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交易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撤销?

2024-04-28 01:12

1. 指定交易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撤销?

你好,指定交易是指凡在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方可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一)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
(二)撤销当日有申报;
(三)新股申购未到期的;
(四)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撤销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

指定交易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撤销?

2. 指定交易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撤销

你好,指定交易是指凡在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方可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一)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
(二)撤销当日有申报;
(三)新股申购未到期的;
(四)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撤销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

3. 指定交易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撤销

问:指定交易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撤销?
 
 答: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一)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二)撤销当日有申报;(三)新股申购未到期的;(四)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撤销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

指定交易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撤销

4. 什么情况不能马上办理撤销指定交易

  答:所谓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均应事先明确指定一家证券营业部作为其委托、交易清算的代理机构,并将本人所属的证券账户指定于该机构所属席位号后方能进行交易的制度。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也可根据需要将自己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予以撤销、变更。
  投资者撤销指定交易的程序为:(1)向其原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填交“指定交易撤销申请表”;(2)由证券营业部通过其场内交易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申报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3)交易所电脑主机接收撤销申报指令,当日收市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确认回报,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即失效。
  如若变更指定交易,投资者须先办理撤销手续,然后再在新的一家证券营业部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的登记手续。此后投资者便可以在新的证券营业部进行证券买卖。指定交易一般即时生效。
  办理全面指定交易撤销必须在投资者于原指定券商处已完成清算交收责任且无违约情况的前提下进行。假如某投资者在上午已经买进或卖出某股票,由于清算交收还没有完成,券商可以不予受理该账户的撤销指定交易申请。
  因投资者未完成清算交收责任而不能撤销指定交易的情况有以下多种:
  (1)投资者当日已经有证券成交,尚未完成交易交收责任;
  (2)投资者当天已经办理了委托,但未成交,且投资者未成交部分的委托尚未全部撤销的;
  (3)投资者账户证券余额有负数未能解决的;
  (4)投资者账户撤销后造成券商总的证券余额负数的;
  (5)尚处于新股认购期内的;
  (6)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认为不能撤销的其他情况。

5. 什么情况下不能马上办理撤销指定交易

你好,指定交易是指凡在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方可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一)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
(二)撤销当日有申报;
(三)新股申购未到期的;
(四)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撤销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

什么情况下不能马上办理撤销指定交易

6. 什么情况下不能马上办理撤销指定交易

办理全面指定交易撤销必须在投资者于原指定券商处已完毕清算交收责任
且无违约情况的前提下进行。假如某投资者在上午已经买进或卖出某股票,由于
清算交收还没完成,券商可以不予受理该帐户的撤销指定交易申请。
因投资者未完成清算交收责任而不能撤销指定交易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 投资者当日已经有证券成交,尚未完成交易交收责任;
2、 投资者当天已经办理了委托,但未成交,且投资者未成交部分的委托
尚未全部撤销的;
3、 投资者帐户证券余额有负数未能解决的;
4、 投资者帐户撤销后造成券商总的证券余额负数的;
5、 尚处于新股认购期内的;
6、 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认为不能撤销的其他情况。
个别证券营业部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拖延或拒绝投资者撤销指定交易的
要求;或是在误指定他人帐户时,不主动承担责任,同时未及时将帐户指定予以
撤销;再有就是利用个别地区网点少、投资者多,擅自收取额外的指定和撤销费
用,这些都是错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上述违规情况进行必要的查处。

7. 在哪些情况下,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你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账户不得为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一是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
二是撤销当日有申报的;
三是新股申购未到期的;
四是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的;
五是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

在哪些情况下,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8.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上海指定交易

当新股采用按市值配售的方式发行时,由于发行方式发生变化,所以此时指定交易的撤销要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T日,当天尚未申购,也没有其他未履行的交易交收责任的帐户,可以撤销指定交易;
(2)、“T+1”日,对于已参与申购的帐户,由于存在中签及中签后缴款的可能,属未履行完交易交收责任,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3)、“T+2”日,参与配售申购但未中签,且没有其他未履行的交易交收责任的帐户,可以撤销指定交易;但如果客户已中签,则需要交纳中签新股的认购款,这属于有未履行完的交易交收责任,此时不可以撤销指定交易;
(4)、“T+3”日,中签的帐户不可以撤销指定交易,未中签的帐户可以办理撤消指定交易;
(5)、“T+4”日,没有其他未履行的交易交收责任的帐户可以撤销指定交易。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仍按照《上证所全面指定交易规则》的要求办理。
不能撤销的几种情况:(1)当天有成交;(2)当天有委托,未成交;(3)登记公司认为不能撤销的情况;(4)新股认购期内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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