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内可以提前离职吗?

2024-05-10 03:45

1. 培训期内可以提前离职吗?

要办离职手续。培训期一般属于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并办理好交接的工作就可以走了。若是在专项培训期限内辞职的,与用人单位有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离职可能需支付违约金,也要办理离职手续。
一、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辞职一般需要提前3天。如果处在试用期的员工想要离职的话,应该提前3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具体解除日期,如果双方都同意3天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等到3日期满即可立即辞职。若用人单位不同意辞职的,劳动合同仍于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3日解除。
一、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属于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试用期内,如果不能证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总而言之,劳动者在试用期要离职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和用人单位办理好离职手续,结清应得的工资。
二、试用期辞职的是否还发工资
试用期辞职的还发工资。试用期辞职的相关规定:
1、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一般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时;
2、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一岗位的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三、试用期离职当天能走吗
试用期当天离职不能立刻离开公司。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试用期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时当事人才可以辞职,一般部分单位会要求当事人提前几天辞职。
一、试用期离职办理流程如下:
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二、试用期离职办理的手续:
1、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递交《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
2、办离职手续并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总之,试用期当天离职不能立刻离开公司,试用期离职办理需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培训期内可以提前离职吗?

2. 培训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劳动者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

3. 我在培训期当天离职,当天可以走吗?工资是当月给吗?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很重要,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与单位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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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培训以后的上岗证离职后可以带走吗?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培训以后的上岗证离职后可以带走。【摘要】
培训以后的上岗证离职后可以带走吗?【提问】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培训以后的上岗证离职后可以带走。【回答】
上岗证也属于个人信息,所以可以带走。【回答】
我是自己掏钱培训的工本费也是【提问】
那您一定可以带走【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您自己掏钱培训和这条规定前提不符,请注意保护好个人权益【回答】

5. 培训期间离职能直接走吗

法律分析:是否可以直接走要看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如果约定了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违约金,那么直接走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培训期间离职能直接走吗

6. 培训期间离职能直接走吗

在培训期间离职可以直接走人,但如违反已签订的服务期的相关约定,可能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如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走人,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2、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劳动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2、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增加新的内容,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 3、劳动合同书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 2、毕业证; 3、个人照片; 4、相关资格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7. 培训期间离职能直接走吗

是否可以直接走要看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如果约定了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违约金,那么直接走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一、签了劳动合同直接走人会产生什么后果
签了劳动合同直接走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自动离职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可以不交接工作直接走吗?
很多劳动者觉得,试用期还没有转正,因此辞职不用太正式,直接走人就可以了。其实不然,一般来说试用期辞职是需要提前三天提出来的,有些公司没有严格的离职手续,因此提出第二天交接好工作就可以离开公司了。但是有些公司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因此若直接走人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
三、不办理离职手续会怎样
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自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没有办法办理社保转移等事宜,需要劳动者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培训期间离职能直接走吗

8. 员工培训完就说要离职怎么处理

可以要求补偿培训费。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