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

2024-05-05 04:55

1. 2013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

C:2013年9月15日之前 。

根据票据法规定,B公司清偿了支票票款,对前手行使再追索权,应该在清偿日或起三个月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2013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

2. 一日,开出转账支票一张,向甲公司预付贷款50000元:同日收到乙公司预付的购货款40000元,已存入银行。

1.借:预付账款—甲公司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2.借:银行存款   40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40000

3. A公司因向B公司购买一批产品,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给B公司,B公司未支付工程

B 公司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票据更改前的责任)
F公司需要承担18万元的票据责任.(票据更改后的责任)
E公司应该向G公司支付18万元

A公司因向B公司购买一批产品,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给B公司,B公司未支付工程

4. 与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售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为34000元,按照合同预定,B公司先通过银行转账1000000元

0 1收到B公司预付款时,会计处理如下:借: 银行存款                         100,000.00
贷:预收账款——B公司           100,000.00
0 2 22日、发出商品、收到剩余货款时,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双方约定发出商品后,货物的风险报酬就转移到B公司时:
借: 银行存款                                             134,000.00
预收账款                                             100,0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0
虽然货物已经发出,未到B公司厂区或是未经过B验收验收时:
借: 银行存款                                             134,000.00
贷:预收账款                                             134,000.00
借:发出商品                 待结转存货成本金额
贷:库存商品                   待结转存货成本金额

5. A公司与B公司是一个法人,A公司替B公司付了一笔工程款,银行存款付出,结果发票却给B公司开具,

两个公司是一个法人代表,但是两个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是吗?那么很简单这种情况属于三方票,不合理也不合法。A公司可以做一笔账把预付款收回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预付账款-A公司
B公司收到发票后
借:在建工程(看你这个工程是什么性质,这里只是打个比方)
  贷:应付账款-开票的那家公司
这样不就解决了吗?
第二种也可以这样记
A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B公司(不要记预付款,为B公司代垫工程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
B公司
  
借:在建工程
  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代垫工程)

A公司与B公司是一个法人,A公司替B公司付了一笔工程款,银行存款付出,结果发票却给B公司开具,

6. A企业以银行支付B企业材料款1170元(含税价),后A企业收到B企业材料1170,因某种原因,B企业未能及时开票

本月支付材料款:借预付账款-B企业1170,贷银行存款1170
下月收到发票:借原材料1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贷预付账款-B企业1170

7. A公司因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给B公司,B公司为支付工程价款又将该支票

感谢亲亲的耐心等待,很高兴为您解答。C公司需要承担票据丢失的责任,AB公司如果是空头支票的话根据《刑法》第194条规定,对这种金融诈骗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是空头支票不需要担责,E 、F一般情况下,持票人都会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操作提示付款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持票人是享有完整票据的票据追索权的,可以追索所有前手。简单来说,就是承兑人拒付之后,持票人可以从所有前手中选择某一有偿债能力的前手来进行追索。【摘要】
A公司因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给B公司,B公司为支付工程价款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接受后不慎将支票遗失,该支票被D公司拾获; D公司便伪造了C公司的签章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E公司,E公司又将该支票的金额改为8万元转让给F公司,F公司则背书转让给G公司。请问: (1)C公司是 否承担票据责任?(2)D公司是否要承担票据责任?(3)A、B公司和E、F公司各承担什么票据责任?如G公司要求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F公司应如何处理?【提问】
亲亲您好,请稍微耐心等几分钟,因为我是手动输入可能会耽误您几分钟,请谅解。【回答】
感谢亲亲的耐心等待,很高兴为您解答。C公司需要承担票据丢失的责任,AB公司如果是空头支票的话根据《刑法》第194条规定,对这种金融诈骗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是空头支票不需要担责,E 、F一般情况下,持票人都会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操作提示付款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持票人是享有完整票据的票据追索权的,可以追索所有前手。简单来说,就是承兑人拒付之后,持票人可以从所有前手中选择某一有偿债能力的前手来进行追索。【回答】
希望上面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哈,祝您生活愉快,如果答案您还满意的话麻烦会话结束时亲亲给个赞呢,谢谢啦[鲜花](您的赞对是对我的最大肯定)[可怜]【回答】

A公司因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给B公司,B公司为支付工程价款又将该支票

8. a公司给b公司支付了10000元,应该谁给谁开票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  a公司给b公司支付了10000元,应该谁给谁开票答: a公司打款,就是开具 a公司也就是客户发票。2、如果我们是跟B公司也就是客户签合同,但是是A公司也就是中介打款进来,还是开具 a公司抬头发票,发票由收款的一方向付款一方出具的,但在特殊的情形下,可以由付款一方向收款一方开具【摘要】
a公司给b公司支付了10000元,应该谁给谁开票【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  a公司给b公司支付了10000元,应该谁给谁开票答: a公司打款,就是开具 a公司也就是客户发票。2、如果我们是跟B公司也就是客户签合同,但是是A公司也就是中介打款进来,还是开具 a公司抬头发票,发票由收款的一方向付款一方出具的,但在特殊的情形下,可以由付款一方向收款一方开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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