行市场,二级市场的交易才有可能进行。同时,二级市场又能促进一级市场的发展,二级市场为一级市场所发行的债券提供了变现的场所,从而增强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有利于新债券的发行。

3. 公债市场的介绍

公债市场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政府债券以及人们对既发债券进行转让、买卖和交易的场所。

公债市场的介绍

4. 什么是公债?它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公债是指:政府为解决账户透支的问题而采取的借债。
公债的基本功能如下:
1、从财政角度看,公债是财政收入的补充形式,是弥补赤字、解决财政困难的有效手段,是筹集建设资金的较好方法。
2、调节积累与消费,促进两者比例关系合理化。
公债采用信用的方式,只是获得了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没有改变资金的所有权,适当发行公债,可以使二者的比例关系趋于正常。
3、调节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4、调节金融市场、维持经济稳定。
公债是一种金融资产、一种有价证券,公债市场可以成为间接调节金融市场的政策工具。
5、调节社会总需求,促进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平衡。

政府可向社会的企业、事业机构及个人借债,向中央银行借债,也可向国外借债。
所以可以将公债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举借的债,是指国家或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的方式,向国内外取得的债务。
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政府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债

5. 国债市场的功能

国债市场一般具有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实现国债的发行和偿还如前所述,国家可以采取固定收益出售方式和公募拍卖方式在国债市场的交易中完成发行和偿还国债的任务。二是调节社会资金的运行在国债市场中,国债承销机构和国债认购者以及国债持有者与证券经纪人从事的直接交易。国债持有者和国债认购者从事的间接交易,都是社会资金的再分配过程,最终使资金需要者和国债需要者得到满足,使社会资金的配置趋向合理。若政府直接参与国债交易活动,以一定的价格售出或收回国债,就可以发挥诱导资金流向和活跃证券交易市场的作用。

国债市场的功能

6. 国债市场的功能

众所周知,国债和税收同为财政政策最重要的两项工具,而且,国债作为一项特殊宏观政策,还具有很强的金融功能。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国债市场的宏观金融功能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国债市场有助子形成市场基准利率。
 2.国债市场是货币政策公开市场业务有效实施的重要依托,具有联结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功能。
3.国债市场具有联结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功能。
4.国债市场有助于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提高。

7. 债券市场有什么功能

  (1)融资功能。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使资金从资金剩余者流向资金需求者,为资金不足者筹集资金的功能。与股票市场一样,债券市场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一个直接融资的渠道。我国政府和企业先后发行多批债券,为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和支持国家的许多重点建设项目筹集了大量的资金。2002年,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发行超过9000亿元,支持了多项国家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2)资金流动导向的功能。效益好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较受投资者的欢迎,因而发行时利率低、筹资成本小;相反,效益差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风险相对较大,受投资者欢迎的程度较低,筹资成本较大。因此,通过债券市场,资金得以向优势企业集中,从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3)宏观调控功能。一国中央银行作为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部门,主要依靠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和利率等政策工具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其中,公开市场业务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国债等有价证券或发行央行票据,从而调节货币的供应量,实现间接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经济过热、需要减少货币供应量时,中央银行卖出债券或发行央行票据收回金融机构或公众持有的一部分货币,从而控制经济的过热运行;当经济萧条需要增加货币供应量时,中央银行便买入债券,增加货币的投放。
  (4)提供市场基准利率。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运行规律来看,在比较健全的金融市场上,有资格成为基准利率的只能是那些信誉高、流通性强的金融产品的利率,而国债利率一般被视为无风险资产的利率,被用来为其他资产和衍生工具进行净价的基准。而只有一个高流动性的、开放的、价格发现机制成熟的国债市场才能提供一个有意义的市场基准利率。
  (5)防范金融风险。一个较为完备的债券市场可以有效地降低一国金融系统的风险。一个高流动性的、开放的国债市场不仅提供了市场基准利率,同时也是本币国际化的重要支撑。金融债的发行也可以极大地补充银行的附属资本,尤其是次级债券的发行使得银行不仅获得了中长期资金来源,并且在股东之外还增加了债权人的约束,有利于银行的稳健经营。债券市场上投资者的行为高度市场化,企业债务的不履行将迅速导致债权人"用脚投票",使得企业无度融资的冲动受到有效遏制。在债券融资的背景下,公司债一旦出现债务不履行,会迅速导致公司在投资人群体中的名誉损失,并且通过债市信息披露会使广大社会公众掌握公司的信誉,使这种惩罚自动扩散到整个社会。

  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个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可以为全社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低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债券的收益率曲线是社会经济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准,因此债券市场也是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可以说,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构成了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基础。

