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有什么要求

2024-05-08 23:11

1. 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有什么要求

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设立工作站的大型、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单位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有高水平的科技人员队伍和高水平的科研项目;

2、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重视人才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程序

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发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发展情况,适时下发申报设站的通知并由全国博管办组织设站评审工作。

各单位在接到申报设站的通知后,须按照通知要求的条件、范围、组织程序提出申请,在填写相关表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部门。

全国博管办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审定。

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有什么要求

2.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条件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为高技术人才与企业搭起了桥梁,是产、学、研相结合的新路子。流动站的设立,由拟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社部。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人社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扩展资料博士后工作站申报设立条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设立流动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2、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3.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条件

一、设站条件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二)推荐条件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至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3.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6.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条件

4.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岁以下。2、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3、如是本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4、申请人首先向有意向的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各设站单位的具体招收要求提供审核材料。5、如申请的进站单位为工作站单位,应区分其是否具有独立招收资格。如不具备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格,申请人还应同时向流动站单位提出联合招收的请求。6、所申的请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

5. 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2、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3、如是本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4、申请人首先向有意向的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各设站单位的具体招收要求提供审核材料。5、如申请的进站单位为工作站单位,应区分其是否具有独立招收资格。如不具备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格,申请人还应同时向流动站单位提出联合招收的请求。6、所申的请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

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请与审批

6. 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工作程序

工作站工作程序大致是: ⑴由所在工作站企业领导审定立项,需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将项目向设立流动站单位推荐,经双方同意后确定项目。⑵由设立流动站单位向设工作站企业推荐,经双方同意后确定项目。 工作期满后由双方设站单位组织专家对博士后进行考评(成果水平、效益、工作表现和实际处理问题等能力)企业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分配工作意见表》附:国家对在站工作博士后人员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1、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不低于3万元/人/年。2、设站单位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核定在站期间的职务工资档次并记入个人档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第一站和第二站工作期间的职务工资,分别为讲师职务工资标准的第四档和第五档。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前的职务工资高于这个标准,进站后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工资按照不低于设站单位同岗位同条件人员工资标准的原则,由设站单位和本人商定,并享受与设站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3、博士后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就学问题要予以解决和协助解决。4、我局在申请工作站时的承诺是:提供充足的研究经费,和100m以上住房,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就学问题。

7. 博士后和博士后工作站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设立条件不同、意义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指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某个一级学科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二、设立条件不同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须按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申报,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和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并已培养出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着高水平的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③、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大型、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单位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
①、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有高水平的科技人员队伍和高水平的科研项目。
②、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重视人才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意义不同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中国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培养做出了贡献。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为我国的高技术人才与企业搭起了桥梁,是产、学、研相结合的新路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博士后和博士后工作站有什么区别?

8. 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介绍

全国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始于1997年,他是我国博士后制度(始于1985年)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到2004年元月,全国已在国有大中型、特大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751个工作站(陕西省有39个,中铁一局工作站是在2003年12月由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其中一个站),到十五期末的2015年全国工作站总数要达到1000个左右,在站研究人数达1.2~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