债券市场有什么功能

8. 国债市场的构成

国债市场按照国债交易的层次或阶段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二是国债流通市场。国债发行市场指国债发行场所,又称国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国债交易的初始环节。一般是政府与证券承销机构如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经纪人之间的交易,通常由证券承销机构一次全部买下发行的国债。国债流通市场又称国债二级市场,是国债交易的第二阶段。一般是国债承销机构与认购者之间的交易,也包括国债持有者与政府或国债认购者之间的交易。它又分证券交易所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类。证券交易所交易指在指定的交易所营业厅从事的交易,不在交易所营业厅从事的交易即为场外交易。 我国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之初,主要采取行政摊派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向认购人(主要是企业和居民个人)出售国债,带有半摊派的性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国债发行市场始于1991年。该年4月,财政部第一次组织了国债承销团,有70多家国债中介机构参加了国债承销。1993年建立了一级自营商制度,当时有19家金融机构参加,承销了1993年第三期记账式国债。所谓一级自营商,是指具备一定的条件并由财政部认定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可以直接向财政部承销和投标竞销国债,并通过开展分销、零售业务,促进国债发行,维护国债发行市场顺畅运转。1994年,在以前改革的基础上,国债发行着重于品种多样化,推出了半年和一年期短期国债和不上市的储蓄国债。1996年开始采取招标发行方式,通过竞价确定国债价格,市场化程度大为提高。例如:对贴现国债采取价格招标,对附息国债采取收益率招标,对已确定利率和发行条件的无记名国债采取划款期招标。同时,推出了3个月、6个月、1年、3年、7年和10年等7个不同期限的国债品种,其中3个月、7年和10年国债是新品种,3个月国债是目前最短期国债,7年和10年则是目前最长期国债,又是附息国债,在国债品种与期限结构上开始同国际接轨。我国国债发行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其基本结构是:以差额招标方式向国债一级承销商出售可上市国债;以承销方式向承销商,如商业银行和财政部门所属国债经营机构,销售不上市的储蓄国债(凭证式国债);以定向招募方式向社会保障机构和保险公司出售定向国债。这种发行市场结构,是一种多种发行方式配搭使用,适应我国当前实际的一种发行市场结构。 我国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到1988年的7年期间,还没有国债二级市场。债券在一定期限终止了持券人的购买力,使持券人感到不方便。因此,解决居民手中债券的变现问题,就成为当务之急。1985年曾经搞过一个贴现办法,但是实行起来效果并不好,因而建立国债流通市场是既方便居民,又防止购买力膨胀的重要途径。我国从1988年开始,首先允许7个城市随后又批准了54个城市进行国库券流通转让的试点工作。允许1985年和1986年的国库券上市,试点地区的财政部门和银行部门设立了证券公司参与流通转让工作。试点主要是在证券中介机构进行,因而中国国债流通市场始于场外交易。1991年又进一步扩大了国债流通市场的开放范围,允许全国400个地区市一级以上的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同时,国债承销的成功,证券机构迅速增加,这些都促进了场外市场交易活跃起来。时至1993年,场外交易量累计达450亿元,大于当时的场内交易量。但是,由于场外交易的先天弱点:管理不规范,信誉差,拖欠现象严重,容易出现清算与交割危机;场外市场统一性差,地区牌价差价大,买卖差价大;不少场外市场有行无,流动性差,等等。这些因素导致场外市场交易不断萎缩,至 1996年场外市场交易量的比重已不足10%。与此同时,场内交易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自身优势却获得稳步发展。目前场内交易主要集中在四家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武汉国债交易中心(1992建立,专营国债转让)、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中心。由于这些场所的管理相对规范,信誉良好,市场统一性强,因而保证了场内交易量的稳州增长,至1996年已占整个国债交易总量的 90 %以上。当前中国国债流通市场的结构已形成以场内交易为主、以证券经营网点的场外交易为辅的基本格局,基本上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我国自1991年兴起国债回购市场。所谓国债回购,是指国债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承诺在约定期限后以约定购回同笔国债的交额动。如果交易程序相反,则称国债逆回购。国债回购是在国债交易形式下的一种融券兼融资活动,具有金融衍生工具的性质。国债回购为国债持有者、投资者提供融资,是投资者获得短期资金的主要渠道,也为公开市场操作提供工具。因而国债回购业务对国债市场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国债回购市场的不规范,也会产生负作用。如买空卖空现象严重,回购业务无实际债券作保证,回购资金来源混乱以及资金使用不当等,都会冲击金融秩序。我国1995年曾对国债回购市场进行整顿,整顿后国债回购市场逐步走向正轨。为了有序地发展国债市场,首先,要巩固和发展交易所内的回购市场;其次,要建立规范的场内回购市场,建立统一托管清算体系,杜绝买空卖空,打击市场分割;最后,中央银行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使国债回购成为公开市场操作的有效工具。我国于1992年10月还曾一度推出国翩货市场。所谓期货交易是相对现货交易而言,其特点是买卖双方债券所有权的转让和货款的交割时间分割开来,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不是立即付款和交付债券,只是到了约定的交割时间才进行买方付款,卖方交付债券。期货合同有四个要素:约定的时间、约定的价格、约定的国债品种、约定的交易数量,其约定办品种即为期货交易的标的国债。国债期货是国债现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具有独特的功能:一是显示和引导国债价格或国债行市。国债期货市场是买卖双方经过公开竞价,使国债价格不断随供需状况而变化,并在市场上传递。由于期货市场是众多买者与卖者的意愿,是最有代表性的价格,对当前与未来的价格走势都有指导作用。二是套期保值。国债投资者可以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上同时就某一品种国债做数量相同、买卖相反的操作,以求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盈亏相补或相抵,从而实现保值。三是投机获利。国债期货投资者还可以在期货市场上的不同债种之间投机获利,也可以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之间投机获利,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对冲机会。我国于1992年推出国债期货伊始,投资者反应冷淡。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人们金融意识的增强,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于1993年10月正式推出规范式的国债期货合同。从此国债期货日益为广大投资者认同,成交量日益扩大,从日成交量不到亿元发展到日成交量超千亿元。但是,由于我国发展国债期货市场的条件还不成熟,又加上法规建设滞后,于1994年下半年至1995年上半年之间曾发生多起严重违规事件,在监管部门采取提高保证金比率、实行涨停板制度、规定最高持仓量等措施后,仍难以走上正轨,于是国务院于1995年5月宣告国债期货的试点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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